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言情小说 - 我老婆家里有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89

    ,一直没有开口回答。

    黎念也不催他,两人一起回到车厢里,前排的司机发动车子,径直开回酒店,这边无论是天文学年会,还是赛车大会,都还有一些收尾的工作需要处理,两人暂时还不能脱身。

    机场高速上,黎念接到了自己父亲打来的电话,黎洪昌老爷子想孙女了,听说她来了西北这边,也蠢蠢欲动想要过来,被告知黎小麦已经回京,才打消了念头。

    黎念这边挂了电话,李京辉便开口道:“难道你没有发现,麦宝儿以前遇见不好回答的问题,都是看我们的反应,这次却是看的那小子,她已经开始依赖他了。”

    而这才短短几个月而已,他们接下来还要朝夕相处几年!

    “所以你是妥协了?”黎念有些怀疑地看着丈夫。

    李京辉有些郁郁:“既然是早晚的事,先占了名分也好。”不然难道要白白让那小子占便宜?

    黎念听了这话,神色却有些莫名,李京辉心情不好,半天才发觉妻子的反应不对,有些诧异地转头去,问她:“你怎么了?”

    “我在想,”黎念缓缓开口,声音缓慢,但在李京辉的耳朵里,却莫名听出了几分危险的意味“当年我跟你该做的都做了,虽然当时还不知道吧,但小麦其实已经都在我肚子里了,想和你结婚你却还在犹豫,我还以为你和我们南芝族的人一样,不觉得名分有什么重要呢,原来并不是啊!”

    “所以你当年不愿意娶我,是不是因为那个用尽手段的人是我啊?要不是这别人家闺女和自己家闺女的差别待遇,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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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章 

    上了飞机的黎小麦自然不知道自己老爸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搓衣板套餐还是睡书房系列, 她和林肯坐在头等舱相邻的两个位置上,还颇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黎小麦是勤俭节约标兵,她从首都过来的时候乘坐的是经济舱,回去的时候机票是黎女士让助理买的,以败家闻名的黎女士自然不会委屈自己女儿,直接买了头等舱。

    这个城市飞往首都的航班是一架中型客机,只有八个头等舱仓位,另外六个座位空了一半,剩下的几位还都是西装革履的商务人士,只有他们两个一看就是啃老族。

    也许是他们这一组合的颜值太抢眼, 青春太闪耀,一上来就引起了周围乘客的注意,

    脖子上挂着价值不菲的降噪耳机, 发丝根根清爽,衣着整洁, 连鞋子都干干净净,白皙如玉的皮肤显示出良好的健康状态,面容俊美, 身材挺拔的大男孩, 手上拉着一个精致的女款小行李箱, 旁边的女孩肤白貌美,姿态从容,文静典雅,走动时打扰到别人会礼貌致歉, 显现出良好的教养。

    这样的小情侣在机场并不鲜见,他们大多家境宽裕,品位不俗,或留学海外,或就读国内名校,时常结伴在全世界范围内旅行,进行虐□□丝&虐狗的各种日常活动。

    此刻黎小麦和林肯给人留下的就是这种印象,目送两人在空姐的引领下来到头等舱入座,大家这份印象又加了一条:不止是家境宽裕了,这应该还是一对儿富二代。

    关键他们的颜值还严重超标,虐待指数飙升。

    然而事实上,“文静典雅”的黎小麦是有些心不在焉,和父母短暂的相聚之后再别离,忽然就有些恹恹的。

    上次分别,她还是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追梦少女,怀揣着对理想学府和所喜爱专业的向往,满怀希翼,义无反顾地只身一人来到首都,离家出走般的刺激中还夹杂着对自由的向往。

    十足一个中二少女热血青年。

    然而独立和自由这种东西,没有的时候特别渴望,真正拥有了以后也就如同空气一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何况她现在真的自由吗?

    经历了半个学期在学业上的打击,自由的她,天天只能把时间花在自习室和图书馆,日子过得比高三的时候还要苦逼。

    在父母身边,无论嬉笑怒骂都随心所欲,她可以当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麦宝儿 。

    离开了他们,她就是A大几千学子中一个普通的学渣,旁边还跟着个居心叵测的林坏水。

    以后真的要和他夹缠不清了吗?

    想到这里,黎小麦的心情比较复杂,林肯这厮惯会转移注意力,每次招惹了她之后,都能快速把她哄好,似乎身处什么境遇都能落于不败之地。

    像现在,他脸上已经完全找不到昨天调戏她的神色,整个人就是“优秀”、“体贴”、“可靠”的代名词。

    林肯经常出远门,对旅行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都有应对策略,和他同行,黎小麦享受了一把邢季礼都没享受到的贵宾级服务。

    差点连空姐的活儿都抢了过去。

    回想起当初在军营里,林少爷奴役她洗衣服的时光,黎小麦感觉恍如隔世,躺进宽大的座椅里,看着将毛毯抖落开给她盖上的林肯,直怀疑这人是不是内里换了芯了。

    “说吧,”黎小麦动了动脖子,用下巴将毛毯的边压平“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喜欢我到不可自拔的?”

    林肯闻言看了她一眼,还是那种关爱智障的目光。

    黎小麦现在有点想挑事儿,借机冲淡一下离愁别绪,继续道:“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我真的想不出来你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

    林肯的反应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将原本就有些乱的头发揉得更乱。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

    就在黎小麦不奢望他再开口、裹着毛毯想眯一觉的时候,林肯忽然说道。

    “然后呢?”黎小麦不怎么有诚意地搭腔,声音懒洋洋的。

    “然后那只猫死了。”

    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烂故事,黎小麦被他雷得困意都消散了不少。

    “怎么死的?”黎小麦还是忍不住有些好奇。

    “老死的。”林肯回答的很平静。

    黎小麦:……

    猫的寿命大概是十到十五年,小时候养的,现在老死了的确很正常。

    “然后我就不养宠物了。”林肯淡淡地道。

    所以呢?是先交代自己的童年心路历程,再解释自己如此变态的原因?黎小麦怀疑他是不是要改走忧郁青年路线了。

    “我觉得你能吃能睡身体棒,肯定活得很久。”林肯连讲话的语气都没有变。

    黎小麦照例是愣了一愣,才整理明白他前言后语的逻辑链。

    一想明白她就炸毛了,一把掀开毛毯,扑向林肯的座位:“我掐死你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