鲤鱼乡 - 都市小说 - 以火止沸在线阅读 - 第90章

第90章

    他叹了声气,转身往地铁站走,走到站附近,忽然转头看向不远处的一排小店,目光落在其中一家螺蛳粉店的招牌上。

    这几天傅椎祁强制他吃得超级清淡,油都不肯多放,他总觉得饿,傅椎祁让他饿就多喝热水,要么就啃自己手,因为这是心理作用。神经。

    饿了好几天的喻兼而毅然决然地朝螺蛳粉店走去,顾不上傅椎祁今晚会不会回来发现了。

    他病还没好,还有特权,如果傅椎祁闹,他就……就哭。生病的时候谁都可以哭,成年人也可以。

    他妈妈没有对他说过这句话,但他觉得如果妈妈还活着,会这么说的。那么四舍五入,妈妈就是说过这句话。妈妈说的话都是对的。

    喻兼而走进店里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客人也没有,甚至工作人员都只有上次见到的纹身社会哥一个,灯都已经关了一半,正要关另一半。

    社会哥听到声音,抬头朝门口看来,和喻兼而四目相对,愣了一下。

    喻兼而知道这是要关店了,急忙道了声歉就要离开,社会哥却大声道:“等等、等等!没关门呢!没关!”

    “……”喻兼而停下脚步,回头看他一脸真诚的样子,忍不住对他笑了笑,说,“没事,我正好准备回家,走到这里了。没事,改天再来吃。”

    社会哥也笑了起来,热情洋溢地说:“再给我今儿赚一笔呗!今儿生意不好。”

    “你不急着下班吗?”喻兼而问。

    这店的空气都被浸入味儿了,他先前没来的时候还好,只是想想,现在闻着了,简直心痒难耐。而且对方又那么热情。他当然是想留下的。

    社会哥故意叹了声气,一摆手,说:“我自己住,回去就是对我家狗大眼瞪小眼,两条单身狗。不如招待客人,多赚点钱。”

    第45章

    喻兼而被他逗得笑得停不下来, 问:“那你不急着回去陪小狗吗?”

    “什么小狗,老大一只了,二哈, 成天拆家,我都想把那房子让给它算了,每天回去就是和它吵架。我一哥们儿,自己买了养着养着嫌拆家不想养了,到处问要不要,都不要,不然我养这玩意儿?”社会哥露出嫌弃的表情。

    可喻兼而觉得他既然是捡了朋友不要的狗,而且还养到现在都没弃养, 肯定心里还是喜欢的, 还很负责任。

    还和狗吵架……这画面想想就有意思。这个老板真有意思。

    他正想着, 社会哥招呼道:“进来坐, 随便坐, 吃什么就点,我手艺不比厨师差,忙不过来才请的, 以前我在夜宵街摆摊儿都是自己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喻兼而就坐到了上次他坐的位置, 正要拿菜单,突然笑了笑,看着社会哥说:“和我上次点的一样。”

    这氛围太轻松有趣了,喻兼而都忍不住想要恶作剧了。

    社会哥对上他闪闪的眼神, 立刻get到了他的意思, 也笑了起来:“考我啊?”

    喻兼而笑着摇摇头,正要开口点单, 对方就流畅地说了出来:“花甲螺蛳粉,加辣,加炸蛋、螺肉、青菜、腐竹……”略停了两秒像是思考,随后自信地说,“肥牛,亲亲肠。是不是这些?”

    喻兼而怔了怔,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其实我自己都不太记得了……”

    对方大笑着给他台阶,道:“那我就是瞎说的,哈哈哈哈。”

    “应该不是吧,”喻兼而说,“我刚刚就是打算说这些,可能就和上次是一样的。”

    “那行,您稍等,我这就做去。”社会哥说着就朝厨房走去。

    厨房是半开放的,喻兼而看着他在里面拿起围裙系上,从架子和冰箱里拿食料出来,重新开了火,动作很利索。

    他边洗菜边和喻兼而搭话:“我正好也没吃晚饭呢,介不介意我搞两份坐着一起吃啊?介意也没事儿,直说哈,我这人直来直往,很好处。”

    看出来了。喻兼而对这人挺有好感的,当即就说:“不介意,正好我一个人吃也没意思。”

    喻兼而索性起身走到厨房窗口,瞥了眼窗台上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搭在一旁晾着的抹布都洗得清爽。

    他趁社会哥转身的时候飞快地用手指擦了下台面,没油没灰,就放心地用手肘半搭在上面,好奇地往里瞅。

    社会哥转过身来看到他这样子,笑了笑,继续手中的活儿,一边和他聊起来:“加班啊今天?这么晚了才下班?”

    “不是,有点别的事。”喻兼而问,“这店是你自己开的吗?”

    “是啊,跟别人盘的。”社会哥说,“以前是一猪脚面店,不知道你吃过没。”

    “没吃过,我刚到这边上班不久。”喻兼而说,“我上次在这里吃的螺蛳粉很好吃。”

    “哈哈,谢谢,我独门秘方,肯定好吃。”社会哥兴致盎然地说,“我以前出夜宵摊儿的时候就有电视台还拍过呢,多亏他们,那段时间爆火,好多外地游客跑来打卡,赚了不少,就干脆盘了个店,有瓦遮头,省得风吹雨淋的。”

    喻兼而和他聊这几句下来,心里有点儿好奇。对方的谈吐挺有条理的,不太像喻兼而对小混混的刻板印象。

    但他很快就反省了自己,不该因为外貌打扮和纹身就判定对方是小混混。普通人也有这么打扮的权利啊,又不犯法。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对方是真的清楚记得自己上次点的菜,那这记忆力就不太普通人了吧?又不是常客,就来了那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