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都市小说 - 乐水在线阅读 - 01

01

    我一直很庆幸大学能跟廷亦上同所学校,毕竟这样多了很多乐趣。

    虽然我们房间多了不少东西。

    「吉他,模型,一颗篮球跟一颗排球,两隻网球拍,一个冰箱,八张摺叠椅,还有一个音箱跟一个电磁炉。」我环顾了整个房间,这房间还能住人真是太了不起了。

    「你自己搞了张外宿证明,然后就将自己住的地方搞这破样?」廷亦从书桌上层探出头来,也难怪他要睡上层,这下头连摆床的空间都没有。

    这傢伙拋弃我跑出来结果将自己家弄成这样?

    我该说他很行,开学两个礼拜就能搞到这么多东西这件事很猛。

    还是该吐槽他,谁会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摆单人座沙发。

    「嘿,晚上跟外文系的有个联谊,去吗?」

    「联谊?你跟别系的混熟程度还真不是普通快啊。」

    他笑了笑,从上头爬了下来。

    「我也有找小南一起,你们可以一起来,不过胖雄就不用了,我怕他载自己都有问题。」

    笑着,我们都知道说的是刚开学时跟我们同房的两个室友,小南是个还不错的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内向,不过另一个就不怎么样了,我跟廷亦私底下叫他胖雄,他算是廷亦搬出来的部分原因。

    他当然不可能胖到无法载自己,不到一百七的胖雄虽然有颗怀胎六个月的肚子,不过其实也没有到我们标准中「肥」的程度,所以胖熊这个称呼也有些贬意。

    而理由只是我觉得他像头笨熊,而廷亦觉得他跟胖虎差不多,胖熊这个称号就随之诞生了。

    当然,廷亦眼中的大雄就是小南了,用他的说法,人太好本身就不是件好事。

    「我还是觉得你很强,能搞到外宿证明还有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房子。

    「如果你要我也可以帮你弄一张,住宿组那个工读生跟我还不错,而且我楼下的房间还空着。」他说完将脚下的蓝球拋过来。「打球吗?」

    「不了,我得去参加社团这学期的第一次社课。」我将那颗球拋回去。

    「你真的想搞活动?」

    搞活动?我可不会这么说话,只是学点东西而已。

    「学学怎么弄音控而已,况且康辅社也不是只有办活动,我想弄点名堂出来,跟你不同的名堂。」

    「干的好,兄弟。」他走过了我身旁,帮我开了门「搞点名堂出来。」还骚包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嘿!我会传时间跟集合地点给你。」当我准备进电梯时,他又开了门这么说到。

    我举起手,比了个ok的手势。

    每所学校都会有康辅社,每个社团都会有社课。

    我不知道那些学校有这种类型的社团,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运作的。

    不过我们学校的康辅社会列出这学期即将举办的活动,让所有的社员去挑选自己想餐与哪个活动,再由各个活动的总召去培训跟规划。

    而我们这些小大一能做的,就是协助这些我们所选择的活动。

    「让我看到你们的努力,我才敢把担子交给你们,好吗?」我们的总召这么说时,他不只是针对大一,也是当着其他年级的面说的,这让我感觉很棒。

    「很少人会想当音控。」当我告诉总召我想当音控时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好好学吧,我刚好就是音控出身的,明年就可以换你接我的位子,我们社团音控不多,至少专精的不多。」

    这算是一种称讚吧,至少我挑的是没人想跟我抢的工作。

    看着周遭的人们,有些认真地听着讲解,有些则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果然什么样的人都有,我这么想着。

    有勤劳的人,就会有怠惰的人。

    美丽就会对应出丑陋。

    规矩的反面就是随兴。

    内敛配对着外向。

    熟能生巧跟生疏相映着。

    这才是生活的正确型态吧,每个人都有自己优秀与拙劣的地方,像廷亦那种怀抱着超积极与超自信的想法活着,并坚持用信念完成自己的决定还屡屡成功的人,这个世界上还真不该存在的。

