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7

    猫记忆中三层带花园泳池的别墅被它抛到脑后,猫崽满心满眼只有巫嵘。

    这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

    当看到恶犬魂挑挑拣拣,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的时候,猫崽抓心挠肝,恨不得以身代之。尤其看大狗拒绝了那么多,最后选择吃那白馍馍时,猫崽口水都要流下来。

    难道它才是比血参,灵芝,鬼气结晶和血都更好吃的东西吗!

    猫也要吃!

    “喵……喵呜喵呜”

    奶猫被大狗吼得打了个哆嗦,娇娇软软,可怜巴巴,柔柔弱弱喵了两声,蓝眼珠像是盛了一汪水,眨巴眨巴望向巫嵘。它害怕般不去看大狗,将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到地上,小心翼翼冲着巫嵘叫了两声。惧怕中带着亲昵,任谁都要沉醉在这海般蔚蓝的眼瞳下。

    巫嵘拧眉,他原本以为猫崽叼的是老鼠之类的玩意,但现在才感受到淡淡的鬼气。

    只是这鬼气实在太淡了,若有若无,像是本来就不多,还被什么东西狠狠嘬过一样。

    难道是鬼?

    “呜——”

    大狗发出威胁恐吓的吼叫声,巫嵘拍了拍它的头,站起身:“去看看。”

    机会来了!

    趁一人一狗过来,注意力都在那坨奄奄一息的黑鬼上,猫崽眼中闪过狡诈光芒。它惧怕大狗般躲到边上,一点一点,向着茶几的方向挪。在巫嵘俯身捡起黑鬼时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纵跃,如白色闪电般跳到茶几上,趁大狗还没反应过来时在最后那个馒头上狠狠咬了一口。

    绝世美味,终于被它吃到……了。

    喵?

    猫不敢置信盯着馒头,犹犹豫豫,又咬了一口。

    猫崽怀疑喵生。

    这玩意,真能吃吗?

    ——————【上辈子的分界线】————————————————

    ——————【鬼王线曾经(加重)发生过的事,和现在不是同一个时间线】———————

    呜……

    浓云漫卷,暮色昏沉,血色腥风呜呜刮过苍凉大地,掀起血沙尘埃,洋洋洒洒,落到固执守在天坑边的那头庞然大物上。

    鬼犬王要死了。

    它痴痴守在鬼气翻腾的天坑旁,主人跳下去的地方,不吃不喝,一动不动,到现在已经是第十年了。

    十年,沧海桑田,血沙在它身上堆了厚厚一层,掩盖了漆黑漂亮的皮毛。它却无力清理。十年,即使强悍如鬼王级别的恶犬魂,在天坑怨念日积月累的侵蚀下也飞速衰败虚弱下来,垂垂老矣。血腥恐怖眼瞳暗沉,似是将要永久闭上,却又顽固睁着,死死盯着深渊下面。

    主人不让它跟下去,主人说它自由了。

    大狗不知道什么叫自由,它只想呆在主人身边。主人让它走,大狗跑远了,又偷偷回来了。

    如果主人回来时没看到它,主人一定会很伤心的吧。

    鬼犬王身上怨气血气太重,即使成了王也没有灵智,就是只狗。它不聪明,固执,忠心,坚定不移。它守在天坑边上,任凭血沙漫卷,狂风呼啸,一动不动,仿佛变成了一尊石塑。

    偶尔它会觉得孤独,但想到主人在下面,鬼犬王又觉得没什么好怕的,只要一幻想主人回来的景象,就能让它在梦中都高兴地汪汪大叫起来。

    更何况还有只烦人的猫经常来捣乱。

    一个轻盈白色的身影在血沙风暴中出现,距离天坑越来越近。嗅到那讨厌的猫味,大狗闭上眼,懒得理会。

    “喂,傻大个,你这次真的快要死啦。”

    无论多么强大的人或鬼靠近天坑,都会被怨念晦气侵蚀,付出惨痛代价。这十年来有许多人和鬼到过天坑,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到现在已再见不到身影。除了那只讨人厌的猫。它是天生地长,由纯粹阴气怨气凝结而成的,受天坑钟爱,不会被晦气侵染。甚至化成了人形。

    这只讨厌的猫每次都来,大狗知道,它是垂涎自己体内鬼王的力量。前几年它每次都将猫打的屁滚尿流,夺路而逃。但这些年它越来越虚弱,已经打不过猫了。猫每年都来,却没有吃它,目光是大狗看不懂的复杂。

    “喂,蠢狗。”

    似是以为它没听到,白发猫耳的少年蹲在它身边,扯了扯狗耳朵,重复道:“你这次真的要死了。”

    是啊,它等不到主人回来了。

    大狗费力睁开眼,痴恋望了眼天坑。它像一张生长在地上的血盆大口,贪婪吞噬了不知多少生灵。也吞噬了主人,但主人是不一样的,主人那么厉害,一定还活着。

    它快死了,它想跳下去找主人。

    但它已经没有半点力气了,移动不了庞大沉重的身躯。

    “呜呜……”

    “喂,别想着我帮你啊。”

    白猫少年恶劣弹了弹狗头,傲慢道:“我可是等你死等了十年了,眼看就要吃到嘴边,难道还会把你推下去?”

    “傻瓜才会这么做。”

    大狗不说话,只是沉默哀伤望着它。转过头去已经花费了它仅存的力气,听出白猫语气中的拒绝,它又转回头,忧伤望向天坑。呼吸越来越轻。

    它就快要死了。

    它不怕死,只是悲伤。

    它是条没用的狗,保护不了主人,等不到主人回来,甚至连下去找主人都不能。到死也是不甘心的。

    “烦死猫了,烦死猫了!哪有你这种求人态度的!”

    白猫在他身边焦躁绕来绕去,尾巴噼里啪啦乱甩:“喂,笨狗,人有什么好的,虚情假意,阴险狡诈,人变得鬼更是残忍一千倍!你怎么这么傻呢,看看我获得多逍遥自在,你真是个可怜虫!”

    大狗连耳朵都懒得动一下,它眼皮越来越沉,留恋不舍蹭了蹭怀中的东西。

    那是个破旧的,烂到不能要的项圈。

    主人亲手给它做的项圈。

    明明连皮革味都剩不下多少了,但幻觉般,大狗依稀能从上面嗅到主人的气味。

    主人,主人。

    “烦死了!”

    一股巨大推力从身后传来,恶犬的身体腾空,摔落天坑。但落下时它却没有任何惊慌恐惧,反而是欣喜的,激动的,大狗竭力调转身体,面朝深不可测的坑底。狂风呼啸,吹乱它的毛,就像第一次和主人相见,它飞奔到主人身边时的感觉。

    主人,主人。

    “去找你的主人吧,白痴笨狗。”

    天坑边,只剩下白猫孤零零一个。它发泄般踢了脚石块,骂骂咧咧托腮蹲在天坑边,百无聊赖玩着自己的尾巴,湛蓝猫眼盯着天坑,似是在看什么,又似在发呆。白猫嘟嘟囔囔,目光却有些怅惘。

    “等着这么多年,最后还是没吃到嘴,我才是最大白痴。”

    第28章

    现在形势就很尴尬。

    馒头的味道和白猫崽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