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美少年!你站住!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5

分卷阅读105

    “呃~”元宵把金敏的手推开,目光移向空座位,“要不疼,我早坐着了,站着多累啊!”

    “哈哈哈~”两帅哥嬉笑一阵,瞅着面前的空椅子,再想想等下要各自坐几个小时的车去不同的地儿,又同时把目光投向彼此又苦又傻又甜地乱笑一通。

    ……

    周末,金敏带着新乐队“烈焰”来到b市演出。元宵在b市上了快一个学年,周末总往老家跑,对这个城市几乎是陌生的。和同学相约着去看演出还是第一次。

    在一个隐藏在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小巷道里,一个鲜红的招牌吸引着他们。元宵跟在姚斌身后,窜进了人声鼎沸的演出现场。

    和Time Bar里看演出的人们不同,这里的乐迷们都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很多的海报捏在手里等着烈焰演出完签名。

    “切~”元宵撇撇嘴自言自语,“还挺拿自己当腕儿~”

    “啧~”姚斌也算是烈焰的歌迷,连忙把元宵止住,“他们现在火着呢!看到这些迷弟迷妹了吗?这么疯狂愣是没人把他们的照片po到网上,顺着乐手保持神秘,你想想那得有多爱啊!”

    “尽瞎搞这些神秘主义!”元宵笑着摇摇头,在一阵阵的欢闹声中,抱着胳膊等待演出开场。

    不一会儿,一声口哨,大家屏气凝神,在这个不足两百平的live house里,人挤人塞地水泄不通。灯光瞬间熄灭,只留了一道蓝色的射灯和人们狂躁的心跳声,顿了几秒,一切安静下来,一阵爆裂的鼓声苍劲有力地迸发而出,鼓点密集节奏震撼气势磅礴,那道蓝色的射灯瞬间变成了烈焰一般的红色,扭曲着照向人群,所到之处引得人们纷纷惊声尖叫……

    元宵有点不相信这鼓声是从金敏的手中迸出来的,他见过金敏用一只手玩吉他,也见过金敏吹口琴,虽然听过那张用记号笔写着的cd,也听柴禾他们说过金敏玩音乐确实很牛,可还是吃了一大惊——md,我男朋友太tm帅了!

    简直是全世界第一帅!

    金敏的头发如之前那张乐队宣传照上,扎成一个松散的小揪。专注的神情带着他特有的自信和执着。眉眼间都凝聚着一团团的锐气和洒脱。白色的无袖体恤,套在身上,露出坚实有力的肩头和手臂。手臂抬起来去敲上方的吊镲的时候,元宵一眼就瞅到了顺着他肩膀爬出来的纹身——天使的翅膀!

    元宵只顾着看金敏专注打鼓的样子,对乐队其他几个人竟然毫无察觉。

    过了好久,音乐停了,人声渐渐消退,元宵才从震惊和欢喜中一点点地清醒过来。

    “怎么样?牛逼吧?”姚斌看着身前渐渐散去的人们,撞了撞元宵,“是不是看傻眼了?我说了吧那个鼓手很牛!”

    “你想见他吗?”元宵嬉笑着问姚斌。

    姚斌用力地点点头:“太想见了!不过,他们现在恐怕还被人群围着呢!”

    元宵顺着姚斌的手指看过去,金敏已经换了件黑色的T恤,披散着头发,矗立在一群小男孩小女孩中间,笑脸盈盈地给大家签名。

    “呵~”元宵推了推姚斌,“走,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姚斌其实已经猜到元宵认识这乐队里的某位乐手,没想到元宵把自己推到了金敏这边,他一激动,脚底下打了个趔趄:“你们认识?”

    “岂止认识!”元宵拨开人群,走到金敏身边,“哟,金大神!”

    金敏把手里刚签好的东西还给一个小姑娘,顺手搂住元宵:“哟!男朋友!”

    “啊!!!”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尖叫,连一旁的姚斌也傻眼了。

    ------

    三个月后,强子和小雨的婚礼如期举行。毛纺厂这片儿的混小子们如今也长大了,各个打扮地人摸狗样。

    强子家两年前就搬走了,却还是把喜宴设在了毛纺厂这片儿,宾客都是看着强子和小雨长大的街里街坊,图个喜庆方便。

    白天忙完了正事,晚上小青年们都聚在Time Bar说是要现场闹洞房。

    小雨一路上都在紧张地捏着宠儿的手:“好姐姐一会儿你得帮着我,别让他们瞎闹!”

    “哎呀,我,你还不放心吗?毛纺厂大姐头,谁敢欺负你先过了我这关!”宠儿摸着小雨戴在手上的大钻戒,心里有点儿羡慕又有点儿嫉妒,瞅着前面傻不拉叽和一群半大小子打打闹闹的大飞,不由自主地翻了一个白眼。

    小雨心情忐忑地进了Time Bar,一眼望去,吧里都是老熟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混乱,反而有点意想不到的温馨,到处飘散着粉红色的气球,舞台上摆着一架香槟塔,她边下着楼梯边数了一下,整整九层!在暖色调的光线中,小雨回头望了一眼强子,两人甜蜜一笑。

    舞台上元宵抱着那把蓝不蓝绿不绿的陆虎,金敏坐在架子鼓前。两人使了个眼色,就开始演奏。这是元宵自己创作的曲子,金敏帮着点缀了些鼓花。没有一句台词,典型的后摇风格,温婉流畅,柔情蜜意,甜甜地包裹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灯光在粉色和淡紫色中切换着,元宵几次回头和金敏相识一笑,这一刻,他期待了好几年,自打知道金敏还被人称为“金大神”的那一刻,他就梦想着两人能一起站在舞台上。

    大家安静地听着,身上地每一个细胞都在伸展触角,接受从元宵和金敏那里散发出来甜蜜的味道。

    那些被元宵录在学霸机里的小片段,从两人的指尖流淌,在Time Bar “U”型的防空洞酒吧里肆意地游走。元宵细腻的情感全部倾注其中,他对金敏的思念,突破自我终得认可,对新人的祝福,对毛纺厂这片儿混小子们敬畏又气恼的情感……最后,他觉得自己沉浸在一片幸福之中。

    元宵回头,看金敏。金敏握着鼓棒,轻轻地敲击着鼓面,嘴角上扬,眼光如蜜似火。第一次当着大家面的合奏,很完美!

    “小雨没有父母,我也没有父母,我就当是小雨的亲兄弟,把这首歌送给她,祝强子、小雨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多生几个,借我们玩玩儿……哈哈哈……”金敏从鼓后面走出来,站在元宵的身旁,趴在话筒前面说。

    “哈哈哈~”人群也爆发出一阵哄闹,“对!多生几个!”

    “哈哈~大家好好玩!”说罢,金敏就准备揪着话筒下去。

    “别啊!”大飞松了松卡在脖子上的领带,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快步走上舞台,一把把金敏手里的话筒拉回来,“我这儿还一正事儿呢!”

    元宵和金敏同时瞥见大飞手里的戒指盒,两人心照不宣地使了个眼色,悄悄地撤了。

    元宵走到舞台旁边的休息区,取下吉他,坐在大音箱上。金敏的手伸进裤兜,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