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偃仰西风在线阅读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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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别又是多年,庭院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西风吹过落叶,栖栖遑遑的人经过又离去。沈知晗守着院落,与外界隔着白驹过隙的经年,他将自己藏在了一方小小的顺安镇里,捧着碎裂的脂白玉佩,等月色洒落山野。

    南华宗前几年不许弟子私自下山,程蔓菁却在第一年偷偷跑来寻过他,取了药草,赠了些路上见到好吃的点心,抱着他的猫儿蹂躏。顺嘴提了祁越,道他修炼艰辛,月前还随着师兄去了道新现世的秘境,那处秘境是上古遗迹,定要寻到不少宝贝。

    天上现了半日的红光,人人皆讨论此异象,有人道灾厄临世,有人道上苍护佑,程蔓菁陪着他,等到红光散去,满天星斗,一晚无言。

    这个院子对他的意义变得独一无二,这里有生活过八年的祁越,也有短暂不过几月的周清弦。屋子打扫勤快,却抹不去曾经生活过的痕迹,沈知晗待在屋里,时常能生出他们没有离去的错觉,睡梦中惊醒才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只有脚边一只躺得四仰八叉的小猫。

    肉肉也陪伴了他这么多年,从前精力丰富,轻易从高处蹦下,能绕着小院奔跑数圈。如今已步履蹒跚,也整日赖在屋里懒得动弹,偶尔与沈知晗一同到山间采药,回来时多半是要躺在铺满草药的药篓里的。

    他知道不会有人再回来这里了。

    尝过孤单的苦楚,愈发变得珍惜这只身旁的小动物。他早已结丹辟谷,替人看诊得来的碎银子都给它买了吃食,希望能与它再在一起久一些,不要丢下自己,不要再让自己孤身一人。

    这是他的第五年春,晚风长凉,柳昏花瞑时,一人经山道而来,看也不看他处,径直走向沈知晗那间破旧的屋舍。沈知晗正坐庭院石凳上拿只草梗逗弄猫儿,清辉月色落他一袭素衣,雪白的颈子垂着,面容温润,身后吹起的发丝也如散在纸上的水墨,渺渺扬扬。

    肉肉被养得圆滚滚,趴在桌上伸只爪子呼噜呼噜。来人手持一柄折扇,扇面不偏不倚,挡在沈知晗要抵上小肉垫的手指中间,言语舒朗,“这猫儿怎么生得这么胖?”

    沈知晗这才抬眼看向他,男人身着青衫,玉冠高束,腰间缀一枚双鱼流纹玉坠,姿容绰约,总觉有几分熟稔,又想不起在何处见过。

    “你是何人?”撇开他折扇,从石桌上抱起猫儿,放进怀里轻轻护着,“夜半更深露重,公子特意远处而来,所为何事?”

    “怎知我特意来此?”

    “公子从山道行来,那处山高路险,万壑千岩,除非要事,通常无人行及此处,更遑论已近子时,无事之人何必忽然而至?”

    “是我疏忽了。”来人爽朗笑道,收起折扇,坐在另一张石凳上,见肉肉爪儿蜷缩在沈知晗怀里讨要抚摸,赞叹:“可真是黏人。”

    沈知晗:“不妨有话直说。”

    男人便也不再顾左右而言他,道:“确是有事相求。”

    原是男人遭了劫难,于是一一道来:

    “我才搬来顺安镇不久。此处风景宜人,前几日到郊野赏玩,无意间遭遇了件天大怪事——那是只有些年岁的怪物,六足三手,赤眼白毛,毛长至地。不慎与他对视,吓得我几近失魂,忙躲至一旁,却听它怪笑连连,侧身爬行,竟是向我方向而来。”

    “那是处空旷地,我跑不过他,原以为要丢了性命,可那怪物竟没有伤我之意,只对我嘶吼一声便离去。(忆及此处,男人深深叹了口气)”

    “正庆幸捡回一命,回到镇上才觉诡异之处——那畜生竟对我施了迷障,我不再能见自己亲近之人,家人在我眼中皆成了那怪物模样,我若是待在家,人人在我眼中丑陋不堪,面目狰狞,听说先生会些术法,才特意来寻你帮助。”

    男人接着道,“从山道而来,是因我午时前去散心,不甚迷了路,拐了脚,休息好几时辰才好,才能走路,便来寻先生了。”说罢一掀下摆,露出膝上有些磨损的布料,隐隐透着血迹,以证所言非虚。

