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攻了那个反派(快穿主攻)在线阅读 - 第17章:养宠新风尚,吸血鬼了解一下

第17章:养宠新风尚,吸血鬼了解一下

    秦书是吸血鬼这件事,要瞒住很简单,他毕竟是只宅家吸血鬼,不爱出门,血猎也没办法用直觉发现他是吸血鬼的事实。

    但是荆刑却觉得没有必要,甚至为了避免乌龙事件,很大胆的对血猎们下令,从今天开始,出门若无必要,身上不带圣水和银器,对他家里的吸血鬼尽量做到视而不见,不许伤害,否则后果自负。

    这消息没头没脑的,最开始下属血猎们还以为是秦始皇复活之类的诈骗短信。但是大家都收到了,不免面面相觑起来。

    老大在搞什么鬼呢?

    荆刑在搞吸血鬼。秦书很好养活,一个房子,手机电脑,还有一位血量充沛好喝的人类。这就是他觉得的美好生活。

    当然为了不让自己早就死去的身体彻底废掉,秦书傍晚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也会拉着在家的荆刑下楼转一圈。

    他自己是不想出去的,或许是这片小区的人都很熟,他又是荆刑养的外来小白脸,每次自己下楼都会撞见一双双自以为隐蔽的好奇眼睛。

    这眼神怎么说呢,除了好奇,秦书总觉得里面还藏着别的什么。但是每次秦书想细究的时候,这些人都会飞快的挪开眼睛,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秦书觉得自己像是落进了动物园的人类,这个比喻很恰当,他更像是落入了狼群的小白兔,自己还不知道这件事。

    每一次秦书出门都会无形中有一种巨星出门的牌面,每一步手机里都藏着大写的震惊。

    (1楼:老大养的小宠物出门逛超市了。

    2楼:不会吧,不会吧,他真的敢自己出门,真胆大。

    3楼:我看见了,他拿了一瓶牛奶,还有桃子……

    4楼:吸血鬼除了血,不能吃其他东西吧。

    5楼:那他买这些是给谁吃的……

    6楼:这还用说吗,当然是老大啊~~~ (′???)σ

    7楼:老大不像是会喝牛奶的汉子吧。

    8楼:这不养着吸血鬼需要补一补吗……

    9楼:我不信……

    ………

    34楼:不管是不是老大吃,有人注意他买避孕套了吗。

    35楼:就是就是,你们说,他和老大谁上谁下。

    36楼:龌龊,但我喜欢,(?????)

    ………

    108楼:与其想老大和他谁上谁下,我跟关心和吸血鬼做爱爽吗,吸血鬼好养吗。

    109楼: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想养?

    110楼:你有老大强吗,小心被吸成人干……

    ………………

    10086楼:兄弟们,他买套了,谁住老大隔壁,带我听墙角敢吗。

    10087楼:遁了遁了,兄弟,你真敢想。

    10088楼:顶着锅盖跑路。

    10089楼:兄弟们,别怂啊,要有对真理的探索心,你们都不好奇吗。

    10090楼:我隔壁的房子也是我买的,要不直接进我家,听一听。

    10091楼:(O_o)??

    10092楼:o(╥﹏╥)o老大,我不敢了。

    10093楼:来我办公室一趟,马上。

    …………………………

    )

    买了牛奶和套套的秦书一无所觉的逛着超市,收款的时候对方时不时飘过来的怪异眼神让他心里发毛,然后他果断逃似的遁了。

    回家之后,等荆刑回家,连忙把自己准备的牛奶桃桃饮料塞进荆刑手里,然后两眼发光的盯着荆刑喝下。

    荆刑喝了一口饮料,桃子放太多了,颗粒感让他不停的咀嚼。

    晚餐很清淡,而且很少,餐后水果依旧是摩多摩多的桃子。

    荆刑很无奈,他不爱吃甜的,“真想喝到桃子味的血也没必要这么努力吧。”

    影响荆刑血的味道的,除了他的心情,还有饮食,只要他前一天吃某样东西很多,第二天血的味道里就会带上那样东西的味道。

    天知道,他简直就成了秦书的人形DIY奶茶桶,秦书因此爱上了制作奶茶。

    食物造就口味,心情赋予美味,只要荆刑心情好,那么他的味道就是很甜很甜的,心情变化出的酸甜,苦味也是秦书喜欢的。

    但是秦书还没在他身上尝到辣味,有考虑让他吃超级辣的重庆火锅。但火锅味奶茶,还是要慎重考虑的,先从地接入手比较好。

    再不挑食的吸血鬼,也怕翻车。

    秦书完全就懒在了荆刑身上,一点都不怕荆刑,“你就吃吧,我好久没尝过桃子味了。”

