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无法证明
过了十几分钟,李健对早已经回到护士站的那名护士大声说道:“护士姐姐,医生什么时候有空见我啊?” 这名护士站起来,白了李健一眼,说道:“都说让你不要喧哗了,医生在查房,等他忙完来自然会来找你。” 又等了十来分钟,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医生,带着一男一女两名年轻医生,来到护士站。 之前接待我们那名护士随即站起来,说道:“石主任,就是他们。” 说完,用下巴朝我们四个人扬了一下。 老医生点点头,转身走到我们面前。 李健这时候立马站起来,对老医生鞠了一个躬,说道:“石主任,冒昧打扰了。” 老医生点点头,说道:“听说你想打听刘壮死前有没有遭罪?” 李健说道:“是的,麻烦石主任告诉我。” 石主任说道:“实不相瞒,他临死前是受过一点苦,相关的术语说了你们可能也不懂,通俗地说,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帮他止疼什么的,所以总体来讲,也不算遭非常大的罪。” 李健抹了一下脸上的泪水,点头说道:“那就好,那就好,石主任,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您。” 石主任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说道:“你快点问,我还要下班吃饭呢。” 李健点头说道:“好的,我不会耽误您太多时间的。我想问的问题是,刘壮跟他的女朋友,都得了白血病,您说这会不会是有人故意下毒害他们的?” 石主任用惊讶的申请看了李健一眼,说道:“女朋友?我没见过呢,我只见过他老婆。” 李健说道:“哎,算是他的二房吧,那个女孩子,也是得了跟刘壮同样的病。” 石主任说道:“人为什么会得这个病,有些学者的观点是免疫系统出了问题,而为什么免疫系统出问题,有很多种原因,有的是遗传因素,有的是外界因素。我看过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报告,发现确实存在一家人,或者住在一起的人同时患这种病的案例,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是这家人在患病之前,家里都有过装修的经历,或者是有相同的饮食习惯,又或者是住在某些有害物质比较集中的地方,比如露天垃圾焚烧场,以及一些环保设施不合格的化工厂附近。” 李健说道:“这样啊,那投毒呢?刘壮跟他女朋友,说白了他们的关系是上不了台面的,所以他们不可能长期住在一起,所以装修的因素是不是可以排除。” 石主任说道:“这个我确实没有办法回答,我当了那么多年医生,也没有警察或者谁因为怀疑我的病人是被投毒而患上的这个病,进而来找我问这个问题。当然,我这样说,也不是讲可以完全排除被投毒这种可能性,也许是这种方式害人得病,过于隐蔽,而且投毒的时间周期必须很长才有效果,因此不容易被发现罢了。” 李健说道:“所以说刘壮和他女朋友是不是被投毒,从您的角度,是无法做出判断的?” 石主任说道:“是的,哪怕做尸体解剖,做医疗鉴定,也没有办法判断出得了这个病的人,是因为投毒而导致。” 李健点头说道:“好的,我明白了,我的问题问完了,耽误您时间,实在是不好意思。” 等医生们离开,我说道:“你们要不要上厕所?” 李健说道:“不上。” 罗超说道:“没尿。” 宋广飞说道:“不想。” 我说道:“好吧,那你们先下去在车上等我,我去上个大的。” 等李健他们先行离开,我转身朝着病房的走廊深处走去,因为我之前感觉到了鬼气。 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我看到一名五十多岁的男鬼,正坐在走廊边的靠墙椅子上发呆。 我于是走到他的边上,用不出声的鬼话说道:“我是法师,我能看见你。” 男鬼被我吓了一跳,一脸慌张地看着我,说道:“我才死了三天,你干嘛要来抓我。” 我说道:“我不抓你,我问你个事情。” 男鬼说道:“哦,你问吧。” 我说道:“刘壮你认识吗?” 男鬼说道:“认识啊,我死前他住我隔壁的。” 我说道:“他的魂魄现在在哪里?” 男鬼说道:“不知道,他一死,他的魂魄没在这里待多久就自己离开了。” 我说道:“好的,我警告你,等你去广播站自首或者法师来带你走的时候,别提起我。” 男鬼说道:“为什么?” 我说道:“你就照做就是了,要是我知道你乱说话,到了地狱我一样有办法收拾你。” 男鬼点头说道:“好吧,反正你也没对我做什么事情。” 如果是达到一定级别的法师,是有办法修改鬼的记忆的,当然,那也是违反《法魂律》的。而我现在当然还远远做不到,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恐吓对方,让他敢不乱说遇到过我的事情。 等我下楼回到车上副驾驶坐好,李健转头对我说道:“刚才我也已经跟罗超说了,我的意见是,这件事情呢,是没有办法查下去了,但是罗超这小子还不死心,韦策,你开导开导这孩子。” 罗超这时候抢先说道:“啥子不死心嘛,我就是觉得这件事情太过于蹊跷,很难合理解释刘壮跟他的小三是正常得病嘛。” 我说道:“罗超,李健说的没错,而且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这件事情也已经没有办法将凶手绳之以法。” 李健一边启动车子将车子往医院门口开,一边说道:“我听懂了,所以罗超,你还是想想待会儿请哥几个吃什么实际一点。” 罗超说道:“就去学校边上的大英雄川味火锅好了。” 李健说道:“好嘞!哥几个坐稳了,下一站,大英雄川味火锅!” 罗超这时候对我说道:“韦策,你说的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没得办法将凶手绳之以法,是啷个意思咧?” 我说道:“打个比方,简单的投毒致人死亡案,如果要定罪,需要什么证据。” wap. /98/98048/27222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