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科幻小说 - 显微镜下的大明在线阅读 - 第五卷 天下透明 大明第一档案库的前世今生

第五卷 天下透明 大明第一档案库的前世今生

间有一位江西巡按御史唐龙,曾详细描述过地方上的作弊手法:“江西有等巨室,平时置买田产,遇造册时,贿行里书,有飞洒见在人户者,名为活洒;有暗藏逃绝户内者,名为死寄;有花分子户,不落户限者,名为畸零带管;有留在卖户,全不过割者;有过割一二,名为包纳者;有全过割者,不归本户,有推无收,有总无撒,名为悬挂掏回者;有暗袭京官方面,进士、举人脚(角)色,捏作寄庄者。”

    为了便于理解,咱们接着拿王叙家举个例子吧。

    假设他们家在正德年突然发财了,一口气买了两百亩地,成了大地主。王叙不是官身,又没考中举人,没法减免税赋。等到要攒造黄册了,王家赶紧找到甲首、里长,请他们设法遮掩。

    等到县衙把清册供单送下来,里长开始一一填写诸家情况。他故意把王家的两百亩地,分出去五十亩,分别写在五十户贫困人家名下。

    这五十户穷人不识字,平日里都是甲首、里长代填,就算拿清册供单给他们检查,也是睁眼瞎。只有到了交税时,这些穷人会奇怪,怎么交得比往年多一点?里长瞪着眼睛说上头官差要求的,我有什么办法?反正平均每户只多交一亩,不算太要命,没人敢深究。于是,这五十户人家就稀里糊涂地替王家扛了五十亩的税赋。

    这种把自家田地偷偷分在诸人名下的行为,叫活洒,又叫飞洒、洒派等等。

    可王家觉得还是不满足,希望能进一步减免。里长说了,也没问题。

    本管里一年前发生过一次疫病,结果张三、李四、赵五三家死光光了。按照规矩,里长要把这三户人家列入“开除”,意思是这三户已经绝了,其名下田地荒废,自然也没法交税。里长把王家的三十亩地,偷偷挪到这三户人家名下,自然也省下赋税之苦——此谓“死寄”。

    那三家旁边是朱六一家,也感染了疫病,家里死得只剩下一个老头。甲首充满同情地把这一户划为畸零带管,从此不在一百一十户正管之列。里长看准时机,把王家的一个小儿子,列在这老头的户下,打着分家的旗号带过去十亩地——此谓“花分子户”。

    可王叙仍旧觉得不满足,他说能不能再减免?里长说这就不是我能做主的了,得往上找人。然后里长带着他,找到县衙户房负责黄册和鱼鳞图册的主事,看有什么办法没有。

    主事收了贿赂,一拍脑袋,有主意了。

    明代土地交易,如果是两人私下买卖,签的地契叫白契。这个交易上报给衙门,由官府验证后盖印,才算具备法律效力,叫红契。

    主事告诉王叙,你不是从杨七那儿买了五亩地吗?你们俩先签个白契,别着急上衙门办手续,先留在他名下。这样衙门里没记录,黄册和鱼鳞图册自然也不必改了——此谓“全不过割”。

    王叙还从郑八那儿买了十亩地,刚给其中的一半地办了红契。主事说另外一半先别办了,你跟郑八说一声,让他还接着耕种,定期给你交租子就成——此谓“包纳”。

    王叙说:“我还有几十亩地,没买卖过,这咋办?”主事说这也好办,你假装把一部分田地卖给刘九,或者从高十那儿买田的时候收田不收粮,补个假手续,把零头一抹,叫“有总无撒”——这个“撒”,是撒数,在明代财政术语里是小数的意思——这种手段,叫“悬挂掏回”,也叫“虚悬”。

    户房一般会有专门的书手和算手。书手负责誊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由这些亲自接触账目与档案的人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的时候,监生不可能去询问每一户的具体情况,他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只要比对无误,就直接核验过。王叙这么操作,可以安全过关。

    有人可能要问了,这明显对卖家来说不合算,怎么会答应?再说如果卖家反悔怎么办,王家和他们之间都是白契,并不受法律保护啊?

    很简单啊,打到他们服软为止。

    王叙家有两百亩地,钱一定不少,他们随便找十来个护院闲汉,往杨七、郑八、刘九、高十家边上一站。四户人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在本乡无法立足。白契这种东西,虽然法律上没效力,可被拳头大的人拿在手里,一样管用。

    这就是血淋淋的地方生态。

    尽管利用了种种手段,王叙家的田地还是不能全部避税。他继续贿赂主事,把自家二十亩上好的水田,在档案里全改成盐碱地,直接篡改了土地等级,原本是重则,这下子变轻则了——此谓“埋没”。

    王叙觉得不放心,又托人在京城找了一个本乡籍贯的进士。那位虽未释褐授官,但已有资格享有减免赋役的特权。他把自家五亩田地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了——此谓“诡寄”。

    王叙想了想,光是避税赋还不成,徭役也挺讨厌的,得想办法避免。

    按照大明规矩,每一户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数量分等,多者上户、中户,寡者下户。上户派出的应役丁口,要比中户多,中户又比下户多。

    在各方有力人士的帮助下,王叙先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里。一个大家分裂成三个小家,户口等级立刻就从上户变成中户了——此谓“挪移”。

    可王叙仍旧不死心,又缠着里长,在黄册上硬把自家的“中户”改成“下户”,让服徭役人数字进一步变少。里长说改好办,但每一里每年应役人数是固定的,你改成下户逃过去了,我怎么办,总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两人琢磨了一下,里长大笔一挥,把本来丁口极少的高十家,从下户改为上户了。

    高十一听不干了,我家里一共就俩壮丁,本来一个应役一个耕种,勉强度日。现在您给我改上户了,两个都得去应役,那家里不就完蛋了吗?

