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卑劣的偷袭
“好看吗?” “好看!” 稍微打扮后的秦怡惊艳了众人,特别是那与众不同的狂野气质,婀娜的身段,性感值满满。 巨兽部之所以用巨兽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是巨兽,而是他们非常擅长围捕巨型野兽,还有他们的剥皮和制皮技能,他们的兽皮制品虽然原始,但是非常精致。 这些无利不起早的商会会长们,现在心里又对萧司雨信任得很,对于他们来说,利益,才是连接彼此的最好枷锁。 秦庭看着欢天喜地的族人们,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感觉封闭的兽域,将在不久的将来重新融入整个东煌的大家庭,这是大势所趋,是历史的车轮在引领他们前进。 正当大家都沉浸在欢乐海洋的时候,天空之中,一只双头巨鹰的嘶鸣声响彻天际,凄凉而惨烈。 “有敌来犯!” 秦怡试衣的好心情被全部冲散,眉头微微皱起,眼神变得犀利,嘴里自言自语道:“趁我病,要我命?” 她赶紧冲回房间,去换巨兽族的战袍,她还不习惯穿成长裙去作战。 陆七平也赶紧给萧司云他们说道,“你们就守在这里,我跟着秦怡去看看。” “好!”萧司云答应下来,她现在已经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强者,而且还是萧司雨的妹妹,自然不可能添乱。 秦怡换回巨兽部的兽皮服饰,恢复到英姿飒爽的模样。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父亲,你守在部落,我去去就来,这次,我一定要让那蛊族付出代价!” “小心点,女儿!” 秦怡拜别父亲后,便带着巨兽部的勇士前往迎战,而陆七平则跟在他们后面,去观察战场形势。 兽域地广人稀,分散着大大小小许多部落,总体而言,每个部落的人口都不多。秦怡带着的勇士,也仅仅只有数百人,与其他域动不动就几千,上万人的混战,实在有点小巫见大巫。 “居然还是这么原始的作战方式!” 陆七平赶到战场,发现部落的交战方式就是选一处空地,两军对峙,首领单挑,最后才是混战。 “呵,还真够简单的,连计谋都不用,直来直去,怪不得封闭自己,这要是贸贸然出兽域,怕不是得被其他域玩死!” 秦怡威严地走上前去,痛斥道:“你们几个部族,联合蛊域,是要造反吗?” “秦怡,你父亲老矣,你一介女流,怎可统治整个兽域,我劝你们还是乖乖交出域主印,不然,别怪我们赶尽杀绝。” 说话的是个一身腱子肉的粗狂壮汉,他蔑视地看着秦怡。 “你是迅猛龙部的扎哈,你还没有这个实力在我面前说如此狂妄的话!”秦怡目光睥睨地回击道。 扎哈大笑一声,有乱七八糟颜料的脸上,抽动了几下后,笑道:“我不行,但是我们的盟友却可以!” 扎哈的身形向旁边挪开,露出他健硕身躯后一个干枯佝偻的身影,随后如哈巴狗般说道:“沈护法,有劳你了!” 那沈护法刚一现身,秦怡的气场就发现变化,狂暴的灵力抑制不住地向外奔涌,怒视道: “上次,就是你偷袭的我?” 陆七平在后方双眼虚眯,判断这就是蛊族派来的高手,护法一般都是比较高的职位,此人的实力不低。 沈护法缓步走出,干枯的手掌杵着手里的法杖,看起来像是勉强支撑着身体,阴鸷的双眼中有一丝疑惑,“上次偷袭虽未使用蛊术,但你也应该身受重伤。” “就凭你,还差了点!” 秦怡也是气势十足,虽然是吃了孟灵儿的极品丹药才这么快痊愈,但她受伤也是因为被偷袭,正面交锋她是有信心的。 沈护法一声冷笑,他对自己的实力同样有信心,他知道眼前这女娃子肯定因为服用高品阶的丹药后才会痊愈,上次那一掌可是结结实实打在她身上。 “域主的任务必须完成!”他嘴里小声嘀咕一声后,惊天灵力也是自体内爆发出来,气浪扬起尘土,漫天黄沙,战场的意味更浓烈。 “仙尊境后期吗?”陆七平有些感慨,虽然三域已经开始拼命追赶,但是实力还是有些差距,蛊域的护法都有仙尊境后期,而舒星儿和洪犇才仙尊境中期,“欠下的账太多了!” 当沈护法实力完全爆发之后,秦怡才知道蛊族居然派出如此强大的护法来帮助这几个部族,心里思索道: “迅猛龙部的都是傻的吗,与虎谋皮,蛊域看来是动了吞并兽域的心思,绝不能让他们得逞。” 秦怡的实力在仙尊境中期,虽然境界略微低一点,实战却不见得就一定会输,跨阶战斗也是正常的事。 秦怡长矛所指,便爆冲而出,没有丝毫犹豫,只有如此勇猛,将来才担得起兽域之主的身份。 沈护法阴鸷的双眼虚眯,面对来势汹汹攻击,嘴角扬起一抹轻蔑的弧度,呢喃道:“还是太年轻了!” 秦怡的长矛对着沈护法的眉心直直击去,但这沈护法不躲不闪,只是运转起功法,在他面前撑起一个不大不小的防御护盾。 “就凭这龟盾,未免也太小瞧我了!”秦怡感觉自己受到侮辱,脸上的怒气更盛,这沈护法也太瞧不起人了。 长矛轻易地就穿过沈护法的龟甲护盾,就在同一瞬间,沈护法满是褶子的脸上并没有惊慌之色,却冰冷地笑了。 秦怡的战斗直觉却告诉她,其中有诈,有危险即将到来。 果不其然,一个矫健的身影从沈护法背后的阴影中猝不及防地窜出,五指成爪,直接狠辣地轰向秦怡的面门。 秦怡大惊失色,她没有想到对手居然如此卑劣,再度出手偷袭。她想抽出长矛,格挡开轰向面门的攻击,但是为时已晚。 咻!咻!咻! 三道凌厉的剑气划破长空,快如闪电般的袭来。 那偷袭之人面临一个非常简单的抉择,是要轰出这一击,要了秦怡的命,还是保自己的手臂。 答案很清晰,那偷袭之人选择暂避锋芒。离火的我真不是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