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历史小说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在线阅读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29节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29节

    还有呢?

    还有好多小事,忘记沈绵绵不吃香菜,忘记什么对蜂蜜过敏。

    以及,忘记了沈绵绵,其实也喜欢过周青松,他们才是真正的娃娃亲。

    这种种的种种,成为压死沈绵绵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后,在沈绵绵死去后,她面前的这些亲人,在后悔,在假心假意地怨恨自己。

    和她断绝关系。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保存自己,保存自己在林家的宠爱,她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父母分给别人而已。

    她本来身为林家的独身女,却因沈绵绵的出现而打破了。

    她没错。

    她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

    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林兰兰抬头,小脸上挂着一丝笑容,轻声哄着对方,“妈妈,我想吃您做的粘豆包,我要红糖馅的。”

    林母对于自己这个老来的女,向来是要风是风,要雨是雨,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妈现在就去供销社给你买红糖。”

    “你不喜欢玉米粉,那我就用富强粉做怎么样?另外在给你买一罐麦乳精,我瞧着你小脸都瘦不少。”

    林兰兰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她甜甜道,“谢谢妈妈,我最爱你了。”

    这话,哄得林母眉开眼笑,甚至连饭都不吃了,直接进屋去拿钱拿票,准备去供销社买东西的。

    她一走,旁边的林钟国便问了,“兰兰,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去找青松那孩子玩?”

    周青松是周参谋的大儿子,说起来,林钟国和周参谋两人,还算是打小就在一起长大的。

    当年两人打算原本一起入伍的,但是林钟国因为身体原因没有被选上。

    而周参谋却是被选上的。

    这让两人的身份,也开始天差地别起来。

    这几年,周参谋更是扶摇直上,一下子两家的距离就跟着拉开了。

    所以,眼瞧着自家小闺女没去找周青松玩,其实,林钟国是有些着急的。

    林兰兰听到父亲的问话,她小脸蛋上闪着一丝戾气,只是没人看到,又快速地消失不见了。

    “我不喜欢青松哥哥了。”

    这话一说,林钟国以为她是孩子的玩笑话,便笑着打趣,“你不是最爱过家家的时候,给你青松哥哥当新娘子吗?”

    林兰兰绷着一张细白的小脸,很认真地说道,“那是以前,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会周青松有意思,其实这里面,很大成分要归功于林父在中间,从小的玩笑话。

    林父想要和部队长久地做生意,自然也就需要部队里面有人脉。

    当然,儿女亲家是最好的姻亲关系。

    所以,其实想到这里,林兰兰对林父是有怨的,怨他从小就给自己洗脑,将来要给周青松当媳妇。

    眼见着女儿这般认真地否认。

    林钟国怔了下,“你不喜欢青松了,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我们新来的季老师。”

    这话一说,林钟国就下意识地拍了下桌子,“胡闹,你季老师多大了,你多大了?”

    他是见过季明远的,那少年虽然优秀,但是和自家闺女,那是差了多岁的。

    旁边的林母出来了,顿时跟着埋怨,“老林,你也是的,小孩儿的话,你也当真?”

    “你难道不知道,你闺女天天都在换着人喜欢?她之前还跟我说,她喜欢供销社那卖肉的猪肉张呢,说以后嫁给他,天天都有肉吃。”

    听到这话,林钟国的语气总算是没那么凶了,他嗯了一声,“都怪你,把兰兰给宠坏了,你看她才几岁,就把喜欢嫁人挂在嘴边。”

    林母也不服气了,“说我,你还不是宠兰兰?哪次出门进货,你不给兰兰带好玩意的?”

    这倒是实话。

    林钟国盼着自家的这个小闺女,将来能够嫁得好,他打小儿就富养着她。

    所以,当听到妻子这般说自己的时候,他也没法反驳了,便只能催促道,“还不去给兰兰,买红糖买富强粉去,她想吃的时候没有,就等着哭鼻子吧。”

    林母这才作罢,换了厚棉衣,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子。

    只是,她刚一到供销社的时候,就看见那边织毛衣的邻居在八卦。

    “你们听说了没?林家那宠得跟眼珠子一样的女儿,不是亲生的。”

    这话一说,宛若平地一声惊雷,炸得在场的人都跟着目瞪口呆。

    “梅花婶,这话你可不能胡诌啊。”

    “就是,那林兰兰是秀琴老蚌含珠才生下来的,这怎么可能不是她亲闺女?”