    要知道,官府的徭役可不光是十年一轮的正役,每年各种杂泛之役和临时之役十分繁重,基本上应满一年得脱一层皮。

    里长压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县里上告,可县里直接驳回了——想告状,先跟你们里的乡老商量去。可乡老和里长是穿一条裤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无边的绝望。

    这时王叙笑嘻嘻地过来,说你家田地反正也没人种了,不如卖给我。高十哪里肯卖,可不卖家里就要饿死了,只能忍痛交割,自己别无选择,只得沦为佃户。

    王叙不光逃了徭役,还得了良田,贪心更炽,连下户的徭役都干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到户房主事,把本里黄册涂抹一番,把应役次序给改了。

    咱们前面说了,里甲应役是十年一轮,每一年都有一甲轮到徭役。王叙家本该是乙年服役,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刘九对换了一下。刘九想也没差别,就同意了,乙年去应役。结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黄册次序,把王叙家改回乙年,刘九赫然还得服一次役。

    刘九大惊,想要抗辩,可想到高十的遭遇,只能忍了。王叙家就这么舒舒服服地埋没土地、避开了税赋徭役,把负担飞洒给了其他贫困人户。

    这个故事虽然是虚构的,可在大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万历二十五年,宜兴知县秦尚明愤怒地说:“十五之中,上户诡为中户,中户诡为下户,甚者上户竟等下户,而下户更过之。以贫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当真是触目惊心。张萱在《西园闻见录》里感叹道:“田连阡陌者诸科不与,室如悬罄者无差不至。”正是这么一番景象。

    王叙的故事还没完。

    他家坐拥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负担,财富迅速积累起来。他主动修桥梁、铺民道、立祠堂、开私塾,偶尔周济一下穷人、资助一下读书人,很快就在乡里树起权威。他把家里多余的银钱,放给别人做高利贷,破产的郑八、刘九、高十都不得不来找他,收益比田租还高。

    靠着殷实家底,王叙的儿子再不必操心农稼,专心读书,很快考中了状元,在朝为官。王叙家的社会地位再拔高一层,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赋税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户、奴仆,都算作王家私产,不入黄册。郑八、刘九、高十的孩子们,不得不过来依附。

    等到王叙的儿子告老还乡,已成显赫乡宦,且与其他官场中人联络紧密。一代一代下来,遂成势力。

    在王叙的发家历程中,我们看到:从甲首、里长、乡老这些自治体成员到衙门胥吏,沆瀣一气,和地方富户勾结在一起,把黄册、鱼鳞图册当成私有之物包办,不断把负担转移到贫户身上,形成一整个链条上的腐败,分摊风险和利益。

    这在大明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团局造册”,现在也有个类似的词,叫“窝案”。在大明历代朝廷文书里,几乎都反复提及这个词,饬令各地严查,可见“团局造册”之猖獗。

    严格来说,“团局造册”不算一种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都得靠“团局造册”才能实现。

    朝廷对此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因为基层不是直管,他们所拿到的数据都是间接的。

    比如,你是个现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户籍情况,一家几口,是否结婚,不用找任何人求证,电脑里随时调得出来;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几个娃、几亩地,县里老爷不可能亲自下乡一户户去数,只能靠里长、甲首、乡老、粮长这些地方自治团体代理人来收集、具保和上报。

    换句话说,只要你搞定这些代理人,上头很难查证真伪虚实。

    不过这种“搞定”本身很昂贵,底层百姓无法负担贿赂成本,只有王叙这样的乡绅、豪强以及富户有能力做。有钱人越哭越富,穷人却根本没有哭诉的渠道。于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诚如顾炎武所言:“富户操赢以市于吏,有富之实,无富之名。贫者无资以求于吏,有贫之实,无贫之名。州、县皆然。”

    除了之前讲的那些,这些人还有很多手段,比如虚报死亡、隐漏资产、改换户籍、虚报灾荒、捏甲做乙、浮收税粮。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干不出来的。每一个手段背后,都是大量利益输送。

    甚至连黄册本身,都有大利可图。

    黄册的攒造,朝廷是不出钱的,由各地官府筹措资金,这笔钱自然也会摊派到基层百姓头上。很多明代县志里都有记载,一县黄册攒造的总费用,正常来讲多则百两,少则五十两——注意这“正常”二字。

    百姓并没有议价权,官府说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们收取两百两,一百两造册,一百两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条生财之路。

    我说的这个假设,价格其实还保守了。

    万历二十年有一位黄册库官员途经河南,出于职业习惯,打听了一下当地的黄册业务,吓了一跳:“闻民间有言,军、黄二册加派纸价,至千两之外……大县不过二三百里,小县仅数十里。一里造册一本,每本不过一二百页(叶),纸价几何,而动派千金耶?此非积猾之冒破,则为有司之垂涎耳!”

    一千两造价的黄册!

    贫穷和善良,生生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有如此花样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来的发展,不难想象。豪强乡绅勾结里甲胥吏,肆意涂抹黄册,欺瞒中枢,在中间环节榨取利益,并大肆侵占自耕农土地。

    如果社会有足够的流动性,情况还不算糟糕。比如宋代不抑兼并,但商品经济发达,户籍宽松,老百姓尚且有别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则,是把民众在原地死死钉住。这时候你再搞土地兼并,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结果就是,下层百姓负担越来越重,限于户籍逃无可逃,而朝廷所获得的税赋却越来越少。反而是盘踞中间的这个利益集团,吸血吸得大大肿胀,形成血管里的一个梗阻。

    当这些梗阻遍布全身时,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刚峰做过知县,对底下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专论里长之弊:“(里长)凭势作威,当大役而有壮丁之重派,应卯酉而有连累之诛求。或混扶甲首,以显售其奸诡之谋;或妄开甲干,以阴行其贿赂之术。有钱者遍为回护,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则同甲首作弊以欺府县;事止利己,则假府县名色而剥甲首。百计取钱,无心抚恤……”

    除了民户的种种作弊之外,其他户籍同样问题多多。

    前面说了,大明户籍除了民籍,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等职业户口,他们的黄册是单独册立,并由各自主管部门管理。比如军户就有专门的军黄册,归兵部负责。

    理论上军户可以免掉一部分徭役,可还有大量临时性的杂泛差役,无法免除。更惨的是,他们是军户,还必须去应军差,这负担就更重了。

    比如说吧,每一户军户,都要出两个壮丁去卫所服役,一个作为正军战兵,一个作为辅兵余丁,后者在军营里劳动来养活前者。除此之外,家里还得留一个继丁,平时从事生产养家。一旦军中的壮丁跑了或者死了,这个继丁就得进入军营勾补。

