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虫族总攻】从现实到虫族在线阅读 - 诡异APP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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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诡异APP⑤

    你有怀疑过这个世界的真实性吗?

    我们眼里的世界和猫咪眼里的不一样,能看见的颜色、能听到的频率和对时间的感知都是不同的,虽然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却处在两个维度。

    我们自身都有一个“处理器”,物种之间的“处理器”不同,所看见的、所听见的也就不一样。

    模糊的记忆会被补充,那我们所看见的呢?是真实的?还是由我们补充出来的?

    先把猫咪放到一边,谈一谈相同的物种,人类,男性女性,他们看见的世界会是一样的吗?

    先抛开认知水平,对待同样的一件事情,理性的人看见的,和感性的人看见的,悲观的人看见的,和乐观的人看见的,会是一样的吗?

    我们的眼中有一个视觉盲点,视野里永远都充斥着纵横交错的毛细血管,是数量最大、分布最广的血管,都在勤勤恳恳地工作。

    我们的眼睛和大脑会被一些图片欺骗,有那种看了就能转起来的图片,有那种明明图形一样长,往那一放,就是觉得不一样长的图片。

    还有是一幅画的图片,有的人看见了老妇人,而有的人看见的是小姑娘,甚至有的图片能看见好多的动物。

    意识感知到的世界会是滞后的吗?我们看见的星星可能是几年前、几百万年前,甚至,几百亿年前发出的。

    搜索到的结果说,原因是因为恒星距离我们太远了,距离用光年计算,光以每秒30万公里的速度穿梭在宇宙空间中,所以人类看到的星星是几百万年前的星星。

    有人提出这么一个说法,我们意识到的时间滞后于真实世界,举的例子是这样的,拿手指在蜡烛上掠过,热感是在完成这个动作之后感知到的。

    有人反驳道,人的感知的确是需要先传输到大脑再反馈到身体,但那种反馈速度根本不是人体能反应到的。

    对于具体说的延迟感知是为什么?也给出了解释,手被刀切破,痛感延迟并不是人类感知慢,而是微小的伤口当时根本不足以撼动人庞大的体痛感神经,而过后的痛感是白细胞渗出(白细胞出来战斗,然后回不去,-尸-体称为脓)带来的。

    再比如手经过蜡烛应该有灼热感,但是当时并不热,你认为是信息反馈慢了一步,但你仔细想想,在你认为的瞬间,其实信息已经在你手与大脑传递很多次了,如果信息没有提前传递回大脑,你又怎么能感知到他慢一步呢?之所以慢一步是热传递要经过皮肤才能达到神经而已。

    现在,有很多事情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但是,仍然有很多事情是用科学解释不了的,都将它们归为玄学。

    如今都说是碎片化的,随着短视频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都不愿意再去看超过5分钟的视频,短视频的时长可能就是那么规定的。

    其他书籍的时候,也有点读不下去了,注意力很容易被分散,所学的知识是散的,思维也是散的,倒不说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只是在感悟这一方面虚了不少,虽多但泛,抓不住。

    但是,如果仅仅只是通过手机来了解这个世界,没有亲身去体会过,这其中又有多少的真实性?

    没有亲自把花的种子种下,没有体会过照顾花的感觉,没有付出时间精力,终是雾里看花,一眼即过,与我何与也?

    当然,休息是必不可少的自我调节,社会在加速,在某一方面来讲,这是在便利生活,从另一方面来讲,这其实只会让我们更忙。

    (就随便说说,别信。)

    ——————辰。。。——————

    细碎的石块从巨石上滚落,黑色的荆棘像蛇一样把石头缠住,搅碎的烂漫与玫瑰逃逸在了风中,浸染在了这血色的黄昏。

    沈墨沂用手抓着石头的边缘往下一看,浩浩荡荡的一片,在那片旷野上,站着的全是虫族,他们都亮出了武器,鲜血四溅,都在往他的方向赶来。

    “这是什么剧情?”沈墨沂觉得他在的地方有点高,看了一眼就缩回去了,他试图与母巢联系,但是没有得到回复。

    陈洛屿在发现周围有了变化后,就一直在寻找沈墨沂,看见他在高处后,干脆地把碍眼的虫族斩杀,然后坚定不移地往沈墨沂的方向赶去。

    姚沛昱不想管周围的虫族,只想待在沈墨沂的身边,但是那些虫族就像是守护者一样,用武器、用战斗形态来驱赶他。

    他恰巧看见沈墨沂往后退,心中就更加地焦急,用虫化来战斗,他心中想的是,墨沂好像怕高!我要立刻赶过去!

    平靖在的位置是离沈墨沂最远的,他飞快地往前跑,速度快到看不清,只有被拖住了才会抽空回击。

    最先到达荆棘的是陈洛屿,手上的强烈刺痛让他差点虫化,但是,他不想用自己虫化了的样子去见沈墨沂。

    虫化是为了战斗,而不是为了去见心爱的另一伴。

    沈墨沂不知道那些虫族为什么就打起来了,他看了一会儿,突然发现石头的边缘上多了一只血手。

    “墨墨!”陈洛屿手脚并用很快就爬了上来,他一下子把沈墨沂抱在了怀里,手上的血肉模糊一片,衣服也被荆棘割开,他像是一个疯狂的教徒,把其他的教徒斩杀,只是为了能让自己独有信仰。

    沈墨沂闻到了-血-腥味,他疑惑地看着陈洛屿,对方把他搂在了怀里,还在他的唇上覆了一个轻轻的吻。

    沈墨沂的下巴被一只破了皮的血手抬起,凝固不久的血肉再一次裂开,渗出了浓郁的鲜血,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血色的痕。

    修长的凤眸抵不过对方眼中的炽烈,便将视线移开,却被搂得更紧,亲吻也更加地深沉。

    “墨墨,和我结婚。”

    这不是商量,而是宣告。

    沈墨沂下意识地想反驳,他说:“我不愿意,我不喜欢……”

    话还没有说好,沈墨沂又被掐着腰亲吻了一阵,在他把头靠在了陈洛屿的胸膛上时,对方摸了摸他的头,低下脑袋,笑着问道:“为什么不愿意?”

    “我不相信你不知道我的身份,你那有大量的花、知道很多消息、常去荒漠教会,这些都在表明你和母巢的关系近。”

    沈墨沂看了一下周围,只有他们两个,他又说:“你是知道我是人类的吧?如果你是把我当成雄虫来对待的,最好收了那点心思。”

    “我知道你是人类,母巢派我来保护你。”

    陈洛屿亲了亲他的脸,认真地说:“我并不是因为你是雄虫才喜欢你的,而是因为你是你,我爱的是你,被你的魅力所吸引。”

    那时在被母巢叫过去的时候,陈洛屿还很不情愿,沈墨沂的那一脚踢在了他的腿上,也落在了他的心里,第一次的心动让他念念不忘,也把那烈酒味的信息素记在了心里。

    “是我先遇见你的,凭什么让给他们?”

    陈洛屿的求婚很直白,直接给沈墨沂转了一大笔钱,因为经过他这么久的观察,他发现沈墨沂认为钱更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