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剥虾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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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筠悄悄地往陈纵那边靠了。 明明只是动了一点点,对方就肆意的伸出胳膊、搂着他的腰往自己怀里带。现在就成了李筠背对着何忆南,紧贴着陈纵、闻着他怀里香味的情景了。 “小狗……我的小狗……” 陈纵倒是喊对了。 只听他迷迷糊糊又道:“新给你买的狗粮……多吃点……米迦勒……” …真是狗啊,那没事了。 他还有点意思、也不知道是梦到了什么,可以直接念叨出来。 何忆南也从后面贴上他的背、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李筠眨了眨眼,他其实还不算完全清醒,就是觉得被子里太闷了、但看这两人好像都没有睡够的样子,男人想了想,还是睡个回笼觉吧。 虽然他一直是早睡早起的良好作息,生物钟都快形成了,但也遭不住这两面包夹芝士的攻击呀! 他回搂住对方的腰,跟这个混血青年贴在一起,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 所以当陈纵从年幼时的梦境中清醒,摸到的是结实有肉的腰,他猛地一睁眼——映入他眼帘的是李筠的面庞。 谈不上帅气,但是很干净,睫毛很长很长、随着沉睡中的呼吸一抖一抖,让陈纵竟然产生了“想要数一数他的睫毛有几根”的想法。 “小狗。” “小狗…” “小狗!”陈纵压低了声音,咬了一口李筠的下唇。 男人终于被他弄醒了,他俩就跟蚕宝宝似的窝在一起。何忆南在这一刻怎么样都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有点多余。 他道:“陈纵…哥…” “小狗、早上好,你想吃什么?”陈纵深蓝色的眼睛盯着李筠的睫毛。 李筠想了想,他其实不太饿、也没有想吃东西的欲望,他满脑子都是被子里怎么这么闷、城里人一大早上就要考虑吃什么吗?他就算在学校也都是先晨跑再慢悠悠的去食堂吃早饭的。 “小狗,你怎么不说话?” 陈纵见对方还出着神没回答,更不快了,直呼其名:“李筠!” 男人这才回过神。 “我有晨跑的习惯,虽然今天没来得及跑,但我还不太想吃,三个人在被子里都好难受…”他回道,亮晶晶的眼睛向上转了转,似乎是在思考:“哥,我们先起床吧。” 说罢,他便坐着起身,想从陈纵身上起来,却又听见对方轻轻问了一句。 “你今天有空吗?” “…我没有安排。” 陈纵笑了:“那哥带你去消费。” 李筠下床的身子微微顿住,无形的双耳好像耷拉了下来,微微下垂的狗狗眼盯着他,脑子上面飘着三个硕大的问号。 当然,这是夸张写法。 李筠愣了愣,指了指自己的面颊:“带我?” 陈纵觉得自己此时此刻就好像一个独宠筠妃、因为翻牌子荒淫过度而感到愧疚的帝王。他点了点头:“带你。” …谁叫李筠看起来真的又傻又可爱,就像一张白纸,陈纵总想在这张白纸上画一点漂亮的图案去装饰他。——当然,是拿铅笔,因为可以擦拭掉。 他们二人都起床洗漱了,何忆南还在睡、但房子里的东西他早就准备好,也不至于李筠进了厕所找不到牙刷在哪里。 不过可以理解,男人想了想,在上学的时候、南哥每次都是最后一个醒的、也早就习惯了。 唉,有钱人家的小孩连起床都可以随意… 等到他俩都快吃上管家保姆做的早饭,何忆南才悠悠转醒、他摸了摸身边冰冷的床,几乎是一个激灵就起了身。 “小筠?!” 他急匆匆的套上睡衣出了门,看到正在饭桌上、其乐融融吃着早餐的二人、他的动作陡然静止。 “啊…”何忆南停在半空中的手缓缓放下,显得有些生分:“你们已经起了。” 