    不要小看男人释放的糖衣炮弹,秦书的洗脑包效果也很卓越,至少荆刑是所有的桃子都吃进了肚子里。

    “买了套子?打算献身了?”荆刑揉揉秦书的脑袋,吸血鬼的脑袋也是毛茸茸的好摸脑袋,而且再大力都不怕头秃哦。

    秦书伸手堵住荆刑的嘴,“答应我,别想这些,男人做太多是会肾虚的。前几天车上那次,我感觉你肾被掏空了,要不咱再补补。”

    荆刑低低一笑,“我感觉,你已经迫不及待了。而且试一次,我还是可以的。”

    “不,相信我,你不可以,乖,咱不闹,养好身体再说。”说着,秦书准备逃开,生怕荆刑兽性大发。

    结果刚走了几步,就被荆刑拉着手臂拽了回来,偶像剧似的转了一百八度,正好脸贴在荆刑脖子上。

    “不做爱也行,亲一个吧。”

    用手捧着秦书的脸,眼神幽暗的暧昧摩挲着,不让碰也不让亲,还在自己面前晃,这样的日子真的够了。

    秦书睁大眼睛,“我不相信你的自制力,前天就亲了一下,你差点就把我按在沙发上了。”

    “还不是你乱摸。”手指并拢捏了捏秦书的脸,摸起来冰冰凉凉很舒服。

    “这能怪我吗?你亲的那么凶。”

    还不等秦书继续据理力争,荆刑已经将唇贴在了他的唇瓣上,两张温度截然不同的唇贴在一起,唇瓣时轻时重的不断摩擦。

    当然最后还是以荆刑洗冷水澡而告终,做爱是不可能的,想都别想。除非等我找出对付你的办法。

    第二天荆刑出门的时候,秦书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挂在荆刑脖子上,拉开荆刑的衣领,就开始用脸蹭。

    然后一口刺破了荆刑脖子上的血管,感觉到滚烫的血液流进嘴里,是桃子味的,真的是桃子,明天想吃葡萄。

    但是是五分糖的白桃乌龙奶茶,不开森,想要全糖奶茶。

    双臂搂着荆刑的脖子,将脸埋在荆刑的脖颈上,狼吞虎咽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荆刑锋利的眼神变得迷蒙起来,被吸血的快感勉强能抵挡肉体欲求不满的烦躁。

    他还是朝七分糖变化,秦书更贪吃了好吗,不停的吞咽着。

    失血的眩晕感第一时间袭击了荆刑,他将一条腿跪在床上,才勉强撑住身体,“好了,再吸明天就没有了。”

    荆刑和秦书实行的是,少食多餐制,秦书只喝五分饱,明天又换其他味道的。如果秦书太贪吃,荆刑也撑不住他。

    意犹未尽的舔干净荆刑脖子上的血渍,等着伤口愈合,因为头埋在荆刑脖颈处,声音有些闷闷的,“你刚开始为什么不开心。”

    荆刑将手放在秦书头上揉揉,“因为你不给我碰,我欲求不满了。”

    秦书猛地抬起头,一脸震惊,“你认真的?”

    荆刑用力的又把秦书按回自己脖颈处,沉声道,“认真的。”

    “男人不要纵欲哦。”秦书试图说服。

    荆刑沉稳反驳,“男人不纵欲,那是放狗屁。我血气方刚,还达不到无欲无求的地步。”

    “那你再忍忍吧。”忍到我想出你不能反攻我的办法。

    荆刑就知道秦书是这个反应,“我这不正在忍吗。”

    低头,耳鬓厮磨的咬着秦书的耳朵,哑声放肆,“我他妈真想把你给办了。”

    纵欲又张狂,听得人腿都在发软。很撩,很攻,秦书很害怕。

    “那给你用手来一发?”秦书还是害怕,他会饿虎扑食,堵不如疏,先纾解一下?