    勾补的规矩特别狠,如果你家里没有成年壮丁,就得把孩子登记入册,还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幼丁”。

    更有甚者,大明要求军人不得本地服役,入卫补伍都得去外地。这一路上的盘缠给养,也得军户来承担,更不用说还要受清军官和各级长官的盘剥勒索之类了。

    负担如此之重,军户所享受的福利却十分微薄。按照洪武年的规定,民户有两丁人口,就能担任小吏,而军户要五丁,而且最多只能让一人为生员,上升通道颇为狭窄。

    其实军户也算良籍,可以参加科举。历代军户出身的内阁大佬不少,比如张居正、李东阳、高拱、赵志皋、王家屏等等。而且在整个明代科举中,军户在庶吉士的比例也颇高。不过这些都是军户中的官员阶层或富户,一来家族扩大,有足够人手;二来有钱,供养得起读书人。

    对绝大部分底层小家小户来说,光是应付勾军就已经竭尽全力,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上头大概也明白军户的状况,所以严令禁止离籍转户,军户子弟不得过继、不得入赘。没办法,真放开了,估计人早跑光了。洪武年间,就有数万军户逃亡;正统三年(1438年)有一个统计,当下在逃军士的总数已高达一百二十万人——天下卫所才多少人?可见军户生活之苦。

    这些军户最大的心愿,就是转成民户,洗脱这些限制。虽然《大明律》严禁如此行事,但法律归法律,架不住地方上的花样百出。

    咱们再虚构一户人家举例,姑且叫张大吧。

    张大家是军籍,籍在休宁县附近的新安卫,家里五口人。他实在受不了军户之苦,就偷偷联络了当地第五图的里长,央求入民籍。

    里长带着他找到休宁县户房的书手,送了二两银子。户房这位书手大笔一挥,给第五图的里册里多加了一个户口,将张大家的四口人都移到这个户口之下。

    然后张家到卫所那边,报了个全家死光,只剩一个张大的老母亲。于是在军黄册里,这家人只能挂去畸零户,没法应役了。等到张大的老母亲一病故,这家人在军黄册里彻底绝了,直接列入开除。张大一家,则洗脱成了民户,幸福地在当地生活着。

    罗二也是军户,很羡慕张大的境遇。可他家里没钱,找不到落地的民里。他一咬牙,带着全家连夜跑了,一路从徽州跑到江西南昌府,谎称是流民,置买田地,就地落成民籍。因为古代通讯不发达,没有全国数据库,原来的卫所纵然知道他跑了,也无可奈何。

    军户毕三也动了心思,可他不想离开原籍,只好另外想办法。他眼看要去远卫所充役了,就把自己大儿子入赘给近卫所的朋友,这样至少有一人不用被勾补入卫。他临走之前,恰好老婆又生了个小儿子,赶紧过继给附近的民户家——这些都是违法的,可黄册总是人写的嘛,使钱下去,总能解决。

    等把这两个孩子都安顿好了,毕三就在充役的半路上失踪了,据说是被盗匪杀死,死无全尸。军中一查,他家里没有任何壮丁勾补,也只好作罢。毕三偷偷跑去一处寺庙出家,法号“三无”,混了个度牒返回家乡,堂而皇之地还俗,以佃户身份附籍在先前过继了小儿子的民户家里。

    经过这么一番眼花缭乱的操作,他们全家终于洗成民籍,再不必受勾军之苦了。

    还有一种绝妙的办法,叫“挪移”,对,乾坤大挪移的挪移。

    比如说吧,张二一家,本来属于饶州千户所的军户,生活很痛苦。张二纠集了同甲的几户人家,贿赂也罢,胁迫也罢,硬是把这一甲的所属,改到了建阳卫。

    饶州离建阳不远,但是两者分属江西都司和福建都司。这么一改,饶州千户所便不能从张二家抓人充役,人家是建阳卫的。而建阳卫呢?可能压根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就算知道,也不可能派人跑到江西地面上来执法。

    两边都管不着,张二这一甲十户,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在夹缝中生活下去了。

    类似的逃亡方法还有很多,充分展示了军户的无边智慧和怨念。

    朝廷深知其弊,可也没好办法,只能反复要求“都司、卫所、将应勾军人逃亡年月逐一造册呈报兵部,转发其各司、府、县清军官。凡遇册到,将所清军黄册籍磨对相同,行拘原逃正身,或应继人丁”。

    更可笑的是,为了怕军户做手脚,还特别要求,军户子弟不得参与军黄册的编造。就连驳查,都不得用军户出身的国子监生。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军民,想要在户籍上做手脚,无论手段如何,最终都指向同一条路——篡改黄册;而无论改什么内容,最后都会落实到一个最现实、最技术的问题——如何篡改黄册而不被人发现。

    一般的手法,在黄册上直接填入假数据即可,手段无外乎挖改洗补。

    反正黄册都是手填出来的,在上头直接走墨改字即可。实在改不过来,索性挖下一块,重新把别纸补缀上去。还改不过来,拆下绵索,抽走旧页,补入改页。只要大家提前说好,上头无从追究。

    用墨改字的情况,在民间极为猖獗。以至于弘治三年的时候,有官员专门上书,建议以后编造黄册,不光要给地方一个标准字体,还得规定字号。把字写得大一点,容易检阅,就没办法洗改了。

    修改原册的麻烦在于,得经得起层层检查。上级有可能没查出来,也可能查出来,你为策完全,不得不一级一级往上贿赂。

    顾炎武专门谈过这个作弊技术:“填于红图不可改矣,则改于黄册;印于黄册不可易矣,则公为洗补。不得于小里,则货都总妄坐于小里;不得于都总,则货县总妄坐于都总。”

    因此,有聪明的不去贿赂主官,直接去找具体经办小吏下手。甚至有人胆大包天,连小吏都不用找,去找运输队。

    黄册攒造完成之后,会一步一步转送至县、州、府、司以及中央后湖,中间要经历数次转运。你只要事先买通解送人员,在半路开箱子直接改册,连给官员的贿赂都省了。真是胆大包天。

