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耽美小说 - 美人盛世在线阅读 - 七、我的小少爷

七、我的小少爷

    宁北霆做为碧水阁总阁的右护法,在碧水阁里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除了阁主的命令外,他并不需要顾及什么,只是过几日便到下月初了,按照规矩,他要回碧水阁一趟。

    因此,宁北霆直接带人返回碧水阁,期间路途遥远,自然是少不了一番游山玩水的。

    江云原本还有几分初次离家出远门的不舍,但被宁北霆带着亲自踏足那隐藏在云海间险峻无比又雄壮无比的山峰,赤脚走在从高山上潺潺留下,蜿蜒清澈的流水里嬉戏,还抓了鱼烤来吃,那藏在心中的想念顿时消散了几分。

    少年人本就爱玩,中原的景色又与江南水乡截然不同,新奇的感觉加上有宁北霆带他到常人所不能到的地方游玩,还有各种新奇的地方特色,江云每日都过的都很是开心。

    然而有人却不怎么开心了,首先便是跟在江云身边负责照顾和保护他的贴身侍女许娇。

    说起许娇,便不得不提一下她的来历,她是在江云十二岁那年来到江云身边的,但这并非是江父江母的安排,许娇是一名江湖人,原本许十一,是她们组里,实力最为强劲的杀手,在组织里排行十一,因此便被取了许十一这名字,那之前还有人喊她杂种也有人叫她小丫头,至于原名,许娇也不清楚,从有记忆以来,她便是一名被组织收养训练的杀手,兴许是被父母抛弃时,还未取名吧。

    杀手杀人也有被人杀的一天,遇到江云的那天,便是她被人追杀至重伤,勉力逃到了一处城郊山林里躲避,碰巧就遇到了逃课出来玩耍的江小少爷。

    江小少爷初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差点没当场就被吓晕过去,所幸他挺住了,还大发善心的跑回了城里找大夫,当然,这也说明了许十一还是有些运气的,她躲的地方离城里不远,不然以小少爷的脚程,恐怕回来的时候,她不是被仇家发现就是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于是,就这样,半昏迷的许十一因此幸运的躲过了后面追来的敌人还捡回了一条命。

    江小少爷为此付出的代价便是屁股被江父狠揍了一顿,因为那日救人,江云原本只是逃一个时辰的课,直接变成了逃大半天的课,情节之恶劣,让夫子直接把状告到了府上,江云几乎是一回去,就被人逮着了。

    江小少爷自小就是个天真活泼的性子,而且好了伤疤忘了疼,江父也是个对着幼子手下留情的主,因此第三日,在房中嚎了小半天的江云屁股红肿基本都散了,他又想起了那个躺在医馆的人,顺便在自己惯常抹的各种名贵消肿散瘀止血等等功效极佳的伤药里,挑挑拣拣出三瓶他最喜欢的味道,给人送了过去。

    那日被救的许十一已经好了许多,常年的训练让她的体质比常人要好很多,恢复的也更快,再加上有不差钱的江小少爷给她支付药费,大夫都可着药效好的药给她用,明日还给她送给中滋补的膳食,这会儿已经能走能跑了。

    只是那些狰狞的伤让江小少爷很是害怕心疼,小嘴抿的扁扁的,婴儿肥的精致脸蛋泫然欲泣,忙不迭的就把伤药给人送了过去。

    许十一第一次见到有人为她哭,那滴晶莹的眼泪仿佛带着温度一般,让她的胸膛里有点暖,她用没受伤的手接过伤药,打开,一股清新的药味混杂着玫瑰的芬芳,喝,还有点甜香。

    许十一神色有些怪异的仔细闻了闻,确定这伤药很是名贵,只是味道却是她平生都一次闻见,那也是自然的,因为这伤药属于江府定制,因为江家的小少爷闻不惯那些伤药的味道,又三天两天的捣蛋,为了儿子的伤好的快点,不要干嚎的整个院子不得安宁,江父重金请人专门研制这些味道清新淡雅的伤药。

