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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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道在那时候原主因为他的死而自曝元神,楼鹤有没有后悔假死? 这个问题的答案桃蜜无从知晓。 “我一直都在用全力啊。”在面对你的时候,已经用尽了全部的力量不怯场,随着时间的增加,他需要用的意志力就更多,他现在已经想不到他第一次和桃蜜对战时候的勇气了。 面对桃蜜,他从来都是一个输者,但是却想要赢了她,因为只有赢了她,他才有机会让怒告两个人在一起。 就是这样的矛盾,却又无可奈何。 “去看过我爹之后我们就会青山派吧。” “为什么?”回去干什么?不会是想要看莫西飞吧。 呵,他就知道,莫西飞现在所营造出孤独的模样一定能够引起桃蜜的心软,不行,他可不能让桃蜜心软。 “你想什么呢,我是想着现在回后湖去生活一段时间好像也挺好的,既然你这么说了,看来我也不用回去了。” 毕竟也是相处这么长时间了,楼鹤再想什么桃蜜随便瞥一眼就知道,对于他心里面那点儿小九九,她可是很清楚的。 “别呀,我觉得咱们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的金山银山和金雕玉砌的宫殿可都还在哪儿,在别的地方住哪有家里面舒服啊,等见完了师父咱们就回去,就这么的说定了。” 顺便还能刺激莫西飞,让他看看他的幸福,这可是他莫西飞永远没有办法拥有的。 第266章 ——第三十个炮灰—— “彩蝶, 你好了没有啊,今天巡抚大人设宴, 咱们迟到了不好的。” “哎呀你追什么追啊,我们彩蝶是女儿家的,梳妆打扮当然需要点时间了, 巡抚大人设宴的时间是巳时三刻, 现在才刚刚辰时而已啊。” 蓝涛坐到椅子上叹了口气,女儿大了,知道梳洗打扮了,他没道理不等着的, “夫人啊, 趁着还没有去巡抚大人哪儿咱们先把话说清楚,咱们彩蝶这么漂亮,去了一定有很多人说亲,说好了彩蝶是我们的独女,不想那么早嫁的啊。” “知道了老爷,我们女儿这么漂亮懂事儿,我当然要多留几年了,早早的嫁过去做人家的媳妇儿, 媳妇儿不是那么好做的。”蓝夫人和蓝涛的想法一样,两个人见意见达成了一致, 相视一笑点点头。 “爹娘我好了。” 蓝涛和蓝夫人看过去,只见桃蜜梳着如云高髻,头顶斜插着一支玉簪。手拿一柄牡丹薄纱菱扇, 身着一袭品竹色的白玉兰散花纱衣,蓝涛立马发出一阵阵赞叹之声,“不愧是我蓝涛的女儿,就是天生丽质,今日去赴宴,肯定能够迷倒一大片的青年才俊。” “什么啊,彩蝶的容貌明明是像了我这个娘,如果彩蝶长成了老爷你这样,那还有会有人家要吗?”蓝夫人不服气的说道。 倒不是说蓝涛有多么的丑陋,只是因为蓝涛的长相也就是一般的男子模样,较为粗犷,没有女子的柔和,如果一个女子真的长得和蓝涛一样了,那真的就是丑女了。 蓝涛也不多说,“行了夫人,没有我你也生不出来这么天生丽质的女儿啊,赶紧出门吧,在不去真的就要迟到了,到时候巡抚大人的好印象没有了,咱们家的生意也就办不成了。” 三人出门,桃蜜坐在轿子里面,掀起轿帘一角看着京城的街道,突然一瞥,桃蜜瞳孔猛烈的收缩了一下,随后一笑,放下轿帘。 刚刚那个,是方俊吧? 虽然他和宋翊一样的容貌,可是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应该不是宋翊,没醒到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就见到了方俊。 她现在的身份是富商蓝涛的独生女,名叫蓝彩蝶,因为是蓝家钱财无数,蓝涛年近半百有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自然是千娇百宠的,十几年下来便养成了蓝彩蝶大家小姐的脾气,认为世间的一切都可以用钱买的到。 真正让蓝彩蝶酿成悲剧的是,她看上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刚刚她看见的男人,方俊。 方俊本来是来京城要债的,却意外碰见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男人,是桃源县心新任的县令,宋翊。 模样一样,命运却不相同,宋翊是富家公子,还是新科状元,马上就要去回老家桃源县任职了,而方俊却是穷困潦倒,方俊逃债不成掉落山崖,正好碰上了遇到被山贼打劫还尚未死的宋翊。 但是方俊认为宋翊已经死了,想着两个人容貌一样,便起了异心,带着宋翊的任命诏书去了桃源县上任。 而蓝彩蝶看上了假的宋翊,成为了方俊的妻子,方俊并不喜欢刁蛮任性的蓝彩蝶,娶她也不过是为了让蓝家用钱财帮他打点官场,谁知道蓝家在那时候破产了,方俊的计划失败了。 正好这时候,宋翊的父母也猜出来儿子是假的了,但是还没有告知众人便惨遭方俊灭口了,方俊为了保命,甚至可以不顾已经怀孕了蓝彩蝶,为了讨好郡主,说蓝彩蝶和别的男人私通,就是不承认蓝彩蝶肚子里面孩子是他的。 最后所有的事情败露,方俊被斩首,蓝彩蝶却也没有能够活下来,在昏迷当中生下孩子便失去了生命。 蓝彩蝶没有别的愿望,她不想要找方俊报仇,毕竟那也是她爱过的男人,要怪也只能怪自己的眼光不好,她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她年迈的父母,当初她不知道蓝家之破产了,只以为他们是不肯给方俊花钱疏通关系,一气之下说了很多伤害父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