    不过别忘了,黄册里有四柱之法,可以查到过往一切数据。你光是伪造了一期之数,前后对不上,终究是个隐患。哪天碰到个认真的驳查人员,可能就会东窗事发。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很简单,修改旧档。把历史改掉,大家便不会知道你现在的猫腻了。

    虽然黄册库戒备森严,难以混入,可不是有句话嘛:“只要思想一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大利当前,胥吏们也是绞尽脑汁,奇技百出。

    咱们试举几个比较奇葩的例子。

    按照后湖驳查的流程,监生会把发现的问题做成驳语黄册——后来改成浮贴在原黄册内,户部会将其打回原籍,勒令修改。修改完成之后,再呈递上来,监生根据驳语检查,发现切实修改无误,再入黄册库。

    很快有聪明人发现了其中的漏洞:监生在二次驳查的时候,只会复查驳语相关的条目,其他内容不会再看。

    于是他们就发明了一招极巧妙的“声东击西”。

    还是举例说明。

    王叙家新得了两亩田地和一头黄牛,这两项事产需要列入新一期的黄册。王叙想把它们瞒下来,可急切间只贿赂了里长,没买通县里的算手和书手。

    里长宽慰他说,别着急,有办法。

    等到开始攒造里册,里长老老实实地把这两项写进去,丝毫没有作弊。不过他把另外一项数据,王家的丁口,故意少写了一人。

    里册递了上去,层层呈递到后湖,很快这个疏漏被驳查监生发现。监生在原册上贴了一条驳语:“查某里某甲王叙人户本期丁口虚减一人,查理与旧册实在不符,驳回本管实核重造,不得迁延云云。”

    这本里册被层层掷回到第五图。里长拿着旧册,重新造了一本新的,诚实地把丁口数补回一人,然后偷偷抹去了王叙家的两亩地和一头牛。

    册子被再次送到后湖,监生拿着驳语记录一看,嗯,不错,丁口数确实改正了,至于其他内容,上次已经审核过一次,不必复查了。

    就这样利用流程上的漏洞,王叙家篡改的记录得以顺利进入库房。以后一旦田地起了什么纷争,去查旧档,则再也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此非笔者妄编,且看两个真实案例:

    成化十八年,在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的五贤乡,出了这么一个案子。当地二十九都的里册交上去,驳查人员发现,该都的第一里第一甲有一户,叫谢得安,户籍似有涂抹痕迹。比照之前的黄册发现,这家伙本是军籍,却改成了民籍。

    驳查大笔一挥,责成原籍重造。等到二十九都把重新改好的黄册再提交上来,驳查监生一看,谢得安已经删掉了,便准备批准入库。可这人恰好很细心,觉得这本黄册页数似乎变多了,随手翻了一下,不由得大惊:这本新黄册里,居然多了谢亚兴等十一户人家。

    再一看,这十一户人家,也是和谢得安一样的军户籍。

    很明显,这是一起大规模“军户逃户入籍”事件。他们先推出一个军户谢得安吸引敌人火力,然后在新册里偷偷把其他逃户做进去。若不是这些人太过贪心,一次篡改了太多户籍,说不定驳查根本无从发现。

    同期还有个案子,这次的发生地是山东济南府章丘县明秀乡。

    明秀乡位于官道之上,乡里设有一连串驿站。根据交通工具的分类,这些驿站可以细分为船站、马站、牛站、驴站等等。每一处驿站,都有专门的站户,他们世世代代都要在驿站服务,也属于职业户的一种。站户的生活状况很惨,负担奇重。他们也无时不思念着改换户籍。

    在这一次的驳查中,监生发现明秀乡的第九里第五甲有疑点,有王九住等三户人家,本来是驴站户,却赫然改成了民户。

    这本册子,立刻被监生驳回重造。等到新造黄册再次送回后湖,监生发现王九住等三人被抹去,可又加了阚长等十二户驴站户偷偷摸摸进了民籍。

    这个声东击西的手法,和宜兴县的办法几乎一样。

    当然,大明朝廷也不傻。这两件案子让他们意识到规则上的漏洞,及时加以补救。

    从弘治十二年(1499年)开始,有疑点的黄册不再驳回重造,只把问题项单独开列成总册下发。地方只需将问题项进行改正,单造一页送至后湖。驳查人员审核无误以后,将改正后的单页补进原先的黄册中,并附页说明改正缘由,用印标记。

    如此这般,才算是堵住了这条路。

    于是劳动人民又发明了一个更叹为观止的办法。

    不是说旧档难改吗?那么只要设法让旧档彻底消失,就没问题了。虽然后湖戒备森严,人很难进去,但不代表别的东西进不去。

    这个手段,得从黄册的制作工艺讲起。

    大明朝廷有规定,黄册的封皮册壳硬纸,必须使用黄色或青色。这个黄纸,是用黄檗汁浸染而成。

    黄檗树是一种芸香科的落叶乔木,可以入药,也可以用于染色。将黄檗第二层树皮进行熬煮,只要把纸浸入液体之中,便能染成黄色。更绝妙的是,黄檗树皮里富含小檗碱,对于杀虫防蠹有奇效,印出的书可以经久不坏。

    早在晋代,著名道士葛洪便已用黄檗制造黄麻纸来印制道经。他也因此被尊为染坊业的祖师。

    不过这种染色方式成本很高,古人往往不会把每一页书都染黄,而是将黄麻纸制成护书,夹在书本里,也有驱虫效果。

    朝廷要求黄册封面染黄使用黄檗汁,是出于保护纸张的考虑。可是这些册子的制造费用不归朝廷管,每一个里得自己掏钱去造。

    很多人舍不得用黄檗这么昂贵的染料,偷偷改用石黄。

    石黄属于矿物染料,价格低廉。先将石料打碎,再研磨成细小颗粒,最后碾成粉末状。在制作黄册的时候,把这些粉末和水调好,直接抹在纸面上,就像是涂上一层胭脂似的。不光是黄色,其他矿物颜色也可以如此上纸。这种上色方式被称为粉饰。

