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历史小说 - 穿成七零年代军长的乡下妻在线阅读 - 穿成七零年代军长的乡下妻 第25节

穿成七零年代军长的乡下妻 第25节

    第74章 小花狗

    柳丝丝虽然累,但是太激动了,到大半夜还不想睡,拿着洗好的照片,一张一张地仔细翻看,宋协明就陪着她,坐在床上和她一起讨论。

    “你看这张,珠珠闭眼睛了,还有这张…”柳丝丝叽叽喳喳个不停,宋协明觉得这场婚礼能让媳妇儿这么高兴,简直太值了,不枉费他忙前忙后将近两个月为媳妇儿准备这次的惊喜。

    柳丝丝突然哎呀一声,要送给宋协明的纪念礼物还没给他呢。柳丝丝跳下床,去柜子里找,“穿上鞋媳妇儿,地上凉。”

    柳丝丝哦哦一声,趿拉着鞋,“当当当当~送你的。”柳丝丝有点不好意思,他送了自己那么大的惊喜,自己织的毛衣好像有点拿不出手。

    宋协明很捧场,认真的摸了摸衣服,然后脱下睡衣套在了身上,“我很喜欢,谢谢媳妇儿大人!”他知道自家媳妇儿的手艺,能织成这样,一定也下了大功夫。

    他满足的样子给柳丝丝逗高兴了,“我还怕不合身呢!”结婚这么多年了,柳丝丝可以说是对他的身材了如指掌,全身上下哪儿没摸过。

    那件羊毛毛衣宋协明穿了很多年,后来缩水的太厉害,根本没办法穿了,他也没舍得扔。两个人每年互相送的礼物都好好的收在杂物间,三天两头就打扫一遍,看的紧,也不许小辈们随便进去,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放了什么金银财宝呢。

    一家人难得有机会聚在一起,柳丝丝和导师请了几天假,带着柳父柳母,大哥一家四口和二哥一家三口这一大家子人好好在深市玩了好几天,后来柳父柳母实在惦记家里的农活,柳丝丝才依依不舍的送他们走。

    大嫂家的老二也是个男孩,柳母帮儿媳妇们照顾三个皮小子,看珠珠真和小天使似的,说要给珠珠带回老家住几天,奈何珠珠还得上学,只能等寒假再去了。

    家人走后没两天,柳丝丝就收到个好消息,她画的漫画也出版了,是当时宋协明看她给闺女画的,吃醋说自己也要的那本,珠珠都好几岁了,这本漫画才出版。

    没办法啊,这年头审核的严格,人们思想还没太解放,尤其是关于爱情,也就是最近一两年,经济发展的快,思想也解放了,自由恋爱的多了,这本漫画才能发行,而且一经发行,反响很好,还有好多狂热粉丝给出版社打电话写信,强烈要求再发行几本,说柳小丝和宋小明的爱情故事太美好了,因此发给柳丝丝的出版费又提高了一成。

    出版社还给柳丝丝寄了一本样本,柳丝丝给宋协明看的时候,宋协明简直爱不释手,臭屁的和楼上楼下的兄弟几个显摆了半天,最后有些落寞的和柳丝丝说了一句,要是丁子和老刘在这就好了。其实柳丝丝知道,他比谁都重感情,但他是军人,知道必须服从命令。

    柳丝丝想了半天准备开口安慰他,谁成想这男人来了句,“还有多余的没,媳妇儿?我给他们寄过去一本。”

    “…没了,就这一本。”合着还是想跟兄弟们秀恩爱啊。

    吃晚饭的时候,夫妻俩觉得珠珠有点怪,仔细想想不只是吃饭的时候,从珠珠放学回来就怪怪的,进门打了个招呼就急急忙忙进屋了,叫她吃饭也磨磨唧唧半天才出来。

    柳丝丝和宋协明对视一眼,宋协明心领神会的开口了。在教育孩子这件事上,柳丝丝早就给他下了命令,她唱红脸当好人,宋协明唱白脸当坏人,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她才舍不得唬下脸呢。

    珠珠开始支支吾吾的不肯说,柳丝丝就用温柔耐心的眼神感化她,“爸爸妈妈我想养小狗,同学送我的,特别可爱,特别乖。”说着噔噔的跑回屋里,抱出个呼呼大睡的小花狗来。

    “好可爱啊!”柳丝丝眼睛都亮了,放下筷子饭也不吃了,接过小狗摸了好几下。

    “能养吗?妈妈。”珠珠看这事儿有戏。

    柳丝丝的能字都要秃噜出来了,仔细想了想又面露难色,“这不是花花草草,是一条小生命,你和我都要上学,爸爸还要工作,白天家里没有人陪着它,它会很孤独的。”

    珠珠最后想了很久,决定把小狗送给齐爷爷,周末齐师傅一开门看见珠珠高兴的不行,知道珠珠想着自己,要把小花狗给自己养,更是欣慰,嘴里连连说,“没白疼,没白疼我的大宝呦,还知道想着爷爷!”