他顺理成章地坐在男人的旁边,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看着李筠给他摆好了碗筷、再用那双带着薄茧的手给他剥虾。 陈纵的脸由晴转阴。 “多大个人了,还要别人给你剥虾?”他不爽的看着何忆南,又看了看李筠、那眼神似乎是在责怪。 何忆南道:“小筠一直都给我剥虾啊,很奇怪吗?倒是你,第一次见到你做完人肉打桩机之后没有拔屌走人,还能起床在这座房子里吃早饭。” “啧,你别乱说话,”陈纵一边咬牙切齿,一边去关注李筠的神情,岔开话题:“小筠,你怎么不给我剥?” 李筠眨眨眼:“哥也要我帮你剥吗?刚才看你一直没有吃虾。” 他能伺候何忆南,都快形成肌肉记忆了。他俩一个宿舍的,青年又是没干过活的大少爷,别说什么剥虾,有时候连苹果、草莓都是李筠来洗的。 反正都习惯了。 这也是何忆南觉得李筠贤惠的原因,他时常想,如果对方是个女的,不管像不像宋玉,都是一个很好的结婚对象。 不过也只是想想。 陈纵心里想,不吃虾那是因为我只喜欢吃剥好的虾。但他面上还是不住、撇着嘴回:“我不要。” 对方没回答了。 正当陈纵准备继续夹菜的时候,冷不丁的、李筠用公筷把自己剥好了的,粉嫩的虾肉夹到了他碗里。 “哥,我给你剥。” 噗通、噗通。 啊西巴怎么办啊李筠不知道自己这个情况这个动作对他一个活了二十年但是没有经历过这么温馨没有遇到过这么贤惠的情况的冰冷无情的杀手(开玩笑的)是多么的危险吗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啊! 以上是陈纵在短短三秒内的内心独白。 他面无表情的、假装不是很情愿的吃下了那块虾。何忆南跟他四目对视,仿佛在说,装、你给我继续装。 保姆准备的虾其实不是很多,就一碗,但平时何忆南跟陈纵这两个不怎么吃虾的人,竟然在李筠的“投喂”下吃了大半。 陈纵一直让自己在每一顿只吃个半饱,他低头看着空荡荡的碗,这次竟然不小心吃多了。…大部分吃的还是李筠给他夹的菜。 …啊,第一次吃这么干净。 酒足饭饱后,何忆南跟陈纵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混血青年随便套了件山本耀司的卫衣、拿着遥控器切换了一个频道,看着穿着围裙,陪保姆在厨房里洗碗的李筠,思索了一下。 他的小狗真的好贤惠,得带他去买两件新衣服。 陈纵想,这种感觉应该就跟想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宠物,把它们喂的胖胖的、穿的都是定制的新衣服,再涮上自己的狗绳,是一样的。 这样看起来归根究底,自己是他的主人嘛! 蓝眼睛的混血男人在一分钟内实行了自我攻略,并且把李筠已经想象成了自己的所有物。他下一秒就拿上自己的车钥匙,要带着李筠去附近的商场。 “哥…?”李筠被拉住手腕,一个趔趄差点就倒在他身上,陈纵三下五除二、把围裙拉了下来。 “怎么还穿着这么薄的长袖,何忆南没有给你买新衣服吗?” 李筠歪歪头,似乎是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没有新衣服穿”这件事责怪在何忆南头上:“为什么南哥要给我买新衣服?” 陈纵笑了:“你知不知道他以前对那个宋…算了,我给你买。” 他本就口无遮拦,想到什么说什么、毕竟从小到大就获得万千宠爱的陈纵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不太懂语言的艺术,但就在刚刚、他竟然在某一瞬间闪过几个想法——“如果全说出来,李筠会不会不高兴?”“李筠知道宋玉是谁吗?知道他和宋玉很像吗?” 何忆南从沙发上探头:“我给他花的钱多了去了,你不要觉得我对他不好。” …这怎么还比起来了呢? 男人看了看两人,回道:“算了吧哥,别花这些钱。我只是一…” “走了走了。”陈纵拉着李筠就要走,他前几天新买了一辆兰博基尼、准备自己开的,今天正好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