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都市小说 - 林夕煜宸在线阅读 - 第223章 想起来了

第223章 想起来了

    煜宸站在我面前,他看着我,一双黑眸带着复杂的光,他没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我,“那林夕还爱我么?”

    还?

    他果然在害怕。怕我知道当年的事情后,会变得煜灵一样,无法接受他。

    他的这种害怕让我挺生气的。

    我道,“煜宸,我们在一起了这么长时间,我有多爱你,你真的不知道吗?我知道你给云翎下过忘情咒,我也知道你跟我前世的关系,我甚至知道我前世是被你逼死的。但这些我都不在乎。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而且那些全部都是上一世的恩怨,对我来说,我没有经历过的事,我完全可以当没有发生过。煜宸,你不要再怀疑了,我很爱你,没有变过。我很感激煜灵,因为有她,你才会来找我,我们两个才会在一起。但我并不想变成她。”

    煜宸估计是没想到我会这么直白的把这些话都说出来。他愣下,随后他轻笑着对我道,“林夕,你想多了。融合这一魄,并不是让你消失,而是补全你的三魂七魄,你还是你,并且千年前的修为也会全部回来。”

    “我不愿意。”我想也没想就拒绝。

    “为什么?”煜宸问我,“你不是一直觉得现在的自己太弱了,想学法术么?融合了这一魄,你马上就可以变得非常厉害。”

    “可千年前的记忆和当时的感受也全部会回来,”我道,“如果我受那些记忆和感受的影响,变得恨你了呢?煜宸,法术我可以从头开始学,就算不会像以前那么厉害也没关系。任何有可能会让我和你分开的风险,我都不想冒。煜宸,前世和修为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你才是最重要的。”

    煜宸看着我愣住,随后他伸手把我拉进他怀里,捧起我的脸,低头就吻了下来。

    他吻的霸道又急切,像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证明我这个人是存在的,又像是恨不得将我吞进他身体里。

    许久,我大脑缺氧,身体瘫软在他怀里的时候,他终于松开了我。

    他低头看我,一双好看的眼睛里带着细碎闪亮的光。他的手捧着我的脸,拇指轻轻摩挲过我的眼尾,声音哑着,“林夕,你真是一个妖精,一个勾了我的魂的妖精!”

    我看着他,虽然觉得会破坏气氛,但为了让自己安心,我还是喘息着问道,“你还让我跟煜灵融合吗?”你还想让煜灵回来吗?

    “我哪舍得!”煜宸突然把我抱起来,大步走进卧室,他将我放到床上,欺身压下来,“林夕,我这辈子是栽你身上了!”

    话说的恶狠狠的,紧跟着落下来的吻也带着一股狠劲。

    我觉得他不是在吻我,他完全是在咬我。

    侧颈传来一阵刺痛,我甚至闻到了血腥味,我疼的倒吸口凉气,抬手推他,“疼,你轻点……”

    “给我忍着!”也不知道煜宸又闹什么别扭。

    我疼的打颤,声音颤着问他,“你怎么了?”

    煜宸抓起我的手,把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跳,以及他说话时,胸腔的震动。

    他道,“林夕,我这疼。”

    我不解。心不是应该伤心的时候才疼么?我这么爱他,他还疼什么?

    见我一脸懵,煜宸低头,泄愤似的在我唇上轻咬了一口,随后哑着嗓子道,“你个笨蛋。我这里都被你塞满了,涨得像是要爆炸了一样。”

    谁说高冷男不会说情话了!

    我愣了下,随后双颊似火烧一般的发烫,我红着脸看他,“煜宸,我就是要占满你的心,让你的心里以后只有我一个人。”

    “贪心!”

    煜宸低头,封住我的唇。

    这一次,他像个毛头小子似的,横冲直撞,要了一次又一次。

    最后我终于受不住,昏死在了他带给我的一波又一波的浪潮中。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到一双大手抱紧了我,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林夕,我要是早点遇到你该有多好。”

    这里只有我跟煜宸,所以即使我意识混沌,我也知道跟我说话的人是煜宸。我想告诉他,现在也不晚。可我实在太累了,眼皮怎么也睁不开,最后意识涣散,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醒来,我听到有人在小声的对话。

    “三爷,有现成的法子为什么不用?修为本来就是她自己的,全部注入她的身体,两者也不会产生排斥。而且,大量的修为在极短的时间内注入,她体内的蛊虫一定会受到影响。只要她体内的蛊虫全部显露出来,我就有信心把蛊虫全部除掉。”

    是白长贵的声音。

    白长贵像是在劝煜宸同意什么事情,他继续说,“三爷,这种蛊的繁殖性和适应性都非常强,你现在输送过去的灵力可以暂时扼制它们活动和繁殖,但等它们适应了你的灵力,它们就会把你的灵力当成养分,到那时候,大量的蛊虫钻出皮肤,小弟马搞不好会被吓死。”

    “一定还有别的办法。”煜宸的声音。

    白长贵叹口气,“三爷,你不是已经去找过疯老头了吗?疯老头有办法吗?这种蛊是疯老头养出来的,疯老头最了解这种蛊的习性。他都没有扼制这种蛊的办法,我实在想不到还有谁能解这种蛊。”

    原来我没觉得他俩的对话跟我有关,直到我听到白长贵提起我。

    我体内有蛊虫?繁殖还很快?煜宸一直用他的灵力帮我在扼制蛊虫活动?

    这都什么时候的事!

    我头突然有些疼,脑子里闪过一些画面。

    疯老头撩开他的衣服,我看到他皮包骨的胳膊上,满是细小的白点,仔细看才发现,那些小白点全是蠕动的小虫子。

    疯老头得意的向我介绍,这些小虫子叫小宝贝,是他最得意的蛊虫,这种蛊虫可解百毒,唯一的缺点是繁殖太快……

    我想起来了!

    当时我身中噬魂咒,疯老头说解咒后,我可能会忘记一些事情。我还担心会把煜宸给忘了,可解咒后,我的记忆并没有出现断片。疯老头还安慰我说,我不知道忘记了什么,说明我忘记的事情并不重要。

    原来我忘的竟然是让他给我解蛊这件事!

    这该死的疯老头!我忘了,他就没有给我解!

    想到一群小白虫子现在正在我体内繁殖,我鸡皮疙瘩瞬间就起来了,心里泛起了恶心。

    我坐起来,低头仔细观察自己的胳膊。皮肤白皙细腻,有着年轻身体特有紧实弹性,没有像疯老头一样皮包骨,也没有出现小白点。

    我刚松了口气,手背处就突然传来一阵痒。我下意识的伸手去抓,可手指却摸到一块小小凉凉的软肉。就像是手背上起了一个软软的小疙瘩一样。

    我心咯噔一下,赶忙低头看去。

    我手背上,一个刚钻出来的小小的白虫正在蠕动。

    “啊!”我吓死了,跳下床,疯狂的甩手,想把小虫子甩下去。

    听到我的叫声,煜宸冲进来,“怎么了?”

    “煜宸!”我一边哭一边道,“煜灵那一魄呢?我同意跟她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