    沈知晗见男人并非寻自己麻烦而来,松下口气,将猫儿放到地上,拍了拍屁股,令它自己先到一旁玩乐。起身取来治疗伤损药草,石臼抹成药糊,先替男人处理了膝上伤口,包扎完毕,才用真气去探男人神识。

    被迷障之人多神识有损,这怪物通过损毁人的认知令其心里日渐崩溃,初时只是极为亲近之人,再后便是邻里友人,最后连只见一面的过路人也会失去本来面貌,长久下来被折磨之人心智全毁,身体被迷障腐蚀,此时再食用对妖兽而言可谓顶级美味。

    寻到这迷障并不难,不过是初阶妖兽的小伎俩,念了个清明咒,便将迷障去得一干二净。

    只是收回真气之时,沈知晗有些发愣——常人神识若非经过修炼,否则必然是混沌污浊之态,世间欲念众多,生活在其中之人不懂辨别摒弃,长久便滋生贪婪,恶意,这些再正常不过。纵使是修炼之人,也难以完全剔除,可面前之人神识一片清明,竟无一点污染痕迹,他只知境界到一定地步之人可以如此,面前之人却只是个普通百姓,如何能拥有如此干净神识?

    好在他并无想法深究——世上奇人众多,兴许他便就是天生意志坚定,泥而不滓,无论如何,都与自己无甚关系。

    “你身上迷障已解,之后视物应当不再受影响了。”

    男人惊道:“这么快,沈先生果然如他人所说,术法高明。”掏出钱袋,递上银钱,再三谢过,正欲转身离去,忽而想到什么一般,望向重新抱起猫儿的沈知晗,“先生,还有一事,不知该不该说。”

    沈知晗:“请讲。”

    “是这样……先生,不知有没有讲过,您身上一直有一股奇特香味萦绕。”

    祁越与周清弦皆说过这件事,沈知晗也不作瞒,道:“梨花,我平日用的胰子与洗衣皂角,皆是这个味道。”

    “不,不是的。”男人微微皱起眉头,折扇顶在下颌作思考之意,“先生应该不知,我从小便嗅觉超群,能闻到些常人闻不见的味道——若只是梨花香,那我定然不会在意。”

    他试探问道:“先生可容我靠近一些嗅闻?”

    沈知晗只当他随口一说,应道:“你来吧。”

    得了应允,男人侧身上前,停留在沈知晗手前两寸,鼻尖翕动,随后退开半步,道:“先生身上确是梨花香不错,只是除却梨花香,还有一味潜藏气息,与梨花味混杂在一起,常人难以分辨,对我却不难——”

    “此香近于龙涎香之味,又夹杂麝香,迷迭,只是十分清浅,并非外物所致,反倒像——”

    沈知晗于医术闻一知十,自然知道这几味香寻常用途,当下红了耳朵,手上抚毛动作也有些不自然,问道:“像什么?”

    “像是从先生身体里挥发而出,满而不溢,源源不竭。”

    “什么意思?”

    “先生的身体好似就像盛满这几味药物的容器,这几味药配比的成分极佳,既不会过量令人失神,又能恰到好处发挥其作用,且味道极淡,就算是站在身边,也很难嗅闻得见,只是因先生常用皂角,气味轻易掩盖其中,令人误以为是梨花香罢了。”

    “为何我从来闻不见?”

    “先生习惯此味道,自然是没有感觉的”

    “可这……这些都是……”

    男人扇柄掩鼻,即便如此脸色也变得红润些许,“先生既知道,我也不便多说。”退后几步,登时“哎呀”一声,打了个激灵,道:“我说怎的这般熟悉!原来我竟不是第一次闻见。”

    沈知晗“啊”了一声,发愣望向他。

    男人道:“我年少时喜爱游历,曾经过一个村子,那处生活的人身上皆有与你一样味道,只是那村庄附近本就种着迷迭叶,故此我便不甚在意。如今想来,倒是奇怪,龙涎香产自东部近海,价格昂贵。林麝倒是在衫叶林间生存,可我记得那村子潦倒贫苦,饔飧不继,青黄不接,村民大多面黄肌瘦,又怎么会去捕杀林麝做香料呢?”

    只讲到此处,男人哀笑摇摇头,“或许是我想多了罢。我虽对味觉敏感,但时间太长,难免有错记,漏记。”

    他这短短几句却是将沈知晗的好奇心吊了起来,先是讲他身上奇特味道,又是提起隐秘村庄有许多同他一般的人,叫他如何能不在意?当下拦了男人,仔细问道:“公子可否告知当日经过之处?”

