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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渣了年代文男主的白月光[七零] 第3节

    比如她写点的时候总喜欢勾一勾,“是”这个字喜欢写一句写连笔,一句不写连笔。

    想起这些天以来发现的原主和自己碰巧一样的习惯,余禾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有没有一种可能,原主就是她。

    或者说,她很早就穿书了,只是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现代的记忆?

    第3章

    越是细想,越觉得八九不离十。

    有些事情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是两个人,不可能喜欢的事情完全都一样,口味、喜欢的颜色、用笔的习惯……

    难怪何春花作为原主的母亲,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对,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是她。

    余禾豁然开朗。

    在知道了这一切之后,她更不喜欢余秀兰了。

    余禾看向被自己从墙角移到花盆的喇叭花,开始在心里默念,和喇叭花吐槽。

    这是余禾经过一个月的实践以后发现的事情。

    她不用开口说话,只要注意力集中,她不仅可以听见植物说话的声音,还可以在心里和植物沟通。

    余禾:“余秀兰太讨厌了!”

    喇叭花:“人类太讨厌了!”

    余禾:“我好难啊。”

    喇叭花:“我不喝水好渴啊。”

    一人一花鸡同鸭讲。

    虽然余禾的苦恼得不到解决,但是喇叭花的苦恼可以。

    余禾舀了一勺水浇到花盆里,“这么多够不够?”

    “够啦够啦,要淹死花花我了。”

    余禾这才停手,继续和喇叭花聊天。

    经过这段事件的了解,余禾发现自己虽然能和植物说话,但是植物和人的思维并不完全一样,而且植物的智商好像也参差不齐,越是年老的树木往往会越聪明,交流起来更容易,普通的植物也不是只有简单的思维,如果余禾经常和它们对话,它们的智商和沟通能力好像也会慢慢变强。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余禾挑了这盆喇叭花,经常和它聊天,指望哪天和喇叭花聊天的时候,喇叭花能牛头对马嘴的回答自己的问题。

    不过这一天恐怕还有点远,余禾白藕似的手臂撑着下巴,幽幽叹气。

    她连找朵能和自己同仇敌忾的花花都这么难吗。

    知道太多剧情也不是件容易事啊!

    余禾蹙着眉头,宛若西子般弱柳扶风,轻轻感叹。

    而刚出了余禾家的余秀兰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心里生出股不安,总觉得自己被什么可怕的事物惦记上了。

    然而她很快就把这些抛在脑后,比起眼前穷困的山村生活,只要余禾把杨怀成抛弃,她就有机会和杨怀成在一起,要知道按照上辈子的轨迹,杨怀成家很快就能平反,而且他将来前途无量,他的集团涉及各行各业。

    如果能嫁给杨怀成,将来就是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

    想到这里,余秀兰就干劲十足,爷奶的偏心,粗重的农活,统统都化作小小虚影,被她踩在脚下。

    万丈豪情的余秀兰,第二天就出师未捷身先死……

    她做饭的时候,经常提前偷吃的事情被她奶知道了。

    余秀兰的奶奶王爱花是赤嵩大队蛮不讲理的老太太里最彪悍的一波,而且重男轻女到了骨子里,这辈子只有孙子是她的命根子,可以想吃什么吃什么,孙女就是多吸一口家里的空气,她老而凶悍的脸都能皱出菊花般的纹路。

    更遑论是偷吃饭这种威胁到全家利益的事情,余秀兰多吃一口饭,王爱花的宝贝大孙子就会少吃一口,少长一口肉,四舍五入,就是从老太太心口挖肉,所以一大早,赶着快上工的时候,王爱花抄着扫把,满屋子的追着余秀兰打。

    “夭寿啦,你个赔钱货敢偷家里的东西,每顿半个窝窝头一碗地瓜粥还不够你吃的吗,还敢偷吃,不怕撑死你,死丫头!

    我就说我的大孙儿怎么瘦了,感情都吃到你肚子里了,敢偷吃灶上的东西,就该叫你去啃树皮,好解了你这个馋嘴的病,我呸!!”