    乍一看,石黄粉饰和黄檗染黄并无区别,但驱虫效果天差地远。

    除了染料质地,朝廷对于黄册的装订方式也规定得特别细致。

    最初黄册是用糨糊,每一页的右侧刷一条浆子,逐页压实,形成一册。明代的糨糊多用鱼鳔或树胶熬制,可民间嫌麻烦,大多是用米、麦、菱藕磨碎成粉,加酸酒进去加热而成。这种淀粉质地的糨糊,加固效果还行,但特别容易招虫子。

    所以朝廷在弘治年间下了一道命令,要求装订方式改成线装,即在纸上钻孔,用细棉线穿扎起来。如果一定要用糨糊,就必须掺入明矾、花椒末等物,以防虫蠹。

    这些要求很科学,可惜却不实用。每一期送来的全国黄册有数万册,你让管库的人怎么检查?就算有精力检查,也没有技术手段来分析每一本的染料和糨糊成分。

    这个破绽,很快也被地方给利用起来了。比如说哪位胥吏想要作弊篡改,就先攒造一册黄册,数据完全真实,绝无作弊,但在装订时,会在石黄粉末和糨糊里掺入蔗汁、蜜水等物。

    这样一来,封面和书脊会变得颇有甜味。而纸张的天敌衣食虫——古称蠹鱼——最喜欢吃糖类及淀粉等碳水化合物,看到这盘大餐端上来,焉有不分而食之的道理?

    这种册子的蛀蚀速度远胜别本,不出数年,好端端的一本黄册便会化为一堆粉末,原始记录荡然无存。这时地方上再施展些手段,便不用怕驳查来打脸了。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黄册库官员上书诉苦,说:“先年法例严明,人知畏惧,纸张无粉,俱堪经久收贮。近年……吏胥、里书人等玩法欺公,故将粉饰纸张攒造,面糊壳面装订。尚未及数年之间,虫蠹易生,蛀蚀腐烂,以致无凭查考,希图日后作弊,狡猾百端。”

    瞧瞧,洪武年、永乐年的老册子,至今已经一百六十多年,尚算完整;反而是近年来的新造黄册,蛀蚀速度极快。尤其是南昌府的分册,经常一县黄册全数蛀蚀无存:“纸张如粉,灰末成堆,都图丁缠(产),蛀蚀腐烂,难以辨认。但经一揭,纷纷而碎。”

    这一招能杀书于千里之外,无声无形,可谓是黄册中的刺客。

    朝廷也知道这些弊端,每一次攒造黄册,都反复强调不得粉饰、要用绳编,可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

    当然,也有人嫌这个周期太长,急不可待。怎么办?还有个简单粗暴的办法:直接买通管册小吏下手。

    正德五年,后湖爆出了一起大案。

    在江西南昌府的丰城县,有一个当地人叫陈季三。他爹叫陈质,曾经谋夺了邻居熊思明上好的塘田,为此贿赂户房,偷偷篡改了地方上的青册。到了陈季三当家的时候,熊思明家里闹将起来,嚷嚷着要查个明白,要去开后湖黄册库查验。

    陈季三自然不肯吐出到手的肥肉。他一打听,得知从洪武年间开始,每十年就会有一份档案留在南京后湖。他爹陈质能改地方档案,可改不了中枢黄册库。如果苦主要调后湖黄册比对,肯定会露馅。陈季三冥思苦想,被他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

    他先买通了押解黄册去南京的负责人,请求队伍多耽搁几天,然后自己先一步跑到南京城。陈季三在南京城溜达了几圈,很快就和一个叫高景清的后湖黄册库匠搭上了线。

    高景清的日常工作是晒册,即定期把库房内的黄册拿出去在太阳下晾晒,以防潮防虫。这份工作在洪武年间还算轻松,可到了正德年间,黄册累积数量已经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即使每天轮番晾晒,一年到头也不得休息。

    更惨的是,后湖环境太差。每十年来一次的驳查监生都叫苦连天,更别说这些常年居住岛上的杂役。他们“不谙调摄,致生寒虐等病……抱卧日久不痊”,一旦生了病,只能坚持到过湖之日才能去看医生。

    晾晒工作繁重,银钱少,工作环境又特别恶劣,这让高景清很是郁闷。当陈季三提出请他帮忙,还捧出一大把白花花的银两时,他立刻就动心了。

    这个忙,其实特别简单。

    由于高景清的工作性质,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接触到贮藏的黄册。陈季三希望他进入洪武二十四年和永乐元年这两期库房里,把南昌府丰城县载着自家先祖情况的里册摘出来,毁掉塘产部分。

    高景清收下陈季三的贿赂,将这两期黄册的相关页数扯下烧毁。这样一来,熊思明再想打官司,便查无可据了。这份塘产,从此便舒舒服服地坐实在陈家名下。

    这件案件怎么被揭发的,史书上并没有说。从只言片语的线索推断,应该是高景清扯下这几页纸,本欲烧毁,奈何后湖不得动明火,他只能趁休假时带出去。结果在过湖时,巡检例行搜身,在他身上搜出这些黄册纸页。

    后湖给事中何亮、主事毛骙得知这件事,不敢隐瞒,急忙上报。朝廷对这件弊案实在是怒惊交加。怒的是,这些升斗小民居然敢对中枢黄册库动心思;惊的是,后湖管理如此松懈,此前到底发生过多少类似事件?