    男人回想一番,道:“若我记得不错,该是在那渝北白帝城下,东接瞿塘峡之处,那里千峰万壑,山高水险,本不适宜居住,却不知为何,偏偏沿一线江峡之外有这样一处村子。”

    “如此险峻陡峭,为何还要在那群居?”

    “先生所想,亦是我好奇之处。不过千余年前,无定门旧址不正在那高山之中么?”

    男人口中无定门是曾经一小有名气的修真门派,原本依靠独门内气修炼之法在众门派间有一席之地,只是功法特殊,五百年前开始逐渐没落,至三百年前最后一名分神期长老离去,从此便成了个最末流的门派,秘籍也因一场山中大火尽数损毁。旁人谈及只剩叹惋,若是将功法流传下来,现今三大门派或许能有他一席之地。

    沈知晗心下疑惑,又问道:“若是一人也就罢了,可你道那村中之人皆与我身上味道相似,那应是环境,风俗所致,可我从小长大之处从无这几样香料痕迹,怎会与他们产生关系?”

    男人笑道:“先生为难我了,我只不过将所见所闻告知而已,我虽游历四方,却仍觉自己见识短浅,实在答不上这些问题。”

    沈知晗知道自己问得多余,讪讪撇开头道声抱歉,又去取了草药装在桑皮纸里递予男人,教他兼以服食,有强身健体之效。男人谢过,又将村落详细位置悉数告知,这才告别离去。

    从小只知——自己是被随明长老带上南华宗的,南华宗算是他的生长之处,可若是真论起来历,却是一概不知的。如今机缘巧合得了线索,也难说是好坏,至少有了方向,哪日真想去寻,也便不难了。

    他对自己出身来历并不算多好奇,只将此事放在心中,若非遭遇变故,是断然不会选择离去的。

    这变故不大不小,却令他绝计无法再留在此处。

    那日晴方正好,采药归来途中,一向在家中等待的肉肉竟往山路而来,狭窄山道中一人一猫面面相觑。沈知晗蹲下身子,正要问猫儿今日为何突然跑来,却惊讶发现肉肉嘴里正叼着一只新鲜鲫鱼,鱼尾还在扑棱抖动。

    离此处最近的河道在镇子另一面过二里地,肉肉是绝无可能到那抓了鱼再返回的。鲫鱼又大又肥,应是今日集市上最好的鱼,他屋舍本就少人经过,更不用说有人将鱼遗漏,正好被肉肉捡到,倒像是有人特意寻了好鱼,送来肉肉嘴边的。

    这猫儿与沈知晗相处多年,灵性得很,得了鱼也没立刻进食,竟一晃一晃叼到了沈知晗面前,邀功似的绕着他脚边转上几圈,橘棕相交的长尾半空卷翘。

    沈知晗当即心下一凉——意识到是周清弦找上门来了。

    本以为过了五年,此事早已如秋风过耳,烟消云散。周清弦天之骄子,与他相遇不过漫长岁月一段插曲,怎会将露水姻缘认真,怎会时隔五年,再寻到这间屋舍呢?

    他来时定然两手空空,见了肉肉想起曾经相处回忆,特意回身到镇上寻了条最大的鱼,喂给这只好食懒做的大肥猫。

    周清弦记得他,也记得他们一起养的猫。

    说不想念是假的,这五年间他时常忆起那几个月间点滴,借着零碎片段来回往复怀念,更是在无数个情欲折磨的夜晚将死物当作周清弦,喊着他的名字聊以慰藉——他与周清弦自始至终没有讲过一句话,更没有叫过他名字,周清弦离去之后,反倒一声一声地念,好似要将那些牙关紧咬时讲不出口话全数弥补。

    他的思念藤蔓一般疯长,每一道枝芽都是未与周清弦完成的遗憾。

    可真正得知周清弦竟也一样思念自己时,却比自己独自念想更难受百倍,千倍,好像这藤蔓在沙漠里干涸了许久,被浇下清澈冰凉的水——他太久太久,没有得到一点滋润了。

    鱼尾不再扑腾,彻底断了生气,肉肉将其叼到一颗树后,慢条斯理开始啃咬起来。

    他蹲下身,摸着猫儿与当年相比顺滑许多的毛发,轻声道:“肉肉,再帮我一个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