    老太太王爱花六十多岁的人了,天天在地里干活,拎着扫把跑得比每天吃不饱的余秀兰还要快,不管余秀兰怎么跑,王爱花的扫帚都能结结实实的打到她身上。

    这时候的农村是不兴关门的,家里有什么事都能叫过路的人看见,上工前人是最多的,好多人路过的时候都放慢脚步,扯头偷听,还有好事者直接围着看热闹。

    姚六婶和麻五老婆几个村里有名的长舌妇就围在门口看热闹。

    姚六婶是个尖下巴盘头的打扮,还总爱把口水往头上抹,好让头上的碎发往后归置,偏偏她额头两个角发际线凹陷,配合她的尖下巴,就像是一个被虫蛀的老桃子,让人印象深刻。

    她看热闹不嫌事大,占人家家门口前说风凉话,“哟,不就是为了口饭嘛,满院子打孩子做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揭不开锅了。”

    姚六婶嘴上这么说,脸上却笑开了花,“不过嘛,秀兰一个小妮子,还是要多打一打,磨磨性子,将来嫁人了才能听话懂事,婆家才会高兴哩。”

    姚六婶两句话得罪两个人,不管是王爱花老太太,还是正挨打的余秀兰,都对她怒目而视。

    王爱花也不追着余秀兰跑了,拿着扫把,缩水矮瘦的小老太太眼睛一瞪,堪比铜铃大小,愣是有了横扫千军的气势,“呸,我家的事要你一个外人多嘴什么,怎么,我家揭不开锅你养我们家不成?”

    余秀兰虽然不敢像王爱花那么明晃晃的怼人,但一双单眼皮的眼睛也瞪得起劲,硬生生把睥睨嫌弃用一个眼神体现出来。

    单从瞪人的姿势和神态来看,余秀兰和王爱花确实是亲孙女和亲奶奶,那简直是一摸一样。

    姚六婶本意是来看热闹的,没想到会被人怼,扭了扭脖子,脸色讪讪,“我刚刚说的不也是好意吗。”她嘀咕了一句,自己给自己台阶下,“不成不成,快到上工的时候了,再不去就迟了,我不掺和你们家的事,我得走了。”

    她就这么自圆其说,灰溜溜的跑了。

    姚六婶的话提醒了王爱花老太太,又经过打岔,老太太哼了一声,不再打余秀兰,嘴上却不饶人,“赶紧收拾收拾去上工,要是被扣了工分,你看我饶不饶你。”

    余秀兰喏喏应下,心里却恨死了这个老太婆。

    而在余家不远处,余禾隔着一段距离听余家时不时传来的热闹声音,她扬着下巴,慢悠悠地吃起了何春花走之前给她泡在搪瓷杯里的炒面糊。

    不用怀疑,今天这场热闹的始作俑者就是余禾。

    余禾这具身体的亲爹虽然早就和余家分家了,但是两家人房子还是盖得很近,就是为了有什么事能互相支应一下,所以当余禾问家门口这棵老树余秀兰的事情的时候,老树和周围的植物对她都有印象。

    因为余秀兰总爱摘路边的花别在头上,植物可能记不得人,但一定不会不警惕辣手摧花的敌人。

    经过余禾坚持不懈的打探和无数次的牛头不对马嘴的交流,她终于知道了原来余秀兰每次做饭都会偷偷在灶台前吃一点,或者藏下一点。

    然后余禾又假装不经意的把这件事透露给何春花。

    何春花看余家其他人都不顺眼,能给余家人添堵,她一定奋斗在第一线,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但是话传到了老太太的耳朵里,余秀兰可不就遭殃了。

    余禾不是一个愿意忍气吞声的人,被人家这么欺负,她不痛快,凭什么对方还能舒舒服服的憧憬做大梦!

