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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夫郎赘婿到朝野重臣 第120节

    他乃是这个年代最正统的寒门读书人想法: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他用科举证明了自己,在一众才子中脱颖而出,一举夺魁,金銮殿上点状元,天街簪花跨马游街,不是不意气风发,满腹青云之志的。

    抱着大干一场的想法,他进了人人羡慕的翰林院清贵之地,在里头一待就是三年,每日做的都是些案头琐碎工作,到点应卯到点回家,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这时才知道,状元榜眼探花不过是个起点,就算是状元,固定三年也出一个呢,等当了官,蹉跎几年一事无成,谁还记得你是xx年xx届的一甲榜首?

    在翰林院里,只要做好本职工作,没人会催你干什么,一切全凭自觉,翰林院也很少裁员,只需通过三年一度的翰林考校,通过了就没人会让你走,理论上,只要愿意混,翰林院的确是个养老的极佳去处。

    从前饭局时周纪明听了叶峥小小年纪那番翰林养老论,心中若说没有一点不以为然是假的,还觉得这个叶弟没啥进取心,以后成就有限,可事实是,叶峥很快就调动出翰林,到地方干实缺去了,干得还相当不错,留在翰林院里日日和一群老脸应付故事的反而是他周纪明。

    瞧着自己同一届的二甲进士因着办差办得好或者朝中有人帮扶补位六部实缺,又有闵良骏这个科举第四名,因着家里权势一里一里晋升上来,竟然和他这个一甲第一名状元平级了,周纪明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当然他不是眼红闵良骏升职快,只是略有不甘,他自问才干绝不输于人,却输一点家世机遇,差那么一点兴许就是差一辈子,叫他如何甘心。

    几位同僚言辞间的提点,开解,甚至是怕伤他自尊心而小心翼翼整理措辞,又有闵良骏时时搞怪化解尴尬,周纪明不是不知道,也十分感激能交到这样的好友,他明白,论才华兴许他是四人里头拔尖的,论心性,他反而多有不及。

    这一天,他在雁云看到了不同于北地的风景,有自然景观,也有人力造物,那些巧夺天工的手段,机巧灵性的想法,还有一步步将之落到实处的毅力,令周纪明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巨大冲击。

    叶弟介绍纸鸢滑翔项目的时候,闵谢二人都以恐高为由三连拒了,只有周纪明硬撑着实际体验了一把,他其实也恐高,但他就是这样不服输性子,不愿输于人,更不输给自己。

    当双脚真的离开地面,飞鸟一般腾空而起,御风向前的时候,当乘坐云梯,坐在高高观景台上让风吹过袍角的时候,看着如蝼蚁一样,却有生命力的市井平民,周纪明却忽然生出一种与自己和解的想法。

    人类都可以上天了,世间之物显得如此渺小,民生如此多艰,百姓都在用力生存,他又有何好执拗呢?

    这一刻,他真切领会到了叶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猛子.唯心上》),做好自己,其余交给时间。

    他周纪明堂堂七尺男儿立于天地,莫非得不到皇家赏识,他便整日自苦,这日子便不过了吗?

    想到昔日种种,他不由脸颊生烫,他整日自怨自艾,说些酸溜溜的话,还在书信中和叶弟抱怨,言谈中也流露给谢、闵二位好友听,颇有点经常散发负能量的意思了。

    换做周纪明身边有这样的人,他未必能一直保持平常心结交,估计就是默不作声疏远了。

    而谢兄叶弟和闵弟,不仅没有疏远他,还不遗余力开解,叶弟千里穿书绞尽脑汁安慰,谢、闵两人,本不用特意来雁云一趟,却为着自己千里迢迢地来了。

    人生得这样三位知己,他周纪明还有啥不满足的。

    想到这里,周纪明脸上颓色尽去,他更睡不着了,干脆披衣起身,来到桌案前,饱蘸浓墨提笔作诗一首。

    不知是不是今日受了冲击心境有变,明明是深夜众人都睡了,周纪明却是文思如泉涌,下笔如有神,那诗词一首接着一首,写得热了还推开两扇窗,让清凉夜风吹进来,吹散一室闷热。

