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穿越成了后宫王在线阅读 -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

    我知道,说起嫁女儿,娘家人都会心疼,可是花时雨可没有嫁给我,他也不是女人,而且他也风流过。怎么就没人说,宋元你跟那十八个男人在一起,我好心疼你啊,真的不会被他们榨干吗?他们都是榨汁机吧?

    ……

    好吧,我知道,这确实没什么让人好心疼,或许大家还羡慕我吧。是吗?都觉得我很幸运吧,穿成武林盟主,而且还有美男帅哥正太什么的……可能大家都忘记我在武林树敌众多,经常被人攻击,被墨成坤下毒多次,还经常被人下药,而且我没穿越前,有个控制欲很强的母亲,我还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

    来了这个世界,大家好像就看不到我的心理问题,也看不到我恐惧在众人面前说话了,主要是因为古代生存环境恶劣,环境逼迫我不得不成长,动不动就可能死,也不是打游戏,可以从头再来。

    可能会有人说,你大可以试试死一下,看看能不能穿越回去,这个也不失为一种可能,但是……

    我在这里呆着还挺爽的。不用去烦恼现代的事情。

    如果是别人,会很想回家吧,家里有父母什么的,但是我母亲离婚多年,一直是一个人带我,她的教育带给了我很多阴影。我是不想回家。而且……在现代我只能做阿宅,每天在虚拟世界看美丽的人类,可是,我呆在这里,呆在这个武侠世界,什么属性的男人都随我选,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张到了现代可以去当校草的脸,我还可以跟他们随时上床。谁?谁想放弃这种生活?

    而且……

    他们那么爱我……

    我……选择躲进虚拟世界,就是因为在现实世界没有人爱我,就算是母亲,那也是畸形的母爱,是为了满足她控制欲而进行的活动,那样的根本不叫爱。

    朱砂和花时雨会为了风月庄主而死……我没体会过这种爱,这种深情,他们是那么的爱我,所以我也想爱他们。

    不过,他们真的是爱我吗?

    是爱风月庄主吧,我……只是不小心到了这个世界的过客。但是,即使如此,怎么说,我不喜欢看见他们伤心,不想看见墨成坤落泪,不想看朱砂哭。

    因为我在现代的时候,只能一个人默默流泪,没有人会心疼我,因为……我是男生,对大家来说,男人的眼泪是懦弱的表现。可我知道的,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哭泣都只是想要让人关心自己。

    我的责任,就是带给他们笑容。

    是的,因为他们喜欢风月庄主,而嫉妒,根本就是丑陋的体现。

    对,嫉妒,所以在那个时候,我才会对清禾和玄风发火,在我看来,他们是喜欢过去的我,也就是风月庄主。

    我……仔细想想,风月庄主是挺伟大的,我居然还嫉妒他,其实他已经到了一个我都不能嫉妒的境界:出身名门,武学奇才。而且还能坐拥十八个男人,合理安排好时间。而且外表啊身高啊身材啊……

    他连那里都无法挑剔。我还有幸能穿成风月庄主……

    好了,还记得我跟桃花掌门在战斗吗?我觉得你们一定不想看战斗过程,而且我也没法描述,我觉得有些词很专业,我是说,我知道任督二脉什么的,也知道几个穴位,不过我跟大家说,打到哪个穴,大家也不清楚吧?于是战斗画面被我掐掉了。

    当然,我肯定还是要说桃花掌门的功夫怎么样。他打得很生猛,就是,猛男,而且这个老大爷他,用的剑法跟花时雨的不一样,他跟顾闻的打法倒是很像,比顾闻还有力气。这就叫老当益壮吧,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

    不要看轻老人家…但我还是有幸接住他一剑。

    在接住的时候,记忆复苏了,想到了墨成坤跟墨门对抗的往事,那个时候,我跟桃花掌门打。桃花掌门说了不问世事,不还是出手了吗?

    桃花掌门:“只听过女子祸害男人,没想到男人也会……你这样也算个男人吗?”他对墨成坤说,心里起了厌恶之情,好像是想到了某个女人。

    墨成坤的暗器碎了,铁器划破他的衣袖。墨成坤惊了一下,看着手腕上流出的鲜血,还有被扎进去的碎片。暗器是他的武器,但桃花掌门击碎了他身上所有的暗器,所有绑着暗器的地方开始流血。

    桃花掌门说:“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杀了你这个妖男,武林再也不会起风波!”

    这一剑,却是宋元扛下的。

    宋元没用金身。

    哪有人受击的时候还会笑呢,宋元的微笑令人印象深刻。

    “以我一命换墨成坤一命。”

    原来当时挨下的这剑是桃花掌门刺的。

    花时雨:“师父?”

    罗应笑:“宋元!”

    墨成坤抱住了宋元,罗应笑给他查看伤势。

    我:“原来当时伤我的是你啊,接下这么一剑,是这么接的?用身体接?”

    桃花掌门:“当时是想彻底杀了墨成坤,所以是用尽全力的一击,没想到你能挺过来……”

    我……身体素质还挺好的。

    所以说,不要轻易羡慕哥,我这在现代都要进ICU躺十天半个月了。

    我:“……”

    不过,好像注意到了什么问题。

    花时雨:“师父,说到做到,并且,桃花门不再不问世事。我们也得尽相应的义务。”

    我:“那个,你是不是有点讨厌花瑛华?”