    如果一个普通百姓都有胆量、有能力对中枢黄册动手脚,只怕这大明要完。

    天子雷霆震怒——不对,正德皇帝对这个应该不关心,雷霆震怒的估计是首辅李东阳。于是陈季三、高景清各自枭首,一个脑袋挂在了江西布政司的黄册库前,一个脑袋挂在了后湖黄册库前,公开示众,以儆效尤。

    江西布政司黄册库的主官和属员,因此也被提问惩戒。而后湖黄册库的两个主官,本也该受罚,但这件案子是他们自己举发,侥幸免罪。朝廷还责成江西巡按御史王士昭重审田产案,把塘田断回给熊思明。

    朝廷痛定思痛,考虑到后湖杂役确实生活艰苦,决定稍微改善一下。每次开湖特许应天府派遣医师两人,登岛巡诊。用何亮的话说:“庶恩泽普及,而生命赖以全活;晒晾不误,而册籍得以保护。”

    类似的翻墙案子,在黄册库的历史上屡见不鲜。陈季三过于倒霉,摊上被抓。没被抓的,不知还有多少呢。

    前文所说的种种作弊手段,还只是大略分类,往细了说还有更多手段。总之,无论朝廷想出多少条防弊之术,民间总能迅速想到与之对抗的办法。上头三令五申,寄希望于严办严查,下面却总能利用人性的漏洞。

    大明近三百年的时间,黄册对抗始终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正德年有一位经历过数次驳查的官员史鲁,他曾经哀叹说:“承平日久,弊伪渐滋。中间埋没、诡寄、不明违例等项,一次多于一次,一年甚于一年。牛毛茧丝,不足以喻其繁;条分缕析,不足以语其劳。”

    “牛毛茧丝”四个字,当真是这场黄册攻防战的最好比喻。那一道道作弊手段,正是缠绕在堑壕之前的铁丝网,密不透风,滋生孽长,一处被摧毁,立刻就有好几重围堵上来。这些铁丝网把大明的阵地逐渐切割成一块块零碎的孤岛,截断流向,使之无法互相支援交通。

    而负责驳查的士兵们坐困愁城之中,既无支援,又无补给,面对着层层密布的铁丝网束手无措。他们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个最人性的回答是:要不……咱们投降吧。

    于是,后湖黄册库最荒诞的一幕,就这么徐徐出现了。

    第五章 帝国一角的繁荣性崩塌

    曾经有人满怀感情地如此赞颂后湖黄册库:“天下黄册,该载户籍、事产,实国家重务,亿万载无疆之根本也。”

    大明的治政国策,乃是以贮存其中的版籍档案为基础,说这里是“国家重务”,不算夸张;而历代皇帝对于这个库房的重视程度,亦当得起其“万载根本”的地位。

    可如此重要的一处机构,从初建之时起,便面临着一个离奇的窘境、一个多少仁人志士为之困扰的千古难题:

    没钱。

    更准确地说,是户部从来没有编列过相关预算。在朝廷的账本上,从来没有这么一笔“后湖黄册库开销”的支出。

    这可真是离奇了。朝廷这么重视后湖黄册库,怎么会不拨款呢?

    藏书的花费没有养兵那么夸张,可是库阁册架的日常修葺、管库人役的吃喝拉撒、器具船舶的购买整治、官吏监生的薪俸廪米,这都是要花钱的。更别说每十年一次的驳查,几百人在岛上起居消耗,开销更是巨大。

    后湖黄册库自己不是生产部门,朝廷不给钱,日常工作怎么展开?

    这事,得怪大明的总设计师朱元璋。

    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有他务实的一面,也有一拍脑袋异想天开的时候。在户籍制度的设计上,他深谙基层弊端,手段施展得极有节奏,不出二十年便完成了前朝所未能完成的版籍大业。可到黄册库建立之后,一涉及钱,他却变得很天真。

    朱元璋觉得,如果单独为黄册库编一笔预算,会导致开支总数上升,这笔负担最终会落到底层农民身上。他一拍脑袋,想到了个好主意。

    在黄册库投入运营之后,朱元璋是这么安排的:所有的官员和监生相关支出,由国子监负责,如果不够,则由都税司以及江宁、上元二县补足;纸墨之类的文具支出,由刑部、都察院负责,不够的话,再由应天府补足;房屋、册架、过湖船只、桌椅板凳之类,由工部负责添造修理;至于其他琐碎支出,则由户部负责。

    一处花费,居然要七八个中央和地方各个衙门来养活。

    朱元璋是这么想的:每个衙门的经费,肯定会有结余。把七八个衙门的结余汇总起来,便可以在不增加支出的情况下养活黄册库。一不至于浪费各衙门的余钱,二不至于再从百姓身上征敛,多完美。

    可稍有财务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个看似完美的结构,运转起来有多么可怕。

    任何一个部门,在不涉切身利益的事情上都会消极怠工,所以kpi必须和他们的职责相对应。户部和国子监负责的部分还好,毕竟是本管业务。像刑部、都察院、都税司之类的机构,跟黄册库关系不大,凭什么每年给你钱啊?

    朱元璋在世之时,这套“吃百家饭”的制度尚能有效运转。等到他一去世,各部门便互相推诿起来。

    当初洪武爷制定的财务政策里,有这么一个“不敷”——意思是不够花——的规定:国子监的钱不敷,就从都税司和江宁、上元二县调拨;如果刑部、都察院的钱不敷,就从应天府调拨。这么设计,是因为每个部门每年的结余款是不固定的,万一不够用,还有下家可以支应,总归有人托底。

    朱元璋想得挺好,可他没预料到,这个却成了官僚们的一个完美借口。

    官老爷别的不擅长,最擅长踢皮球。你想要经费?对不起,本部囊中羞涩,不敷开销。按洪武爷的规矩,您还是去别的部门问问看吧。

    尤其是到了永乐迁都之后,这种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正管衙门都去了北京,偏偏后湖黄册库没有搬迁,还留在原地。于是负责供养它的那些部门,便从户部、刑部、工部、都察院变成了南京户部、南京刑部、南京工部、南京都察院……

    这套政府班子徒具中枢虚名,除了户部还管着南直隶钱粮之外,其他部委的权势连地方衙门还不如,对待黄册库这个拖油瓶的态度,自然更差。

    连南京国子监,都忍不住跳出来,给黄册库移了一道公文:“本监惟供给监生。”意思是,监生的费用我们承担,其他的可不管,你们自己想辙吧。国子监还来回扯皮,一会儿直接给米,一会儿折成银钱,总之给得极其不痛快。

    南京部委足球队高举着“不敷”这面大旗,开始了精妙的传球。国子监推给都税司,都税司推给江宁、上元二县;户部推刑部,刑部推都察院,都察院推应天府,应天府呢,自然也往下甩锅,又推给下辖的江宁、上元二县。