    具体写了几首,周纪明自己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自己从未这样舒心,彷佛把那心底累积的沉郁之气一股脑儿全泄了出来。

    写完丢下笔,整个人为之一轻,走到床边倒头便睡,梦里鼾声都是轻快的。

    第二日,周纪明还没起床,就听得窗外啧啧动静。

    他迷糊睁眼,走到窗边一看,只见纸张散落得桌上地上都是,三位好友正捏着几页纸,在他窗外头碰头地看,不时还啧啧点评一番。

    周纪明脑瓜子嗡嗡地,昨夜形骸涌上心头,这一下全清醒了。

    清醒了就扒着窗框子面皮绯红:“常言道君子不妄动,你们怎的随意翻阅我的东西?”

    不过那话里也没有几分愠怒和认真,略带抱怨罢了,更多的是被窥探了心思的不好意思。

    闵良骏头也不抬振振有词:“好叫周兄晓得,可不是哥儿几个妄动,主要一早上都没见你出房间,我们结伴来寻你,这不还没走到你房间,这几页纸就明晃晃在地上躺着呢,我们就是捡几页纸看看,哪里就违背君子法则了?”

    周纪明也知道,估计是昨夜没关窗被风吹出去的。

    此时他已缓了过来,心里一坦,反正是这几个兄弟又不是别人,看就看呗!

    周纪明整一整袍摆,将地下书桌上的纸捡起来拢一拢,也有了调侃味道:“行吧,反正我文采好,不怕看,对了那几张够不够,不够这里还有。”

    闵良骏毫不客气,隔着窗户一伸手,拿来吧你。

    低头却几个人交换个眼神,周兄今天心情不错。

    周纪明任他抽走,边系外袍绳子边走去开门,

    叶峥率先带着笑脸走进来:“周兄昨夜诗仙附体啊,竟然一气儿写了这么多首。”

    闵良骏接茬:“还一首比一首文采斐然,你说说你诗写得这么好,应该多去赞美今上啊,今上最爱看人作诗了,自然对周兄青眼有加。”

    周纪明随口:“不过是昨日游览雁云盛景,有感而发,诗以咏志罢了,难道在闵弟心里我是那等汲汲营营的俗人,有点好的就恨不得拿去现在今上跟前不成?我倒是觉得,你我兄弟伙看了乐一乐,比什么都强。”

    三人又对视一眼,这周兄,今天格外不对劲啊。

    按周兄一贯的逻辑,那好的诗,好的点子,自然都要进献给上头得赏识的,这境界怎么忽而不一样了,说出这句话来。

    谢元德在周纪明肩上拍拍:“得了,小周悟了。”

    不止刚才那句话,从诗中更加能看出来,周纪明心境和在京时不同,脸上身上也没有先前那股郁郁之气了,整个人瞧着开朗了不少。

    周纪明走出房门,又回过头,对三位好友道:“先前,我……”

    三人自然知晓他要说什么,连忙打断:“好了好了,过去的就过去了,大家兄弟相称,说个谢字就生分了。”

    周纪明点点头,把这份好意深深记在心里。

    周纪明总算自己想通了,一行人都替他高兴,话语间说起昨夜所作之诗,更是对他诗才大加赞赏。

    又可惜这样好诗竟然作在雁云,若是群臣宴上随便拿出几首来,保管艳惊四座。

    周纪明还是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叶弟为雁云百姓做了这么多实事也没说自己艳惊四座,我不过做了几首诗,哪里配得上艳惊四座。”

    叶峥摇头:“不是这样算的,一码归一码。”

    闵良骏心思活,提议道:“周兄如此文才,不展现出来也是可惜了,不如你写本诗集吧?”