    桃花掌门的瞳孔猛缩了一下,我感到了一阵寒意,但我还是继续说了:“我之前就感觉很奇怪,花瑛华和花流天都死了,你却只提花流天,你说你把花流天当儿子般疼爱,但你只字不提花瑛华,你讨厌她?”

    花时雨:“……真的吗?我把你当爷爷看的,师父。”

    桃花掌门说:“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改变男人?让他做出轻生那种选择?流天是要继承桃花门的男人,但他心思却不在桃花门身上,只想着那个女人。即使如此,流天也没有错,是那个女人引诱了他。坏女人都擅长引诱男人,可以让他们做任何事。”

    我:“所以我就是讨厌你这种上升到性别,以偏概全的人。我还想说你让花时雨痛苦呢,你剥夺他喜爱的东西,剥夺了他前二十四年的快乐。”

    桃花掌门:“难道你想说,他身为大师兄,不能肩负桃花门的使命吗?”

    我:“即使如此,也不能是强行给予,你觉得是花瑛华害了花流天,但是在花瑛华死后,强行给花流天婚配的,是你吧?”

    花时雨:“……”

    我:“时雨没有怪过你,我得庆幸,他至少不像你一样。不会乱怪别人。我不认为全是你的责任,说到底,又不是你杀了他,但是,你认为是花瑛华害的他,我很不解。你好像只看到花瑛华是怎么让花流天痛苦的,但是,她也让花流天的生命变得更加温暖了吧?而且,要不是花瑛华……时雨怎么会来到我身边呢?”

    我牵起花时雨的手,在手背上烙下一吻。

    有风吹过,清风细雨,雨丝慢慢地飘下来,花瓣随着雨丝在雨里飞,好像下起了桃花雨。

    “你说过,一个人只爱一种花,也只爱一个人吧?你把花流天当儿子,花流天也把你当父亲,所以跟你一样,他只是比你爱得更深,你让花流天变成这样,却又阻止时雨。但是,有些东西,你越阻止,别人就越会尝试。”我撩开了花时雨的衣袖,花时雨有些抗拒:“不要,宋元,爷爷会生气……”

    但是那道伤疤已经被桃花掌门看见。

    我:“真的好吗?就算你那么控制时雨,有一天他也会想起来,这不是他要的生活,他还是会追逐他的本心,在他没有意识的时候。”

    我:“你讨厌花瑛华,但花时雨继承了花瑛华的浪漫,他也喜欢桃花雨。”

    我想……花时雨确实不讨厌下雨吧。因为他在那场雨中诞生,当时,是很美的。就像现在,桃花纷纷扬扬。桃花掌门愣了一下,他放下了剑,竟然流泪了。

    桃花掌门:“你赢了……你让我想到了流天。”

    雨这么大,娘要到哪里去?要是娘要走的话,我也要走。

    就给他取名叫花时雨吧?就像这场桃花雨一样,多浪漫啊。

    娘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

    花瑛华笑了,摸了下花时雨的头,花时雨从身后拿出采回来的桃花,戴在花瑛华的头上。

    “娘……果然适合花,这个叫什么,鲜花配美人。”

    花流天说:“时雨,不准对我娘子说那句话,只有我可以这么说她。”

    花时雨:“爹真小气……”

    花瑛华说:“真可惜,我已经跟你爹成亲了。但是没关系,你长大了,也会遇到自己的意中人的。”

    花时雨:“那她应该跟娘一样漂亮,跟娘一样温柔。”

    花时雨:“……”

    我:“怎么了?”

    看花时雨好像出神,在想什么事,我问。

    花时雨:“……也不知道你这样,我娘会不会满意。”

    我:“什么?”

    花时雨:“没什么,只是在心痛我的初恋罢了。”

    我:“你还有初恋?比我帅吗?”

    花时雨:“……”

    花时雨:“虽然我男女通吃呢,但一定是喜欢女人多一点。”

    我耸耸肩:“好吧,你可以幻想一下我的女版?我其实不介意。”

    我:“还有就是,这个氛围……”

    在桃花雨里接吻,一定很浪漫。

    花时雨:“你在说什么,不是还有人在吗?”

    桃花掌门已经走了,他指的是陆小萧和朱砂。

    我:“我们要不要玩一下那个,捉迷藏?”

    我对他们两人喊。

    朱砂:“……”

    朱砂:“你是想亲他吧?”

    我:“……”

    我这个人就这么好懂?感觉谁都能看穿我。陆小萧脸红了:“色鬼!”

    朱砂:“我不介意呢,但是也要跟我亲。”

    这有什么?

    花时雨:“真的要这样吗?感觉有点间接接吻……”

    他还没说完,就被我亲上了,花瓣落在我们两个人身上,我迷恋着他身上桃花的气息,忍不住在齿间探寻。我想起以前花时雨会在床上洒下花瓣。那个(下药)时候也是……

    这就是所谓的鲜花配美人,对吧?

    我起了色心,说:“有个地方呢,会让美人脱光,然后在身体上放食物……花时雨,你很适合被花装饰呢。”

    花时雨:“……”

    我:“就在床上玩一下吧?用桃花装饰。”

    朱砂用诡步冒了出来:“我也要,我喜欢红玫瑰。”

    我:“……”

    总感觉以后至少都要三个人了,我的脑子,首先想到了这个画面,花时雨配桃花,朱砂配玫瑰,怎么说,真养眼啊。

    要是还有粉色和红色的丝绸,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