    柳丝丝真的感觉闺女很好,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懂得了爱是克制,如果不能给小狗很好的陪伴,不如送它去更好的去处。

    这下珠珠去齐师傅家的次数更勤了,齐师傅每每都得意的摸着胡子,觉得自己是“母凭子贵”,给小狗喂得胖乎乎的。

    珠珠不仅多了小花狗当玩伴,还多了一个小弟弟,楼上的阿丽冬天的时候生了个小男孩,柳丝丝一家三口还有宋母都收拾好回柳家的行李了,又多留了一天。

    这下珠珠终于不是楼里最小的了,她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弟弟的小手,然后得意地小声和李家老二还有赵可可说,“现在我也当姐姐了,我不是最小的啦!”

    阿丽年轻,生的也快,正在家里织围巾呢,羊水就破了,都来不及去医院,直接在家生了。柳丝丝感慨人和人体质果然不一样,自己当时疼了一天才生下来,一晃也是六年前的事了。

    还好珠珠从来没和她吵着要弟弟妹妹,否则她是生还是不生呢?她不知道的是,珠珠其实说过想要一个弟弟妹妹,那是她上小学的第一天,柳丝丝那天刚好有个国画比赛要去做裁判,没办法接她,是宋协明一个人去接的,珠珠牵着爸爸的手,说自己的同学好多都有弟弟妹妹,她也想要一个。

    宋协明很认真的把柳丝丝怀孕的辛苦还有珠珠当时出生的情况和她描述了一遍,珠珠听了心疼妈妈,再也没提过想要弟弟妹妹的事,所以后来才想养一只小狗当弟弟妹妹疼。

    宋协明真的做到了疼爱柳丝丝一辈子。有人说,爱一个人,就是会觉得她可怜,从心底里心疼她,戴着老花镜的柳丝丝摆弄着手机,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看了看旁边椅子上头发花白还给她削苹果皮的宋协明,觉着这话说的真是一点儿没错。

    第75章 李健番外

    “给,李健。”听到声音,李健抬头看了看面前的女孩,女孩很漂亮,扎着两个麻花辫,笑眯眯的看着他,手里递给他一个煮鸡蛋。

    李健有些别扭的扭过头,没接。

    “咋了,是不是李大爷又揍你了?”女孩好奇的打听。

    李健心里憋着一股火,抢过鸡蛋,剥开蛋壳一口吞了。

    “没事的,我相信早晚有一天你能成功,我知道你有门路,你带着我一起去大城市闯荡呗,到时候一定能挣好多好多钱…”

    女孩絮絮叨叨的在他耳边说着,他有点没耐心了,“行了,以后再说吧。”

    女孩也不气恼,还是笑眯眯的,跳下土坷就走了。

    他看看女孩的背影,想说我不喜欢你这样的,我喜欢城里的女孩,你别在我这儿献殷勤了。张了张嘴,还是把这话咽下去了,女孩走的很快,李健就看见那俩辫子晃来晃去的。

    后来他抵不住女孩的软磨硬泡,想了想,觉得带着她应该也不是坏事吧,“你真敢和我一起去?”李健嚼了嚼嘴里的草根,斜眼看了女孩一眼。

    女孩天真无邪,眼里满是对金钱的渴望,当时的李健不懂,还以为她对自己情根深种,“敢,有啥不敢的!咱们都是发小,你还能把我卖了不成。”听到这话的李健有点害羞,黑脸蛋上透出一抹可疑的红晕,他下了决心,不管以后怎样,他都会对女孩好的。是哥哥对妹妹的好,朋友对朋友的好,还是男人对女人的好?李健没敢细想。

    左哥来信了,说现在有个机会,想来就赶紧的。他鬼使神差地在和左哥约头的时候开口问,能不能带个女人一起去?

    左哥吐了一口烟,“弟妹呀?”