    供养黄册库的费用,被一层层挪移转嫁,最终尽数落到了江宁、上元两县头上。这两个县就在南京城外,离后湖最近。两县实在是推无可推了,只能含泪把负累扛下来,向基层征派。

    这下子可苦了这两县的老百姓。

    册籍有纸张笔墨支出,看守有匠工支出,修缮维护建筑有砖石支出,驳查有书算支出,还有炭食药等闲杂支出。而且,岛上干活的匠役民夫,由两县抽调充任,笔墨茶菜炭纸等诸项支出,由两县办税承担,连祭祀湖神所用祭品,都需要两县官府购买三牲。

    甚至监生所用肉食,都是由都税司派遣专人在两县路上巡检,看到赶猪进货的屠户就上前强行抽税,赶走几头——你还别小看这个税,后湖三天就得用二百三十斤肉,可想而知这税有多重。

    如果只是日常开销,两县咬咬牙也能熬过去。但每十年还有一次大规模的驳查,这期间产生的费用,比日常支出要翻几番,同样也得两县扛大头。

    这比天塌下来还可怕。

    咱们前文讲过,从宣德年开始,驳查时间越来越长,从起初三个月到六个月、一年乃至数年不完,成本也是直线上升。每次驳查一开始,江宁和上元两县真是连想死的心都有。

    拿正德九年(1514年)的驳查举个例子。

    当期黄册自正德八年十一月开始驳查,至九年五月,一共查出十四万户黄册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从上元、江宁两县雇用了书手四十人,每个月工食银一两五钱;册夫四十人,每月工食银九钱;纸四万八千张,笔两千支,墨十斤,以及官员七人、监生两百人的各项茶菜炭药的日常开销……总计是一千四百两的开支。

    听着是不是还好?虽然超期,但毕竟在半年之内完工了嘛。

    但你得知道,这半年查完的,仅仅是整个南直隶十八府州的黄册。它们分布在南京周边,最先运抵。至于北直隶和十三布政司的黄册,在路上还没到呢。

    光一个南直隶,就要半年时间、一千四百两的驳查成本。全国得花多少时间?用多少银子?成本妥妥超过一万两。

    上元县有一百九十五个里,江宁县有一百零五里,两县合计三万三千户税基,哪里扛得下这么重的负担?更过分的是,黄册库的费用属于杂泛徭役和杂税,两县的正役正税并不因此而减免,负担更上一层楼。

    这个坐落于后湖的黄册库,赫然成了盘踞在南京附近的一只吸血鬼、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致使“上元、江宁两县,民穷财尽,流移逃亡,不忍其荼毒矣……一应里甲,物业荡然”。有看不过眼的当地官员警告说:“若不通融议处,照旧独累偏造,则上元、江宁二县之民,靡有孑遗矣!”

    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要减少基层负担,可实在没想到最后却起了相反效果。

    其实大明一朝的正税并不算重,真正可怕的都是这些临时加派的杂税杂役。没有节制,没有计划,名目众多。上头无论有什么开支,最终一定会传递到基层,让百姓应接不暇,筋疲力尽。

    黄册库之于上元、江宁两县,算是明代税赋弊端的一个典型案例。

    两县的民力终究有限,凭你怎么敲骨吸髓,也只能榨取那么多。黄册库为了应对日益高涨的开销,想过各种主意,甚至还把主意打到了湖产上去。

    比如黄册库会偷偷把湖产租给附近农民,自己收取田租。他们还曾正式向朝廷提出过申请,征集附近渔民进入后湖打鱼,将所得鱼鲜、莲菱等物的收入,用来修理黄册库。

    可打鱼才能赚多少钱?碰到开支巨大的时候,还是只能靠顶头上司——南京户部——去四处“化缘”。

    比如说弘治三年吧,黄册库做了一次清查,发现在库黄册七十九万二千九百本,其中六十四万七千两百本的册壳都烂了,需要重新装订。

    这个是贮藏损耗,费用没法摊派到各地,只能黄册库自己出。

    管事官员算了一笔细账。每本黄册,得用染黄厚纸两张,留出富余,一共要采购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两百张,每张用银三厘;还有装订用的绵索条数,也要同等数量,每条用银一厘。再算上人工杂费,一共是四千五百余两。

    黄册库出不起这笔钱,去找南京户部要。户部习惯性地踢了皮球,行文给南京吏、礼、刑、工四部,并南京国子监、应天府、都税司、上元、江宁两县,让他们“照例斟酌取用”。可是谁都没理睬,都以本部不敷为由,踢回给户部。

    就连最软的两个柿子——上元和江宁两县,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强硬态度。两县在上一年刚遭了灾,若接了这个差事,老百姓非造反不可。

    南京户部头可大了,黄册库是本管业务,万一被御史风闻,参上一本“放任黄册损毁不理”,罪名可不小。他们只好硬着头皮,挖地三尺,看哪里还有银子可以挪用。

    最终还真让他们找到一条路。

    南京户部的下辖衙门里,有个“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收储着大批专卖盐货,以供整个南直隶地区用度。户部查阅了一下,发现此时仓库里还有五十四万八千六百斤余盐,不由得大喜过望。

    按照规矩,这批余盐会变卖成银钱,给南京诸位官员发放俸禄,本不得挪借。可这时候户部也顾不上这些了,皇上您不给钱养活,须怪不得我们自谋生路。他们打了一个硬气的报告给上头,说实在没钱,不借支的话,黄册库的档案可就全完蛋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上头还能怎么办?很快皇帝批文下来,准许其变卖余盐,所得银钱挪用于纸张、绵索的购买。但皇帝还特意叮嘱了一句:“以后续收余盐,照旧折给官员俸粮,难准再用。”就这一次啊,下不为例。

    瞧这小气劲。

    要说朝廷里没高人看出黄册库财务的症结所在,我是不信的,但偏偏就是没人愿意从根本上解决。没办法,祖宗成法,不好轻动,能糊弄就糊弄一阵吧。再说了,大明皇帝们普遍没有财务常识,他们只认准一点,省钱的就是好事,要钱的就是无能,谁会愿意为一个冷衙门去触霉头?