    周纪明还是摇头:“我才几岁,论起诗词歌赋的才华,与那些成名已久的大家根本比不得,凭白做什么诗集呢。”

    谢元德捋了捋胡须:“在我看来,小周你这几首诗的才华,不在那些大家之下,何况有才不在年高。”

    顿了顿又道:“不过你想的也在理,未免有人说你轻狂,我提议,不如你写本游记吧?”

    “游记好,既可以把这些诗收录进去,也可以帮我们雁云州打个广告,周兄,你就写游记吧。”

    叶峥马上一键三连支持。

    “广告为何物?”三人想叶弟又在说令人费解的话了。

    叶峥正经脸:“就是广而告之的意思。”

    “原来如此,广告广告,倒也贴切。”

    在几位好兄弟的怂恿下,周纪明半推半就同意了写游记的想法。

    接下来一段时间,周纪明就常约了其他二位出去游玩踏青,四处看看走走,他们也不要陪,让叶峥自去忙自己的,等休沐日,四人再结伴同游,去更远的地方。

    五月底,雁云遍地鲜花,处处蝴蝶,那荔枝、菠萝、山竹、芒果、椰子等也大批量成熟,有一些早熟品种的榴莲也熟了。

    三人在京中纵有钱买,哪里有这样树上刚下来的新鲜甘甜果子吃,不由一日三餐拿果子当饭吃,那叫个爽。

    闵良骏和周纪明竟然也是受不得榴莲的,当谢元德和叶峥两个抱着榴莲吃得满嘴奶香的时候,他俩就抱着自己的果盘躲远点,觉得十分不可思议这么臭竟然有人喜欢。

    周纪明在游记中着重描绘了榴莲这一特性,形似狼牙刺球,气味似香还臭,喜欢的人喜欢的要死,不喜欢的人两股战战几欲作呕。

    他又看到吃完山竹余下一大堆山竹果皮,织房的工人把山竹果皮收集起来,用于浸染棉布和蚕丝,染完的布是一种高级的烟灰色,像江南烟雨蒙蒙的天,但实际上吃山竹的时候,若果汁弄在手上衣服上,却是鲜艳的红色,和染出来的颜色完全不同。

    这一小小趣味也被他记载在游记上。

    当然,游记中大篇幅描写的自然是雁云城鬼斧神工的水塔、自来水、观光云梯,还有水泥铺就的干净平坦街道,亮堂又保持间距的新城区房屋,城外郊区山谷的自然景观和人为景点。

    走在街上的平民百姓就没有蓬头垢面的,人人都用棕榈皂洗干净了手脸,保持了基本个人卫生,人走之后会有工作人员检查,若发现不冲水的,污物弄在地上不清理的,执法队也会拘着人清理干净,然后画地为牢,羞臊一个时辰。

    城中也没有随地扔果皮废弃物的,带着废弃物走几百米就是一个垃圾桶,为了保持城区整洁,人人互相监督,发现随地乱丢废弃物的,那带着红袖章的执法队马上就来,画地为牢,让你站上一个时辰,羞羞脸。

    更没有随地大小便的,城中设有多处公厕,三急的时候可以找就近的公厕如厕,如厕完毕还可以接水洗手。

    那公厕下铺有管道,直通城外化粪池,在池中经过发酵分解,就成了肥田利器,也不愁清理,附近农人都是抢着要的。

    翻过一章,周纪明又写。

    不知是否吃饱穿暖还有工作之故,雁云百姓与别地百姓的精神风貌也不同,衣着干净,脸上洋溢着满足和微笑,街上也少见插标卖首和跪地乞讨之人。

    雁云城内有几处慈济堂,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和干不动活的老人每日都可以来慈济堂吃饭,不过饭食不可外带,吃过饭需要自己清理归置餐盘,实在是连清理餐盘都做不到的人,也会有人帮着清理。