    李健呆了一下,点点头。

    临行前的那个晚上,李健翻来覆去没睡好,把行李里那几样东西来回收拾了好几遍。到了约定的地方,两人跑的飞快,女孩跑在前头,他突然有些犹豫了,觉得这样不太好,女孩察觉到他落在后面,转头催促他,没想到绊了一跤,头磕在了石头上。

    李健跑上前去摇了摇女孩,女孩没反应。他一下慌了,是不是老天爷看不下去了,觉得他是个拐带良家少女的坏蛋,把惩罚降在了女孩身上?李健不敢耽搁,背起女孩跑回村里找大夫,他二大爷是赤脚医生,还算有两把刷子。

    还好没大事,就是晕了过去,李健松了口气,回家就被李父用皮带狠狠抽了一顿,好几天没下来床。

    他皮糙肉厚的,恢复的快。收到左哥的催促,不好再耽搁了,走之前他抽出自己给左哥交了保证费后仅剩的一半钱,又拿了城里大舅给的肉干,背着行李去看了女孩。

    “这回我先去。”李健趴在女孩窗外的墙头上安抚她,出乎意料的,女孩没生气也没吵着要跟去,只是乖巧的点点头。今天还怪听话的,李健觉得她这样更可爱了。

    后来他在城里挣了点小钱,回村时却听说柳家的小丫头已经成亲了,还跟着丈夫随军去了,他内心突然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看了看手里的雪花膏和发卡,到底是没送出去。

    他自嘲的想,跟着当兵的能有什么出息,将来他会挣大钱,要什么女人没有。他处了一个城里的对象,女孩条件挺好,模样也俊俏,他心里暗暗得意。天气不错,他带着对象去划船,没想到碰见了那个女孩,他强忍着,才没露出自卑的表情。

    那男人比他出色,剑眉星目,虽然坐着,但是和狭小的船舱一对比,也能看出来他身材高大。

    女孩望着自己丈夫那甜蜜的笑容一直在李健脑海里挥之不去,他没多久就和对象分手了。对象当然不同意,追问他原因,他只说自己配不上她。

    后来他去女孩家拜年,看见女孩的画有些惊讶,原来她这么厉害,他主动提出合作,自己的商业头脑似乎是目前唯一能和她拉进关系的手段了,其实他那个时候已经有了稳定的货源,每个月都有不少进账。

    再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女孩也当了妈妈,上了大学,夫妻恩爱,李健也就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

    回家给父母建房子、买礼物,可父母说不要这些,想让他领个儿媳妇回来,一听这话,他就头疼,后来也试着处过几个,可能连他自己也没发现,这几个新对象,不是眼睛像她,就是声音像她。

    后来他被手下举报,入了监狱,行事就更小心谨慎了,见了女孩他有好多想说的,可看她丈夫抱着孩子那冷冰冰的脸,他又什么都不想说了。

    不过说真的,那小孩,倒是真可爱,模样像极了她。

    再后来他去香市学技术,一年到头各地来回跑,就更没功夫处对象了。有商业伙伴赏识他,要把自己家闺女介绍给他,意图很明显,两个企业也能强强联合。

    李健知道,大老板家的大小姐配他这个从农村出身一路摸爬滚打才到现在的人,那是绰绰有余,可他脑海里都是当年那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姑娘,再装不下别人了。

    某一天,李健接到了一通电话,说他们厂子去年是为福利事业做出贡献的大厂,要嘉奖他,李健想了一下就明白了,他播下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极力劝说她来。说实话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希望她来,到底有没有别的目的。

    她在台上讲了一个故事,别说感性的女老板了,连他都要落泪了,他在后面手都拍红了。

    看她下台,李健想凑过去,却被人群挤在了外面,一转头看见了她的丈夫,她丈夫带着他们的女儿,给她送花来了。

    太浪漫了,李健想。

    李健引开那些围着她的人,把火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叽叽喳喳的人声中,李健侧头看了他们一眼,男人搂着她,她抬头看着男人,真是一对眷侣。

    他们一家三口要离开香市的前一天晚上,李健在他们门外徘徊了很久,最后敲响了房门。这么多年他一直遗憾,自己连爱意都没说出口,就被这个男人抢先了。

    李健和那男人酒量都不错,酒过三巡人还是清醒的,李健装作喝晕了,大着舌头嘟嘟囔囔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了。他觉得自己真是个胆小鬼,这么多年了,鼓足了勇气,还不敢和女孩说,只敢装作醉酒,和她丈夫说。

    那男人眼神深邃,李健不敢对视,感觉他早把自己看透了。

    “我会一辈子对她好,永不变心,用生命爱她。”男人走之前留下这句话,李健瘫在椅子上,假装自己已经睡着了,他想站起来争一句,自己也能做到,又感觉自己太卑劣太恶心,紧闭着眼睛没有动作。

    没多久服务生进来收拾,要扶着他回房间,他睁开眼睛说不用了,给服务生吓一跳,“原来您没醉呀。”

