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我不会为你开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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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恣的车滑进车库时,程粲正满头冒汗地往屋里跑,嘴里的骂骂咧咧在看见沈恣身影后一下子被摁关了键,酸痛的大腿肌肉都鼓囊起来,三两口急喘气溜进了浴室。 “写上了?”沈恣在家里和程粲在一起的时候好像温柔了些,至少身周的寒冰滑掉两层,他并未刻意放慢脚步,也没故意疾行,“洗的倒快。” 程粲正跪伏在地上,手里的毛笔还没握热乎,仰头对着沈恣就是一个又憨又甜的笑,“洗干净了洗干净了,没有汗,可香了。” “你最好能静心写。” 沈恣轻飘飘的提点一句,从书架第二层抽了本书在沙发上翘腿坐下了,结实的大腿面黑滑的布料泛起两道褶皱,像被刀划的,跟沈恣这个人一样锋利。 程粲知道,沈恣不喜欢错别字,不管是藏在篇幅中间最隐蔽的位置还是结尾处无关紧要的落笔,他总能在第一眼扫视里发觉那个不干净的东西,他的眼里揉不得沙子,一旦发现,就必定要下手摧毁。 “粲粲不喜欢写字,”沈恣从散着墨香的纸页里抬头,给了地上写的着急上火的程恣一个眼神,“我知道。” 没下文了。 他知道,但没打算让程粲起身,就好像在说,不喜欢的事情就可以不干吗? 程粲的后齿在口腔里搓磨,这样精致的小笔在他发汗的掌心实在是糟蹋了,他既要写字又要仔细听沈恣讲话,一心二用的下场就是手腕一抖,笔锋开叉。 “哥。”程粲委屈得叫了一声,看着已经接近最后一片空白的宣纸暗自恼火,这样下去二十张都得翻两倍。 “错了就换纸继续,”沈恣没什么好脸色,也没在给停顿的程粲一份余光,淡淡地道了几个字,“及时止损。” 程粲眼睑一跳,他把沾墨的笔搁在笔架上,然后在沈恣面前跪好,脖子害怕的想往回缩,但脑袋又强撑着摆在沈恣面前,“哥,我错了。” 沈恣晾了程粲两分钟才抬手把那本方正的书搁在程粲的脑袋上,也没帮他稳就抽手离开了,“想好了?” 程粲的腰背都在发力僵直,气息也有尽力控制,谁知道这本书要是掉下来会不会下一秒就呼他脸上,“东区酒吧的事是小粲处理的不妥当。” 程粲白眼上翻瞄了沈恣的脸色,没有什么异样的神情之后才继续开口,“小粲被为难之后应该及时抽身,也不应该被人借手开枪,闹翻之后也应该赶紧离场,不至于…不至于让厉城哥来找哥麻烦,车,车也被扣了。” 才开一个月呢,他从哥车库里求来的最心爱的车。 “还有呢?”沈恣头微微偏了一下,盯着程粲的眸子看,好像能把人灵魂穿透似的。 “还有,还有……小粲真不知道谁报的警,事出了不到十分钟警车就来了十几辆,而且看样子不像是熟识的人,进去就抓。” 程粲是真想不通到底是谁的手段,做这些生意的都是有熟人照看的,出点小事儿大家也都心照不宣的闭嘴,一是有利可拿,二也是谁也不想惹谁的麻烦。 “想。”沈恣摸了一把程粲的下巴,逗小猫似的。 程粲可没觉得那冰凉的指腹有什么温度,只觉得自己今天要是想不出来就别想好好的从这个屋子里面走出去了。 过了会儿程粲带了哭腔,嗓子害怕的紧起来,哽咽道,“哥,小粲想不到,你再给我点时间成吗?我再想想。” 警车那么快到肯定是提前安排好的,和厉城有矛盾敢下手的就是褚二爷了,他们两个人虽然最近矛盾多互相看不顺眼,但是褚二爷至于对厉城下手吗?而且得消息这么快有些蹊跷。 要是厉城哥自己报警要陷害他,然后把事情闹大握把柄威胁沈恣?