    估计这味道就属于天下独一份,许十一没闻过是一点儿也不奇怪的。

    但无论味道如何,这药的确是顶好的,比那大夫开的伤药要好上许多,在皮肤上抹上一些,不仅伤口好得快,连疤痕都变淡了许多。

    江小少爷从未见过有人伤的如此重,还能这样淡定自若的,除了同情心疼之外,更多了几分好奇,之后的一段时间,江小少爷便时不时来探望许十一,除了给她带各种味道的伤药之外,还有一些许十一可以吃的零食小点心。

    江小少爷成了许十一十七年来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为此,她在后来叛逃了组织,在江云十四岁那年成了他的贴身侍女。

    而名字,许十一只肯告诉江小少爷她姓许,为了方便称呼,江小少爷便给许十一取了个单名娇,从此,许十一便成了许娇。

    许娇对江云的感情很深,说不上是男女之情还是纯粹的感激与渴望,总之,许娇是绝对疼爱江云的,比起江家父母和江承风对江云深沉的爱与教导外,她几乎是无条件的宠溺。

    因此,许娇也就格外看不顺眼这个在打江云主意的男人,只是她并非宁北霆的对手,周围又有那么多碧水阁的人,更何况以碧水阁在江湖中的地位,如果宁北霆想要对江云做什么,他的处境将会非常危险。

    没有应对之法,许娇便只能每天按耐着,一边服侍江云,一边试图阻止宁北霆的靠近,但可惜的是后者并未成功。

    而另一个不开心的人便是王敏芝了,她之所以求着爹爹想办法让她跟着宁北霆,在这儿日日风餐露宿、舟车劳顿的,不就是看上了强悍无匹的宁北霆么。

    但她每日咬牙坚持着跟在宁北霆身后,却是一点靠近的机会都没有,对方还每日抱着江云亲近,对她全然不屑一顾。

    王敏芝自小家世和容貌在贵女圈里便是数一数二的,自小便仆役成群、众星捧月,除了被绑架的这次,哪曾受过这样的气。

    偏偏如今是哪个都不顺,王父给她的两个侍女是府中重金买来,又培养了数年的侍女,武功很是不错,主要培养她们也是想当个护卫,至于伺候人的活计也不过是个粗使丫鬟的水平,只是这样的水平如何比得上自小跟在她身边,从小服侍人的两个大丫头,离大小姐的要求自然是相距甚远,但出门在外,又是走在江湖,身边没个会武功的保护自己。任是王大小姐再如何大胆,也是不敢的,只每日的不满,却都在增加着。

    江云此时正从宁北霆的爱马马背上翻身下来,兴冲冲的就去抱装在马背上两侧的布兜里的两只小狼崽。

    这两只小狼崽是他刚刚从山林里捡到的,据宁北霆的判断,狼崽子的父母估计是外出狩猎后一去不复返,留着两只瘦的皮包骨头的狼崽子在窝里,大概也活不过今晚了,江云听了顿时又是心疼又是怜爱,连忙把小狼崽子抱在布兜里,催着宁北霆回来。

    这会儿一把狼崽子抱出来,他便去篝火旁取了一块割下来的肉,喂到狼崽子嘴边。

    两只狼崽子只有两个巴掌大小,瘦的肋骨根根分明,绿色的狼眼里还未有太多的凶性,更多的是懵懂与渴求,在江云第一次靠近的时候,也只能发出一声声低低小奶音,这会儿见了肉,更是顾不得其他,只遵循本能,扒在肉边狼吞虎咽起来。

    宁北霆双手抱臂,姿态随意地靠着树干,目光落在江云身上,看到江云在那儿忙前忙后,还抽空抱着一只吃的肚皮滚圆的小狼崽子撸撸毛,顿时发出了一声嗤笑:“这会儿满意了吧?我的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