    这种东支西绌的财务状态,一直持续到正德年间,终于到达极限。正德九年,黄册库又一次面临驳查之年。他们提前做了一个估算,发现整个驳查的支出,没有两万两打不住,不禁面色大变。

    再不想点什么新办法,只怕黄册库就要破产了。

    穷则思变,终于有一个叫史鲁的刑科给事中站出来,给中央献了一条妙计。

    这条妙计其实只有两个字:“罚款。”

    每次新黄册入库,不是要监生驳查吗?从前驳查出问题,会打回原籍勒令重造,现在咱们不妨多加一条规矩:凡是驳查出了问题的黄册,当地主管部门就要被罚款,叫作“赃罚纸价”,又称“驳费”。这些罚款,都要交给南京户部转寄应天府,以后黄册库有什么开销,就从这笔钱里支取。

    这条计策太好了,一来解决了黄册库的收入问题,把两县负担分摊给了全国;二来震慑了各地作弊官吏,让他们有所顾虑,不敢再篡改黄册,简直是一箭双雕。

    按照史鲁的说法,从此“不扰一人,不科一夫”,让两县卸下一个巨大的负担,同赞天子圣明。至于被罚款的那些官员,也是活该。你要认真干活,又怎么会被罚款呢?所以这笔钱的来路堂堂正正,叫作“必取之于本分之中,求之于见成之内”。

    朝廷一看,好啊,不用国库动用一分银子,就能缓解两县负担,又可解决黄册库经费,三全其美的事,自然无有不准。

    这个制度听起来没什么破绽,可只要仔细一想大明官场禀性,便会知道问题多多。

    黄册库穷得都快当裤子了,驳费是唯一的救命稻草。那么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再者说,虽然史鲁强调,这笔驳银罚款须由经手官吏出,可地方官吏一定会想尽办法,摊派转嫁给基层百姓,这还算是清官所为。如果是贪官的话,一看又有名目找百姓征派银钱,肯定会层层加码,从中渔利。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一边是盼望罚得越多越好;另外一边呢,罚得越多,他们可以借机征敛的就越多。两者碰在一起,表面看是震慑监督,其实深层次的利益点是一致的。

    这两个本来敌对的集团,到底是如何苟合到一起,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咱们还是拿王叙家举例好了。

    假设王叙家又败落了,沦为一亩地两头牛的自耕农。这一年大造黄册,造册费用须由本里负担。里长一指王叙,说你家负责出钱吧。王叙说好,里长一拨算,说你出一两银子吧。

    王叙一听,手一哆嗦:“一本册子才多厚?怎么这么贵?”里长回答:“装订册子的赵记纸铺是官家指定的,价格就这样。你要换一家铺子或者自己装,被户房驳回来,你自己掂量着办。”王叙又问:“赵四家比我有钱,为啥不他家出?”里长一乐:“他家儿子就是本县户房的主事,侄子是书手,你自己去说吧。”

    王叙只得咬着牙,乖乖把明年换种子的钱先交了。造好的里册送到县里,赵主事翻了一圈,把书手叫过来,在册子里故意改错几个数字,交上去了。

    这本册子一层一层送至后湖黄册库。驳查监生已经得了机宜,要严查错漏,以便多赚经费。他拿到这本里册,随便一看,里面就有一个大错。他兴高采烈地把驳语写好,打回原籍,连带着还有一份罚款单,说你们册子错了一条,罚一两银子。

    罚款单送到县里,赵主事把文件收了,另外写了一份罚款单。然后他把里正和王叙叫过来,板着脸亮出罚单,说你们里造的册子不合格,人家给打回来了,要罚款二两银子。

    王叙一听就急了,说这是你们指定店铺造的,怎么会错?主事一抬眼皮,说这是中央发回来的,又不是我们有意刁难,有本事你去找朝廷说去。王叙说我连青苗钱都垫出去了,明年家里吃喝都没着落,上哪儿去交这二两银子?

    里正给他出了个主意:“赵四在放印子钱,你去借不就得了,七进十三出,便宜得很。”王叙百般不情愿,可架不住赵主事吓唬、里正胁迫,不得不去借了赵老太爷的高利贷,把二两银子交了。

    里正很快又找上门来,说重新修改过的里册也要收攒造费,五钱银子。王叙眼前一黑,说:“怎么还要收?”里正冷笑道:“这算不错了,只让你把驳查的那一页重造。搁到几十年前,整本都要你重造,那可贵了。”王叙穷途末路,只得卖了家中耕牛,换来银钱给里正。

    里正转头留下二钱,把剩下三钱送进赵记纸铺,重造了驳查那一页,连同二两罚款交给赵主事。

    赵主事收下二两银子,留下一两在囊中,还有一两上交应天府。后湖黄册库的人一查账,好,钱到账了,新页也审核无误,交割入库。

    转年到了夏税之日,失去买种钱和耕牛的王叙,钱连交赵家的利息都不够。他只有两个办法,就是把田地卖与赵家,卖身为仆或佃农,或者举家自尽。

    在驳费链条里,几乎每一个环节上的人都有所获利。里正抽了二钱,后湖赚了一两,尤以赵家赚得最多——县里做官的赵主事留下一两;自家开的官府指定纸铺,赚了一两三钱;放高利贷,又是一笔利益;最后还成功地收购了王叙的田地。

    唯一的输家,只有王叙一家。

    这个例子是杜撰的,但类似的真实故事一直在民间发生着。海瑞曾记录下淳安县的常例收入,其中赫然写有“造黄册每里银二两”的字样,可见负担之重。

    黄册库和地方官吏不需要面对面勾结,他们只需要在自己的位置稍做发挥,就会产生一层一层的涟漪,让利益顺着最有利的方向流动。上头得了中利,中间得了大利,底层赚点小利,大家皆大欢喜。至于倒霉的王叙一家,并没人关心。

    那么说回到本题,这个驳费,对于后湖黄册库改善经济状况有帮助吗?

    有,简直太有了。

    每一条驳查罚银多少,史无明载。不过在正德九年,只是南直隶地区就有十四万户记录被驳回,全国怕不是要接近百万条?

    即使每条罚银只有一毫,总收入也不得了。有一项记载显示,从正德十一年(1516年)到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后湖黄册库在这二十九年里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