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小狗
加了好友的第一句应该说什么呢? ——你好? 感觉太陌生了。 ——过两天吃个饭? 两个人还没熟到这个地步。 元煜坐在床上抓耳挠腮,想不到卡住他的不是好友申请,而是所谓的开场白。 他有点怨齐谐不把话讲明白了。 明明齐谐喜欢他,他也喜欢齐谐,要是齐谐能直白点把话说明白,他也不至于在这搞不清自我定位,整天拿捏着怎么当这个“朋友”。 元煜抓着枕头在床上翻来覆去,对话框里却是一个字都打不出来。 对面的齐谐看了许久的“对方正在输入”,等了半天没见元煜发送一条消息。他摸不定元煜在搞什么飞机,主动发了一个问号。 虽然只是一个问号,但元煜看“它”却如同救命恩人一般。 只要有人开了一个头,即使是一个问号,后面的对话都会变得容易许多。元煜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飞速地在键盘上按了几下: “今天过得怎么样呀?我看我还没你好友呢,顺手加了一下。” 齐谐光看这几个字就知道元煜现在是个什么模样。 他本来还有些担心今天是不是对元煜过于冷漠,现在想来他还是多虑了。像元煜这样的人,自以为在为他人付出,其实自我得很。他只在乎自己做了什么,习惯于自我感动,而从不考虑对方愿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 从高中开始便是这样。 想起了曾经不那么美好的经历,齐谐的脸色比刚开始冷了几分,回复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不是“嗯”就是“啊”的。好在元煜现在不知道齐谐是个什么表情,只当是齐谐在忙,还在另外一头屁颠屁颠地发着消息,恨不得把今天自己掉了几根头发都给齐谐说一遍。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到了深夜,睡觉前,元煜缩在被窝里,做了许久心里艰涩后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知道有家餐厅不错,这几年新开的,你下周有空没有?” 齐谐挑了挑眉,喝了口咖啡,故意拖了三分钟才勉为其难回答道:“周五晚上有。” 元煜在微信那头高兴地几乎要起飞。 距离约定的日子还有六天,可元煜似乎从今天晚上就已经开始激动地睡不着了。他局促不安地发了句“晚安”,本人却毫无睡意。在对着白色的天花板看了几分钟之后,元煜迅速地打开手机,翻到了下周的天气预报。 清一色的大晴天,很好的预兆。 之后的一周,出于对老元家将要断后的愧疚,他老老实实去了自家公司上班。 元煜是个混的,当初元父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千说万劝才把这尊大佛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可作为商人,元父并不放心将公司任何一个重要岗位调给元煜,只好随便给元煜编了个虚职,每天只要打卡就可以赚钱。好在元煜他也不求什么,像这样挂着名头白拿钱的事他也不是不乐意。每天就算迟到也没人说,到了公司就往办公室这么一坐,吹吹空调打几把扫雷,混够时长钱很自然地就会到他的手里。 活脱脱地把“啃老”两字写在脸上。 可公司里没一个人敢对他有意见,或者说没人敢对他有意见。非但因为元煜是太子爷,更加因为对方那一看就不好欺负一张脸。 也不是有多凶,只是这么多年从来要什么有什么,元煜看上去并不具有平民的亲和力。 能让他窝囊的也就这些年的同学聚会。 公司太子爷连续五天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出反常必定有妖。 连着一周的茶水间讨论的都是元煜到底为什么愿意来上班。太子爷在公司常年独来独往,每天不到点就走人,平时也不和他们对接工作,行踪颇为诡秘。众人就算耗尽脑汁也没办法凭空捏造出线索,揣测元煜的心思。 不过有一点他们可以肯定,那就是元煜一定有喜欢的人了。 毕竟世界上没有一种魔法能像爱一样让一个男人突然开始骚包地重视自己的外表。 这是动物求偶时的本能反应。 周五下午五点,当邻座的员工还在心里盘算今天得装模作样加班几小时才算合格时,元煜将那早上就用发胶定过的头发撩到耳后,理了理西装后从工位上起身,颇为潇洒地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早早退场。 他开车到齐谐公司底下的时候齐谐还没下班,元煜就这么在车里坐了两个小时,才终于等到了从电梯里头出来的齐谐。 “抱歉,今天顾客那边出了点事,花了不少时间处理。” 齐谐出来的时候还微微喘着气,看模样有些疲惫。 虽然元煜那点耐心早就在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耗尽,可在见到齐谐之后先前的抱怨一下子便烟消云散散开,嘴边的质问也掉了个头了头,变成了干巴巴的“什么事这么重要啊”。 “公司一个大项目,客户那边对接出了点问题,我去谈了合作。”齐谐揉了揉眉心,十分自然地拉开了车门坐在副驾上。 这样下意识的举动让元煜的脸色一下好了许多,他语气立刻软了下来,贴心地为齐谐系上安全带: “最后没坏事就好。今天看你也这么累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齐谐坐在位置上,闷不吭声地点点头。 元煜看对方这幅样子想都不想就知道对方是真的疲惫,一开始的生气变成了心疼,甚至有些自责自己竟然在心里抱怨过两句。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主要是元煜不想打扰齐谐难得的休息。他随便选个轻音乐,直到到了地点才轻轻推了推对方,把人从睡梦中叫醒。 “到地方了。” 元煜选的是个高档餐厅,吃饭需要提前预约的那种。齐谐揉了把还没有清醒的脸,站在元煜身后看着他和前台交流,随后出来两个服务员,将他们带到了二楼的私人包间。 包间里的灯很暗,只有餐桌中间有一台黄色的玻璃灯发着微弱的亮光,乍一看还颇有一种说不清的氛围。 齐谐若有所思地将目光转向元煜,毫不意外地看到了对方突然爆红的脸。 “我....我不知道这里是这样的。” 印象里蛮横无理的男人现在低着头,看上去仿佛十分羞耻。齐谐面上表示理解,心里却有些鄙夷。 自高中起他就知道元煜对他是什么个心思,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元煜那恶心的心思还是这么明晃晃的摆在面上。 令人作呕。 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回来之后还会和元煜这么客气的说话。上大学的那几年里,不仅仅是大学期间,只要想起元煜这个人,齐谐连做梦都是恶心的。 元煜那毫不避讳的眼神、自以为他不自在而贴近他的小动作...齐谐太聪明了,就是因为他的这种聪明,以至于高中的他活得更加屈辱。 他恨元煜。 即使被一群人群殴的时候他也没那么恨过什么人,可他恨元煜。 他恨元煜打乱了他所有计划,恨元煜自以为是的主张,恨所有人都把他贴上“元煜”的标签,更恨自己竟然在对方手下忍气吞声了整整一年。 高中懦弱的自己是齐谐噩梦的主要来源,这么些年来,他最常见梦见的就是高中的自己被元煜紧紧逼迫着,甚至被擅自改了志愿、最后和元煜这个男人纠缠一生。 这样的梦让他感到无比真实并且恐惧,之后的几年他的精神状况一直不是很好。他也不是没有尝试过看心理医生,只是心理的过度防卫让他没有办法对任何一个人敞开自己的内心,时间久了这件事也不了了之,只是之后他的床边总是会放有一些安眠药,以确保自己睡眠的质量。 这次回来其实本不该是他来的,公司总部很看重他的能力,上司更是想要把他放在身边好好栽培。只是齐谐知道自己心里一直有根刺,他必须把这根刺拔出来才会好。 所以他主动选择回到家乡,参加了那个他压根不在乎的同学聚会。 他一定要亲手抹掉元煜曾经对他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