    “好啊。”荆刑没理由反对,他早就想碰秦书了。

    两人就这么坐在床上‘钻木取火’,秦书的手都磨红发烫了,荆刑才开始有射精的欲望。

    秦书舔舔嘴角,荆刑很自然的就捕捉到了他的动作,然后一手按在他的后脑勺上,深深的落下一个吻。

    等他射出来,又得去洗个冷水澡。

    荆刑出门后,秦书懒洋洋的准备睡个回笼觉,结果‘黑心老板’发的老旧诺基亚收到一条短信:回来一趟,有任务。

    秦书哀嚎一声,将头死死的埋进被子里,不想不干不愿意。

    看着老旧但又坚强的能用的诺基亚,再看看荆刑专门给他配置的一系列电子设备,对比强烈。

    给‘黑心老板’打工是没有前途滴,还是当小白脸好啊。

    但又没办法脱离黑心老板,秦书难受,灰常难受。

    在床上赖了一个多小时,实在是赖不下去了,再赖下去,阳光可不是一件防晒衣能抵挡的了。

    秦书准备好了全套装备,养蜂人同款防晒衣,防晒帽,墨镜,还涂了防晒霜,顶着一把太阳伞。在上午十点太阳还不算太猛烈的情况下,他这一套装备称得上是丧心病狂。

    在现代社会,古老的吸血鬼还保留着旧时期存在的传送阵,而且一点都不与时俱进的是,接任务必须通过传送阵回到城堡,工资也不是电子支付,而是一叠人民币。

    你说它古老吧,它还有点新,你说它新吧,它偏偏又老旧的气人。

    秦书早就对此无力吐槽了。

    通过传送阵回到血色城堡,城堡上方的阴云似乎散了一些,华美大厅里沉重的窗帷拉开了一道缝隙,透进一点光来。

    伯爵站在窗边,似乎正透过窗帘缝隙看着什么。

    “大人,我回来了。”秦书弯腰低头行了一个礼,语气恭敬。

    伯爵淡漠的眼睛并没有落在秦书身上,依旧看着窗外,“下去吧,去接任务,别让我失望。”

    原来你对我还有过希望啊,秦书心里默默的吐槽着。

    如果他将注意力分散一些在秦书身上,他就会发现,站的离他很远的秦书身上有些不对劲儿,他身上有属于血猎的味道,他的身体里沾有死敌希尔曼的血液。

    但伯爵现在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窗外花园里的少女身上。

    秦书毫无压力的退下的,在接任务的高塔和好友老王进行友好的会晤,“老王,好久不见。”

    “找到饭票了?”老王是个看起来很沧桑的吸血鬼,他曾经有一个心爱的人类,但那个人类是他邻居的妻子。

    邻居意外死亡后,他陪着邻居的妻子度过了几十年,直至对方死亡。他是一位男爵,是有初拥的能力的,但那个人类拒绝了。

    说不清那个人类是否爱他,也猜不透那个人类在想什么。但老王就此沉寂。

    “嗯,以后把我的血包换成钱吧。”秦书还是有些规划的,这些钱钱要用来给荆刑买礼物,生活总要有些特别的惊喜和仪式感的。

    老王什么都没问,或许也觉得这不值得问,“好。”

    两只吸血鬼站在高塔的窗边看花园里摘花的女孩,“你的任务是她,伯爵让你去调查她的所有信息。”

    “她是伯爵的血奴?”人类女孩和吸血鬼伯爵,秦书已经脑补完成了一出爱情故事,至于是小甜饼还是虐恋情深,这还不好说。

    老王笑着点点头,“她好像是伯爵的命定之人。”

    “哇哦~”秦书感叹着,“感觉有瓜吃了。”

    “你小心点,你所在的城市是血猎的大本营,她好像和血猎也有所牵连。”老王难得有一丝同族之情,嘱咐了一句。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你这样的吸血鬼,要是遇到血猎,几乎是没有活着的可能的。和你同一批的吸血鬼,现在还剩下三个了,当时可是有上百个的……”老王感叹着,哪怕吸血鬼对彼此并没有感情,但是还是忍不住唏嘘,普通吸血鬼折损率太高了,明明不老不死,活到百年的却少的可怜。

    不知道这个家伙能否活过百年,得到伯爵加恩,晋升男爵。

    秦书可不知道老王的想法,盯着楼下的姑娘看个不停,对方穿着白裙子,笑容干净,像极了偶像剧里的傻白甜圣母女主。

    有点好奇,她和‘黑心老板’发生的故事会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