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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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墨成坤跟朱砂有点难,天潜的精神伤害很强,我大抵能想到墨成坤经历的是什么,对他来说,没有比那桩灭门惨案更重要的了,应该。 我本来是这么认为的,我又看见坐在床上的墨成坤,刚刚练成体质不久后,还没恢复过来,一脸病色。 “我是自愿的……为了练成百毒不侵。”他是这么告诉我的,这么告诉风月庄主的。 但是,墨成坤的话把我拉回现实:“是墨奈何吗?” 他根本没看我,他的意识还没恢复过来,只是呆呆地看着前方。 “不要再……是为了父母吗?复仇?自愿?或许吧,要是,要是我活下去的话,总有一天,我能知道杀死我一家的凶手。” “但是,那天给我下毒的,是你吧?” 墨成坤没跟我说过,难道墨奈何他对墨成坤下过杀手?这么说,百毒不侵不是墨成坤的自愿,只是恰好被遇上了吧,如果墨成坤不是这种体质,毫无疑问,他会死于那场谋杀。 “等……” 我的手被墨成坤挣开,我说:“别放开!” 墨成坤像被我吓到了,转而露出敌意,在我看来,那是脆弱的表现,他从袖子里发射暗器,而我抢先一步,握住他的手腕。 这样很像蛇,对吧?但是蛇也很脆弱,拔除了尖牙,就什么也不是。 这样一来,就跟初见一样。 墨成坤:“糟糕的兴趣。” 毫无疑问,他已经恢复了意识和记忆,从童年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我说:“墨成坤,你到底还有什么没跟我讲?” 墨成坤:“我跟你讲了什么?” 看来这部分的记忆是模糊的,但我仍然打算追查下去。 我:“就是百毒不侵那件事,你对我撒了谎吧?” 墨成坤说:“多少年前的事了……” 我:“这可不行,需要好好惩罚一下。” 墨成坤:“你这点倒是跟以前一样令人火大,什么惩罚,是你自己想做了吧?该不会是想用绳子了吧?还是说,把我的眼睛蒙起来……” 我:“什么啊,我只是想说罚抄,罚抄而已。” 墨成坤:“谁信你啊,白痴。” 早知道还是不恢复回来好了,那副样子虽然让人心疼,但好歹也是我见犹怜,对吧?现在这样…… 我:“真好啊,这样才是你。” 墨成坤:“说什么傻话……” 常春推开了门,看到我跟墨成坤握在一起的双手,说:“讨厌!你们这是在打架还是调情啊?朱砂不见了!” 我是想一个一个解决的,看来是出问题了,明明是叫常春和石问天机看着他的,也是啊,他会诡步,能很灵巧地溜走吧? 墨成坤:“这下可危险了,烟雨那么大,要是遇到许三少的话……不过许三少应该不知道朱砂长什么样。但是,朱砂现在的心智,恐怕会被什么人拐去,毕竟陷入那个状态,武功也不会用。” 我:“想想办法啊,总不能以毒攻毒,让天潜再来吹一遍曲……” 墨成坤:“你脑子真笨,好烂的主意。” 我:“难道你就能聪明到哪里去吗?有想法的话,就说啊。” 墨成坤看向了走街串巷的商人,他在卖糖葫芦。 难道…… 我宋元,暂且跟墨成坤变成流动摊贩,赌上糖葫芦的尊严,找出朱砂。 这算是什么计划啊! 墨成坤:“对,这个计划……就像引出……” 我:“猫吗?朱砂确实很像猫……”我的心里开始有一些关于朱砂的幻想,觉得大猫也是猫。 墨成坤这才把话说完:“老鼠。” 我:“……” 我:“你想打架吗?居然把朱砂说成老鼠!” 墨成坤:“老鼠怎么了,明明很可爱!” 乌鸦就算了,老鼠……我可以觉得暗器是美丽的,但是老鼠的话,不行,因为它带很多病。 那么,会不会有不带疾病的干净老鼠? 这个不确定,但我对老鼠采取一视同仁策略,一视同仁地讨厌。 另外说一句,我们真的在假扮流动摊贩,当然,少不了伪装,墨成坤原话是说我很帅,大抵是这样。 好吧,他不是这个意思,他的原话是:“两个年轻男人,总会吸引一些麻烦的女人。” 多亏当了这个流动摊贩,我更加了解烟雨这座城市,发现白羽也并非都在作恶,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能帮许三少平反的理由,我认为坏人可以做好事,但这并不代表他以前的恶行一笔勾销,对我来说,犯下了,就是犯下了。 而且也可以听到一些关于武林的讨论,类似于喜欢哪个门派,对本盟主的八卦。顺便说一句,YY本盟主的真是越来越过分了啊,什么把三门五派全睡一遍。 墨成坤:“还好你是断袖啊,否则……哪里都是你的孩子。” 我:“……” 我:“不要乱说,就凭我现在这个记忆恢复来看,我跟明月公子和玄风,绝没有做过过界的事。” 墨成坤仍然很漫不经心:“知道了知道了。” 我:“什么,你这个态度是什么,就算是我,也有清白这种东西。” 我觉得我也没有很随便,这不都是很有感情吗?虽然我不知道风月庄主怎么做到的,但是,不得不说,真厉害啊,全都死心塌地爱着我之类的…… 还有就是,镜门跟桃花门的事。 到最后,又是翻旧账啊。 朱砂还是很好找的,他没有卸妆,谁都会记住他那副凌厉的妆容,还有极为显眼的红衣,很快,就在一个破庙里发现了他,准确地来说,是发现了几个正打算劫取他身上值钱东西的几个贼人,只是我很敏感,看到他们对朱砂动手动脚,就先一步打跑了他们。 墨成坤:“你太多疑了哦,在外人看来,朱砂就是个……喜欢化妆的男人。” 我:“原则问题,我就是不能见他们碰朱砂。” 墨成坤:“……” 已经入夜了,月光从缝隙上照下来,我卸去了伪装,轻轻叫着朱砂的名字,当然不可能把他抱回去,或者背回去,这么大一个男人,太显眼了。 朱砂过了一会儿才醒来,看到我,并没有露出惊喜的神色,反而飞快地往后退了几步。 看来还是陷在天潜的曲中。 我:“喜欢这个的吧?”我将糖葫芦在他眼前晃了晃,朱砂并没有放下戒心,反而更害怕地抱住自己。 墨成坤:“连喜欢的东西都没用吗?” 我们去做有趣的游戏吧? 是蹴鞠吗? 球掉了下去,滚落到别处,朱砂去捡,却被强硬地握住手腕。 你会喜欢的。 叔父……会给朱砂冰糖葫芦,在乡下,没有那种东西,朱砂真的觉得很好吃,叔父……好像是爱我的。 我有一种想要作呕的感觉,突然对这冰糖葫芦产生了厌恶。把它们全部扔在地上,墨成坤说:“真浪费。” 我:“朱砂到底为什么会喜欢冰糖葫芦……是因为没见过好的吧。贺严给了他那个,他就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明明在安宁,是随处可见的东西。” 我虽然喜欢墨,却不会把阿元跟墨认错,因为你们还是不一样的。 啊……原来是指这方面啊。墨成坤想。 的确呢,他没有宋元细腻,他才不会去想,朱砂为什么有那样的喜好,他只知道朱砂喜欢,所以会给朱砂买。 难怪啊,难怪朱砂会爱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