    「换你了,自我介绍一下吧。」当恍神时,总召拍了拍我的背提醒。

    笑笑的,跟参与同一场活动的伙伴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

    有些人第一次见面就会对你异常热情的自来熟,也有些人一看就是我不会想太过亲近的类型。

    虽说如此,不过还是表现了应有的礼貌。

    「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

    不过中途响起电话铃声不算太礼貌就是,还是许美静的版本,这里的人恐怕都没听过吧。

    电话那头传来廷亦的催促声,听起来没有责怪,不过倒是多了几分无奈。

    「嘿,自己的兄弟迟到这件事可不怎么风光啊,他们都打算要抽钥匙了。」

    我想就是会有些游戏无论多少年都不会玩腻,抽钥匙,唱歌,有的没的小游戏,恐怕打嘴砲也能在这些间暇中占有一席之地。

    手錶上显示的时间已经跟廷亦传过来的集合时间差将近十五分鐘了。

    虽然我不是什么优秀的乖宝宝模范生,不过迟到这种攸关礼貌问题的事情,能避免我还是尽量避免的。

    从这里过去集合的地方也要十多分鐘吧。

    加上去牵车跟有的没的,恐怕没个二十分鐘是搞不定的。

    「你们先抽钥匙吧,我会尽快赶到的,不过恐怕也需要十五分鐘的时间。」

    「那我将我家钥匙丢进去当你的钥匙吧。」

    人数算的这么刚好吗?居然是偶数啊。

    掛上了电话,我告诉总召我有急事必须先走。

    并没有多说什么没责任感或是其他有的没的问题,总召只提醒我这种情况最好别太常发生。

    「给人的观感会不好,如果每次都无故迟到早退的话,恐怕会让人对你的责任感部分有偏颇或怀疑,这是可以理解的吧。」

    我当然可以,这是人之常情。

    保证自己接下来不会再发生这种状况,停车场就在楼下转角,我可没有太多间晃的时间。

    最终赶到时我才看到场面,不算多人但也绝不是少数,十来人规模的联谊我想不算小了。

    果然看到了胖熊,这傢伙一见到我就消遣的说些有责任的人才不会迟到的话语。

    我想廷亦也早就知道他会来了。

    冷冷地看着他,我转头望向另一边的小南,而他也正看着我,一脸的无奈不难猜出是他带胖熊来的。

    我也说过,小南什么都好,所以他才能忍受胖熊的使唤,虽然我跟廷亦都觉得不怎么好。

    不过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如果小南自己不排斥,我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我说了,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

    小南选择带胖熊来,这是他的选择。

    「多了那头熊,女孩倒是少了一个,抱歉了兄弟。」廷亦走过来递了根菸。

    他看起来颇无奈,也频频的望着小南。

    我想他恐怕也告诉过小南别找胖熊来,不过结果还是如此。

    我并没有任何不悦或愤怒什么的,对我来说有没有载女孩子并不是那么重要,毕竟是因为承诺了会来,所以我来了而已。

    「你应该早点说,这样我连来都免了。」我笑着这么说,并点起那根菸。

    我不是个常抽菸的人,至少不是有菸癮的。

    抽菸只是种情绪抒发,这是廷亦教我的。

    所以我们都只在心情不好时抽一根,不过他抽惯了,反而都是我抽他的。

    「那隻胖熊来我的兴致已经减半了,连你都没来我恐怕会将这包都抽完吧。」晃了晃手上的那包七星,脸上带着笑容,不过我知道他心里可笑不出来。

    拍了拍我的肩说委屈我了,他走到一旁,立刻又开始交际起来。

    抽了一半的七星也懒得抽了,横置在眼前,看着那根菸,我笑了笑,丢到地上踩熄了它。

    「嘿,走了吗?」当廷亦过来提醒我时,我很自然地带上安全帽,发动可爱的nex,催下油门跟上车队。

    世事就是如此不是吗?

    总是有个领导者,也有个会永远盲目地跟随领导者的追随者。

    我或许该庆幸,自己跟随的是个顾虑兄弟的领导者。

    停红灯时我从后头看着廷亦载的女孩子。

    长发,高挺的鼻子,腿挺长挺漂亮的看的出来身材是修长型的,穿着简单的宽大上衣配薄外套,合身紧贴的窄管牛仔长裤。

    很好看的女孩,廷亦看起来也聊天聊得很开心,不过有没有戏恐怕他自己才知道。

    答应过露脸就行,所以我认真的烤着肉,将聊天交际的重责大任交给其他人,虽然烧烤好吃,外文系的女孩热情,但我寧可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烤网上。

    不是没兴趣,只是很累。

    累的没空去吐槽胖雄跟女孩扯淡的内容。

    累的连廷亦的笑话我都没力气笑。

    甚至累的忘记吃东西。

    「你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啊,我看你都没吃耶,要不要我帮忙烤一下。」左手边的女孩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心地好,笑容也好看。

    将夹子交给他,我拿了罐汽水,独自走到店外头想呼吸点新鲜空气。

    台中的夜晚不像台北光害那么严重,能看的到的星星多了几颗,不过空气却好很多。

    店里他们喧嚣着,隔着一层玻璃,我独自在外头微笑。

    以前廷亦还会笑我是否有人群恐惧症,总是不愿意与大眾待在一起。

    我只是笑笑回呛他,人群恐惧症这种名词可能不适合套用在我身上。

    忘了以前在哪看过一段话,说世界上有人能够忍受孤独,习惯孤单,却没有人能真正的喜欢孤单。

    我恐怕就是习惯,并渐渐喜欢上孤独的人吧。

    虽然算不上是喜欢,但我似乎是习惯孤独的人。

    纵使我知道这样不怎么好,不过还是这样比较自在。

    不过加入了康辅社,这种情况搞不好也会慢慢改变吧,毕竟这本来就是考量的目的之一。

    汽水也喝完了,夜晚的空气也呼吸的够了,也该进去继续烤肉了,将烤肉这种事情交给女孩子可不算什么好事。

    当电动门打开时,两个女孩从里头走出来,一个看起来醉得不省人事,一个搀扶着。

    门口就这么小,当她们发现我挡在前方时,抬头看了我。

    我是想让路的,真的想。

    至少想在那位醉得不省人事的小姐吐在我身上前让路的。

    *其实我该高兴的,至少巷口就有一间,而且当时才八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