    “不是亲闺女,她能那般疼她闺女?”

    “这不是开玩笑吗?”

    “真的,我不骗你,我听我儿子说的,我儿子赵冯国,你们总知道吧,他之前在北京读书,前段时间不是突然回来了吗?”

    “我再三追问下,问他为什么回来,他跟我说他老师出事了,家里没人照看,要把当年收养的那个小闺女,给送到她亲生父母家。

    我就问了,怎么那闺女在北京,她亲生父母怎么会,在我们漠河这种小地方?他还不跟我讲,直到我翻到了他包裹里面的信,才算是看明白了。”

    “那小姑娘的亲生父母,正是咱们这一片住着的,林钟国和李秀琴。”

    这下,大家都面面相觑,“不能吧?人那小姑娘是在北京长大的,林钟国和李秀琴他们可一直都是我们漠河人。”

    这话一说,那人便说道,“你们忘记了吗?六年前,李秀琴可是去了一趟北京的,当时她去之前还和我们吹牛的,说林钟国要带她去北京开眼界的。”

    正是因为那一趟,李秀琴突然七个月早产了,便在北京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等他们再次回到漠河的时候,便抱着一个小女婴。

    大家也都以为,那个小女婴是李秀琴之前在外面生的那个孩子,甚至,连李秀琴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全家也都把那个小女婴当成了宝贝一样养大。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女婴,并不是李秀琴的孩子。

    那——

    李秀琴真正的孩子在哪里?

    当然,还不等大家八卦完,李秀琴也就是林母,当即就抄着篮子砸了过去。

    “你们这些碎嘴的婆娘,我让你们说,让你们说。”

    “我家兰兰不是我闺女,是你们闺女啊?”

    抄着的篮子,竟然直接打到原先,嚼舌根的那个妇人身上,那妇人是赵母。

    也就是赵冯国的母亲。

    她当即就跟着脖子道,“空穴不来风,要不是真人真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清楚?”

    “我不止知道,你家林兰兰不是你亲闺女,我还知道,你亲闺女在哪?”

    林母下意识地问道,“在哪?”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可能是动摇了。

    “你亲闺女被她妈一起带到,漠河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来下乡了。”

    这话一说,林母手里的篮子哐当一声掉了,她警告地看向对方,“老赵,你最好保证自己说的是实话。”

    “不然,你知道我的脾气。”

    她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出了名的小辣椒,泼辣的厉害,这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

    只是,后面四十岁那年,意外怀上了林兰兰,生下来又是个闺女,面对来之不易的小闺女。

    小闺女小时候不好带,脾气大,爱哭,落地醒,整夜整夜都是抱着在怀里。

    从那四斤多小不点,一点点养到今年五岁。

    说实话,林母李秀琴在林兰兰身上花费的精力和功夫,比前面三个小子都多。

    越是这样,她越是不能接受。

    赵母被质问了,她也不怕,当即梗着脖子,“不信,你去打听,我话放这里了,要是有假的,我天打雷劈哦。”

    她儿子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了,在北京的学业正是关键时刻,若不是有要紧的事情。

    也不会半路回来的。

    所以,赵母对于自己的这消息,拍着胸脯可以保证,绝对是保真的。

    听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证,林母李秀琴深深地看了她片刻,随即连篮子都没捡。

    直接掉头回家去了。

    至于,富强粉,红糖,那是什么都没买的。

    全部都给忘记到了脑后。

    等李秀琴回到家的时候,林兰兰已经被哥哥们带着出去玩了,后面有个防空洞。

    是他们这一代孩子,最好的聚集地。

    她没看到林兰兰,当即忧心忡忡地进了屋,林钟国在算账,他和部队做生意,什么都是打的是公家的名号。

    不管是那衣服,还是部队食堂的菜,都是从他这里经手的。

    以至于,他这每天的流水极大,若是算错一笔,那就是亏本了。

    听到动静,林钟国一边迅速地扒拉着算盘,一边头都没抬,“买完了?”

    李秀琴摇头,“没买。”

    这下,林钟国拨算盘的手一顿,忍不住抬头看了过去,“怎么了?沾豆包不是兰兰最喜欢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