    有那好手好脚,只是一时没有找到活路的人,也可以来慈济堂吃几天饭,但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劳动,比如帮着洗碗扫院子洗衣服劈柴之类的,识字的可以教孩子们读书,有功夫的可以教孩子们强身健体,实在没本事,讲个故事,表演个唱歌跳舞活跃气氛也成,总之,必须付出点什么,慈济堂不养好手好脚的年轻懒人。

    无家可归的孩童或者弃婴,实在是找不到家人的,慈济堂内也有育婴堂,哥儿和妇女都可以来应聘照顾孩子的工作。

    总之,在雁云城,工作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挑水洗地,可以清理公厕,可以给中央水塔上水,可以应聘云梯招待员(这个对样貌声音有要求),也可以去慈济堂打一份短工。

    若要长远做下去,还可以去城郊各云字头工坊,正正经经寻一份工作,待遇比城里的临时工更高。

    这些城里的劳动者们,就像雁云城的血液,有了他们的辛勤劳动,才能带动着雁云各项基础设施运作起来,将雁云打造成不同于大启任何一座城市的城市。

    写到这里的时候差不多是结尾了,周纪明已经回到京城,这一段是坐在翰林院不足三十平米的格子间里写的。

    看着射进窗楞打在桌上这一线吝啬太阳,周纪明不由回忆起了在阳光挥洒,鲜花遍地的雁云,与好友日日吃果子,欢乐出游的场景。

    雁云的天,真高啊!

    第114章

    周翰林的《雁云州游记》火了!

    得益于这些年引领潮流的土豆粉、精油、香皂、花水、蜡烛等物件都来自雁云州,京中百姓本就对雁云州有了一定改观,譬如原先觉得是穷山恶水遍地毒瘴之地,住在雁云州的人也都是身披藤条持叉纹面的野蛮人。

    可是雁云郡王去了雁云,那珠光宝气的珍惜物件一车车往京城运,那好果子好海产一车车送到宫里,连圣上都大加赞赏,朝臣也赞不绝口。

    百姓虽没这样高档次东西吃用,但略小一些的珊瑚珍珠,次一些的海菜海鱼等干货,便宜一点的花水香皂,更便宜一些的棕榈皂,还有那平价饱肚又好吃的土豆粉红薯粉,凑点钱还能逢年过节买支蜡烛使使。

    可以说短短几年,老百姓的吃穿用度里已经缺不了雁云来的这些东西。

    雁云州也从一开始的穷山恶水之地,变成了虽住人不大行,但物产还算丰富,里头的人虽然不大聪明,但干活还算可以的地方,雁云州的口碑,那是大大提升了。

    可以说沾上雁云州三个字,就类似后世的网红效应,谁都想听听看看,雁云州还有啥好东西能传来京城,丰富一下京城人的生活。

    这本《雁云州游记》一开始是在翰林院里小范围传阅,因为里头几首诗正经写的不错。

    因着诗,就有人关注内容,一看内容,惊为天人,世上还有这样的地方?那诗又不算啥了。

    后头一传十十传百,就一发不可收拾,周纪明文笔老辣,配上一点点幽默,看的人就和看那网络爽文似的,沉浸在里头不可自拔。

    从翰林又流到其他部门,其他部门的大人们也欲罢不能。

    那段时间,上下朝的大人们互相见面,第一句问候不是吃了吗,而是看了吗,看了的自然是就着话题开始聊,聊综合学院,聊中央水塔,聊滑翔纸鸢,聊云梯。

    没有看过的,见别人说得津津有味,自己和个乡巴佬似的听都听不懂,回去也让人打听了紧赶着弄来补补课,翻开之前还不以为然,这一看就钻进去了,梦里都是光怪陆离,第二天迫不及待找同僚去说。

    后来连明光帝都惊动了。

    明光帝本就对雁云情况格外关注,一听有实际去过雁云的臣子写的游记,当即就要下头人呈上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