    没几个月,李健收到了一封邀请函,上面写着邀请他参加柳丝丝小姐和宋协明先生的七周年婚礼仪式。

    他摸了摸烫金邀请函,排在前面的是柳丝丝,宋协明的名字排在后面,他想自己真是一辈子比不上那男人。

    李健回电,借口说要去哪哪哪谈合作,没法去真是遗憾,没等对面男人多说什么,他就匆匆挂了电话。

    自己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第76章 小日常番外

    柳丝丝最近爱上了种菜种花,阳台已经不够她种了,又在楼下空地上撒了一把种子。宋协明在种菜方面还是挺有经验的,毕竟这些年家里吃的葱花香菜都是他照料的,所以他这个前辈没事就帮柳丝丝施施肥浇浇水除除虫。

    楼下的空地到底是少,柳丝丝不尽兴,只能有空就去宋母的小院里忙活忙活,奈何宋母的院子也不太大,只能种几棵芍药,柳丝丝喜欢花,没事就在墙根阴凉地方写生。

    宋协明看在眼里,休息的时候把训练场外头那片无主的荒地给开垦了,种了向日葵,在向日葵花开的正好的时候带着柳丝丝娘俩来写生了。

    柳丝丝还觉得新奇呢,这么近的地方竟然有花田,怎么住了好几年都没发现。

    渐渐的那片花田成了大院里小夫妻约会促进感情最好的去处,后来大院翻新的时候,上级领导规划了一下,在那片花田建了公园。

    宋协明退休五周年的时候,珠珠陪着他们老两口回来了一趟,发现那片花园建成了个小公园,名字就叫向日葵公园,那时候宋协明才和柳丝丝说,当时是自己开垦、自己播种出来的,把柳丝丝感动的呦。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柳丝丝作为导师这届唯一的弟子,花了两年时间就毕业了。作为独苗苗,她顺理成章的留校任教了,大学教授好多都要到了退休的年纪,需要年轻的人才,柳丝丝年纪轻轻就手握数十本画册的版权,还是省画家协会的成员,年年比赛都邀请她当评委,这个年轻人才的称号,柳丝丝够格。

    一天两三节课,常常能有一下午的空闲时间,柳丝丝对这份工作表示很满意。

    她是悠闲了,宋协明这边倒忙起来了,他师父有心提拔他让他接替自己的位置,把最重最难的任务都交给他了,让他带了一队特殊的队伍,里面都是人才,不过需要好好调教训练。宋协明成日里早出晚归脱了一层皮,看他这么辛苦,柳丝丝不免也心疼了,问起来,宋协明还说是保密工作。

    柳丝丝理解,也不再过问,只是每每宋协明晚上回来的时候,她都体贴的帮忙给他踩踩背按按摩。媳妇儿白皙的脚踩在自己背上,宋协明就这么呼呼睡去。

    某天柳丝丝在大街上被人叫住,她看了对方半天也没想起来是谁,一时气氛有些尴尬。“是我呀!冯红艳!大学时候我住你旁边的宿舍!”

    柳丝丝想起来了,当时她被造谣这个女孩还来教育了她一顿,而澄清以后,也只有这个姑娘和她道歉。

    “可以啊你,过的不错吧。”柳丝丝感叹,冯红艳穿着精致,还化了妆抹了红嘴唇,活脱脱一个都市丽人啊。

    “挺好的,”冯红艳脸上露出些小女人的姿态,“当时听你说的,我受到了启发,毕业就和我爱人私奔了。”

    她是说的高兴,给柳丝丝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启发她私奔了?还好她现在过得不错,否则自己真是罪过大了去了!

    花花已经十二岁了,去年代表省里参加笛子比赛得了一等奖,她被京市的艺术学校录取了,临行把自己的奖状送给了柳丝丝,柳丝丝感动的跟什么似的。当时那个瘦瘦小小的姑娘,一转眼已经是这么出色的女孩了。刘国伟对女儿表示很骄傲,现在他也是掌勺的大厨了,每个月工资正经不少呢。

    花花偷偷和柳丝丝说,希望爸爸能再找一个,这样自己上学之后,爸爸也不会孤单。不过柳丝丝看刘国伟应该没这个心思,每天乐乐呵呵的,下班没事的时候下下棋,已经提前过起了退休生活。

    柳二壮得了城里的户口,柳家未来的去留产生了分歧。柳父柳母岁数上来脾气就犟,柳丝丝给二老在城里买的大房子,就是空着,也不住。无奈柳二壮一家三口先去了城里,为了上学方便,大哥家的牛牛也和他们住在一起,周末才回乡下。

    柳二壮打电话给柳丝丝讲这件事时,满满的无奈,柳丝丝觉得老人高兴比啥都重要,愿意住哪就住哪吧。好在现在村里大队也富裕起来了,还通了公交车,虽然不在村口,但是也省了不少脚程,这次回去村里的变化给柳丝丝带来了一些惊喜,还开玩笑的和宋协明说,要是当时公车通到这,我也不能摔一跤了,不摔一跤,就碰不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