那也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程粲在心里默默摇头,先不说厉城哥的脑子转过这个弯儿,他是不会用那么大的生意去换一个虚握的把柄的。 程粲急了,嘴巴哆嗦起来,眼睛湿漉漉地又望向沈恣想博些同情,没有得到什么回应之后又死心地脸色灰白,“小粲想不出来,哥罚我吧。” 沈恣把程粲头顶的书掀了起来,程粲下意识的闭眼,他惊恐地往后蹭了一步,这么厚的一本书扇在脸上得疼几个月啊,他这么挺的鼻梁不会要被抽断了吧。 可在沈恣不悦的眼神下,程粲又乖乖的蹭了回来,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老帽,沈恣罚人再怎么狠,也不会对自己这么血腥,顶多是抽他屁股上吧。 沈恣吸了一口气,脸上浮出了浅淡的笑意,程粲的心理变化被他看了个透,看着乖怂的样子只觉得有些好笑。 “哥,”程粲鼓足勇气又叫了一声,他还正奇怪呢,沈恣打人从来都不会给人喘息的机会,怎么今天动手动的这么慢,这让他心里实在不安,“哥,你打……” 沈恣依旧没说话,笑看着瑟缩害怕的程粲。 程粲突然回过神来,他的唇张成了小o形,眉毛又惊讶又疑问地蹙起,然后吞了口唾沫,试探地说话,“该不会,是哥,是哥报的警吧?” 沈恣的眉心跳了一下,伸手掐上程粲的面颊拧了一圈,他夸奖的方式真是不寻常,“还不算笨。” 厉城要与他合作,想捏他的把柄,他就顺水推舟送他一程,这样的罪状只会也只能被扣在褚二爷的身上,他们两个人越是水火不容,他们的合作关系才够牢靠。 曲线行事,目的达到就好,厉城该感谢他才对。 程粲扒住沈恣的裤脚,一方面觉得他哥真是英明神武,一方面替自己叹一句万幸,得亏他是沈恣这一边的,万一站错了队,什么时候被算计死的都不知道。 “哥,下次你跟小粲说一声行不,吓死小粲了,你都不知道他们把我拉进去的时候多吓人,小粲好害怕好想您!” 虽然他一拳干倒两个安保。 虽然他砸了普通人工作一辈子才能买得起的数十箱酒水。 沈恣用鞋尖轻踢开程粲的手腕,他知道程粲有能力逃出来,也正是熟悉程粲的行事风格、小算盘,才会算好时间布好这一局,就当替程粲回给厉城一份薄礼吧。 动他的人,总归是要付出些代价的,不管是一条狗还是一粒土。 沈恣被自己的措辞弄的心里一动,程粲,用这样的字眼形容他,也许无情了些。但他找不到更精准的描绘,程粲的身上付诸了他太多心血,即便是条狗,也是最得他心意的狗。 “哥,那……” 程粲喊住了起身要离开的沈恣,他望着地上摆的宣纸和已经干涸的墨水,眼睛里不自觉地出现令人怜惜的乞求。 “写完,”沈恣好歹肯为程粲停步扭身,只是没有放过他的打算,“我不会为你开灯,你最好能写的快些,别再多浪费一根毛笔。” 浸墨未洗的毛笔在沈恣眼里已经是坏笔了,他一向对所有事物都抱着苛刻的完美要求。沈恣扭身出去,给书房落了锁,什么时候程粲把任务完成了,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吃饭。 书房比外面的书店还要大,到处都是藏书的墨香,而且多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古籍,在这样的环境里,好像书里面一字一句都能化成人跳出来,天色马上就要变为黄昏,程粲拿了一只新笔重新写起来,他害怕独处黑暗。 程粲心里默默伤心了一会儿,其实他被困在酒吧地下城的时候真的挺想沈恣的,过会儿又劝服自己,哥肯定是知道自己会没事儿才敢动手,就算他被抓了,哥也肯定有办法把他赎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