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娱乐至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0

分卷阅读140

    谢你。”

    “我还以为你会说,我也喜欢你。”顾璟的声音放低了,压出一些低沉的性感,带了点调笑的意味,他的直接反倒让宋余一这个“情场老手”感到脸红。

    “我……”宋余一张了张嘴,顾璟抬手轻掩住他半张开的双唇,“好了,不要勉强。”

    “我想要听你情不自禁地说出这句话,而不是被催促着,勉为其难地安慰我。”顾璟说着,不知不觉就贴到了宋余一跟前,趁着宋余一出神的空档,一把抱住了他,呼吸就吐露在他耳畔:“其实我喜欢你十一年了,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喜欢你。”

    顾璟把自己为什么会考戏剧学院,为什么会进演艺圈的原因都一股脑说了出来,这样的爱意美好而纯粹得太不真实,宋余一被他抱着,都不忍心挣脱开。

    他面上微热,喉咙里挤出一点叹息,还是从顾璟的怀抱里退了出来,开口道:“崇拜和喜欢是不一样的……”

    其实宋余一早猜到一些真相,他最担心的还是这一点,有时候对于偶像的追逐来自于未知,来自于遥远的距离和幻想;等真的靠得太近,才会发现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最开始是崇拜,但当我第一次接触到你本人的时候,崇拜就开始变成喜欢了。”顾璟微微蹙眉,露出些许委屈的神色:“这么久了,你还不肯相信我吗?”

    最终回答他的,是宋余一贴上去的一个吻。

    郑奕说得对,顾虑太多,反而弄巧成拙,不如坦荡些,不管结果如何都不会后悔。

    顾璟不争气地脸红了,随即又紧紧将宋余一拥入怀中,他们身量相当,顾璟还高了一些,接吻的角度刚刚好。

    他却近乡情怯,颤抖的亲吻落在宋余一颊侧:“你答应我了?”

    宋余一抬了手回抱住顾璟的腰:“我答应你——不是为了挖墙脚,是……我也喜欢你。”

    虽然矮了几公分,宋余一却自觉仍处于强势的一方,顾璟这样矜持,他就主动捧了对方的脸。四唇相接、唇舌交缠,顾璟从最初的试探到反客为主,只不过片刻,一吻终了,宋余一都有点招架不住。

    “我可不可以……叫你宋宋?因为没有别人这样叫过你,只有我。”顾璟年纪比宋余一小,又知道宋余一吃这一套,撒起娇来毫不含糊,“宋宋……”

    因为叠声而显得分外柔和的语气,像羽毛挠过心尖,宋余一心软了,便由着他肉麻地叫了这个昵称。

    顾璟今天算是双喜临门,事业爱情双丰收,原本他已经很满足了,没打算今天就上三垒,是宋余一主动把他往床上带的。

    但宋余一没想到的是,顾璟表面上看着温和俊秀,脱了衣服之后,一身线条流畅结实的肌肉竟然比自己还精壮几分。他倒真忘了,顾璟是出了名的武戏从不用替身,力气也比一周只去一次健身房的他来得大……

    所以当宋余一反被顾璟压在身下时,几乎毫无挣扎的余地,更不必说顾璟还在他想叫停的时候眨巴着一双湿润的眼睛望着他,让他怎么好拒绝?

    ------------

    尾声

    第二天宋余一醒来的时候,顾璟已经没在房间。留他一个人浑身酸痛,尤其股间头一回被人开了苞的私密处,还有种挥之不去的异物感,让他脑仁生疼。

    好在顾璟还算有良心,事后还知道做清理,让宋余一能清爽地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件睡袍准备去浴室洗漱。

    宋余一起身时,忽而注意到了大床边的床头柜上摆着的一本书。

    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顾璟居然到这里也还带着,是该说他爱学习还是够敬业呢?宋余一忍着身后的一点不适,饶有兴致地翻开书页,在其中发现了充当书签的一张长条的卡片样的东西。

    那是一张话剧票,因为保存的时间很长而微微泛黄,宋余一定睛一看,上面是冯璐写给顾璟的To签。

    冯璐龙飞凤舞的字迹写道,“To顾璟:祝你前程似锦。by冯璐。”

    顾璟,冯璐,话剧……

    电光火石之间,宋余一好像想起了什么。

    校园里的青年创想周,路边拦下他采访的少年师弟……那个动不动就会脸红的纯情小白兔似的男孩子,有一天竟然长成了男女通吃、魅力无限的“顾影帝”。

    昨夜马失前蹄的不甘心,忽然又被愧疚压了下去,原来他已经错过了顾璟这么久……

    房门“滴”的一声被刷开,宋余一放下那张话剧票,回过头,顾璟正站在他身后,青年的身影逆着光,剪影的轮廓好像和许多年前那个少年重合在了一起。

    一切似乎冥冥中早有定数,冯璐这句前程似锦,一语成箴;而从今往后,顾璟的漫漫星途,都会有他一路同行。

    宋余一弯起嘴角笑了笑,开口道:“小顾师弟。”

    -FIN-

    *渣贱*换攻*第一人称

    番外·第十年(罗明朗×乔禹,be换攻)

    第142章 竹马

    「这世上并非所有美好的感情都可以善始善终。」

    ----------

    话剧的末场演出终于结束,我谢完幕,和大家合了影,就借故推了之后的交流会和饭局。虽然我也是主演之一,却并不出名,缺席也不是什么大事,导演大方地放了我走人。

    一下台我就给罗明朗发了信息,告诉他我已经提前结束工作,可以去探班。罗明朗这半个月在魔都的片场拍一部热门IP改编的新戏,我先前估摸着他正忙,没敢打电话。

    在剧场里被冷气吹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换下戏服披上外套出来时又有些燥热,我走到路口,准备叫个车。

    这时罗明朗终于回了消息。

    我打开一看,罗明朗回复我道:“你不用过来了,这几天狗仔盯得紧,回家等我。”似乎觉得这样过于冷淡,那边又追加了一句:“想你了。”

    “我也想你。”我立马回了过去,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

    又等了有十分钟,我才打到车,赶在晚高峰前到了家。说是家,其实也不过是长租的高层公寓,保密性和舒适度勉强对得起它高昂的价格,大面积的落地窗视野极好。

    罗明朗曾经说过很喜欢这种俯瞰整个城市的感觉,我对此并无偏好,最后还是费了心思找到这间带小跃层的公寓,作为我们在上海的“爱巢”。

    罗明朗正是近来娱乐圈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电影学院科班出身,根正苗红的学霸,学生时期就演过几部小成本高口碑的文艺片,塑造过一两个朱砂痣一样的经典配角形象。

    没毕业就凭着祖师爷赏饭吃的外形和天赋被星语传媒的金牌经纪人相中,被当作重点艺人培养,星途一片坦荡。

    至于他和我,则是竹马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