    勉强出了一口气的余禾,吃完了炒面糊,走到厨房把碗给洗了,然后开始琢磨厨房里的东西,她想自己动手做午饭。

    何春花小气、泼辣、精明,但是对她却很好,孤儿寡母还能护着她长大。这些天来,何春花白天要下地干活,等到了中午和晚上还要回来做饭,甚至不许余禾下床,最开始只允许余禾在床上吃饭。

    余禾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她没感受到过什么亲情,就是不缺钱花,还有父母留给她的遗传病,全天下了无牵挂、孑然一身,活着也没什么意思,所以随意熬夜糟蹋自己的身体,反正将来也是英年早逝的命。

    现在有全心全意只爱她,把她当命根子的何春花,又有一具只是娇弱了点,但却是健康的身体,她想好好活下去的念头很强烈。

    而且要过得很好。

    余禾也想帮何春花减轻负担,所以她想要自己做午饭,这样何春花就能省很多力气。

    结果这一烧,直到饭点她也没能把灶台里的火像模像样的升起来。

    当何春花回来的时候,就多了一个漂亮的黑脸女儿,还是搁灶台前被烟呛得直咳嗽的。

    这副囧态,先是把何春花逗得哈哈大笑,然后又心疼起来。

    她爱怜的摸着闺女嫩出水的脸蛋,“我的乖宝,厨房哪里是你能进的,快出去玩,你娘我还能动弹呢,用不着你!”

    余禾她……

    只好听话的出去了,谁让她是何春花的好大闺女呢^_^

    肯定不是因为她从来没摸过灶台,碍手碍脚被赶出来了。

    余禾徒有上进的心,奈何上辈子就没摸过灶台,出师未捷身先死,被亲妈嫌弃的勒令不许再进灶台。

    她只好继续躺平……

    至于她提出来想出去一起上工帮家里挣工分的提议也被无情拒绝,何春花认为她就不是能吃苦的人,真要是上工,万一累出病,家里更得花钱,还不如好好待在家里,有她牺牲亲爹每个月的抚恤金,还有何春花上工挣的工分,完全够养活两个人了。

    于是余禾想出门帮忙的念头,刚萌芽又被掐灭了。

    她只好心虚的待在家里,唯一能安慰她的,就是这具身体还没有成年,理论上被亲妈这么养在家里是合理的。

    又继续待了几天,在家里呆的快要发霉的余禾,甚至找出了恢复记忆前的自己藏在箱子里的纸笔,开始练字写作文……

    她不是爱学习,是环境所迫!!!

    终于,在某天余禾发现了何春花落在厨房的水壶时,迫不及待的就要给何春花送去,她要出门透气!

    在余禾出门以后,非常成功的没有找到何春花上工的地方,她只能蹲在路边和野花野草不断交流,试图找到正确的路。

    但是在别人眼里,就像是灵巧的小鹿迷路了,愣在原地,怔怔的不知所措,让人怜爱极了。

    “啊啊啊啊,有怪物来了!”

    “好大只的人类,会踩死好多草草。”

    “呜呜呜,蒲蒲害怕,蒲蒲还没有长成蒲公英,把崽崽们传向更远的地方,完成妈妈的愿望。”

    顶着花花草草们的尖叫,余禾甚至不需要回头,就知道有人来了。

    她回头看向对方,来的是老熟人了,是杨怀成。

    他的手上还拿着拿着把锄头,应该是要去田里的。

    不过,余禾很奇怪自己能在这个时间看见杨怀成,要知道杨怀成能在一众升级流男主文里杀出重围,被很多人喜欢,是因为他不同于那些光靠金手指躺赢收装备的男主们。

    他是个有绝对毅力的人,心志坚定,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杨怀成一辈子经历过三起三落,即便是从云端跌落污泥,他也能咬着牙一步步重新站起来,重新靠近目标。

    所以即便被迫下乡做知青,他也没有其他知青的滑头偷懒,从来没有迟到过,除了刚开始生涩,后面地种得甚至比土生土长的庄稼人还要好。

    看着余禾疑惑的看着自己,杨怀成不动声色的将手里的锄头往前移了一点,看起来更显眼,“之前的锄头坏了,我去队里重新领了一把。”

    余禾恍然大悟,娇俏的小脸点点,表示自己知道了。

    杨怀成的目光落在了被余禾挂在腰上的65式军用水壶上,“何婶不在这边上工,她们在后山坡那边的田。”

    余禾哦了一声,没说什么,但丹霞似的小嘴微撅,秀气的眉头微皱,显然是有些懊恼,还有点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