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妙笔生花肃军纪 少年无邪思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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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尽人意,不论如何,清河寨——这只号称兖州最强的土匪兵,沈惊月长久以来的心头之患总算是正式地被收编了。 然而,这并不代表事情从此一帆风顺,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由于清河寨众本就是一群不学无术的流民,长年累月的穷困潦倒让他们沾染了一身根深蒂固的匪气,不但不会因为过上了好日子而改邪归正,反倒容易因为有了一点小钱而得意忘形起来。自从被收编以后,清河寨众在上河坊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之事也时有发生,可谓是劣迹斑斑。 从齐王口中听到这些抱怨时,周欢倒是一点也不意外。想想当初他被困在清河寨大牢时络腮胡和昆仑奴的所作所为,就知道失去约束的清河寨是多么可怕。以前阮棠、孟小桃、俞浩然这些人还在的时候,尚能镇得住这群刁民,如今能管着他们的人都不在了,那可不得上房揭瓦变本加厉么? 但问题是,谁来管这群人?或者说,谁镇得住这群人? 沈惊月就不要想了,一提到清河寨,沈惊月就一脸鄙夷,开口一个贱民,闭口一个杂碎,别说让他去亲自管束了,哪怕是连清河寨的兵营他也坚决不肯踏入一步,仿佛在那个地方多呆上一刻都会沾染上晦气。 这么看来还是得自己亲自出马。 清河寨众如此有恃无恐,说白了,还是因为缺乏一个严格赏罚的制度,为此周欢日思夜想地琢磨了好几天,倾尽了他毕生所学,终于搜肠刮肚地洋洋洒洒写下二十四条军纪,从日常生活的吃穿住行再到行军、操练、打仗,事无巨细尽数记载其中,如何赏罚也记载得清清楚楚。 完成之后,周欢又反反复复修改了许多遍,自认为非常满意。于是将这部得意之作呈送给齐王过目。 “简直无可挑剔!”齐王看过之后也抚掌连连称赞,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清河寨目前已被编入兖州兵,不归本王管,这份军纪你应该给静山过目才对吧?” 周欢一皱眉,啧了一声:“可我就是不想去找姓沈的,所以才来找殿下您的嘛。” 齐王苦笑着拍拍周欢的肩膀:“这都过去十天了,还在怄气?” 的确,距离上次两人不欢而散之后,十天过去了。这些天来周欢与沈惊月没有见过一次面,说过一句话。并非周欢刻意避开沈惊月,周欢有自己的宅邸,平时做什么事也只需要对齐王禀告,也就是说,他和沈惊月的交集本就不多。 一想到不得不去面对那个阴险狡诈,说话阴阳怪气的家伙,周欢就觉得无比地心累。 “我倒是想知道他在哪儿啊。”周欢叹了口气,“可是这几天他神出鬼没的,连个人影都见不着。” “你可以去枕流斋找他。”齐王冲他挤了挤眼,“听说静山这几天一直待在那儿。” “枕流斋?”周欢好奇地道,“那是什么地方?” 齐王没有回答,只是留下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当周欢带着军纪状来到枕流斋,看到被莺莺燕燕环绕其中的沈惊月时,他终于明白了齐王这笑容背后的含义。 枕流斋这三个字听起来挺高雅,实则就是个娼馆,只不过这里不仅有姑娘,也有相公,而且只接待沈惊月这样的五品以上的官员,算是个上流教坊司。 然而,即使是被这样一群千娇百媚柔腔软语的俊男美女包围着,沈惊月也并不怎么尽兴。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小曲,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闷酒,对于周欢的出现也浑然不觉,两只眼睛盯着虚空出神,若有所思。 直到周欢忍不住发出一声干咳,沈惊月的目光才收了回来。 “真是稀客。”沈惊月显然对周欢的到来有些意外,“原来周都监也会来这种地方?” “沈大人说笑了,这地方我可来不起。”周欢挥了挥手中的军纪状,“要不是齐王让我来这儿找你,我连这枕流斋的名儿都没听说过。倒是沈大人你,再怎么风流成性,也不该把这儿当家吧?” 周欢虽然身为监军,但手中并无实权,地位远在沈惊月之下。沈惊月这等心高气傲的人物,若是换了别人在他面前说这话,恐怕早就被他乱棍打出去了。可是不知为何,周欢这话却没让沈惊月生气,他只是挥了挥手,遣散了身边的莺莺燕燕。 “我爱去哪儿去哪儿,你是我的谁?凭什么来管我的事?”沈惊月挑起慵懒的眼角,斜了周欢一眼。 “堂堂一州刺史,成天正事不做,只知眠花卧柳,这要是传了出去,我是无所谓,但丢的是沈大人你自己的脸吧?” “虚名不过只是身外之物,看不出来,哥哥竟也是俗人一个。”沈惊月似笑非笑地道。 周欢吊儿郎当地耸耸肩道:“没错,我周欢就这么俗不可耐,跟沈大人你这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本就不是一路人,难不成你现在才知道?” 周欢这话不得了,仿佛直接扒了沈惊月的逆鳞,沈惊月倏地站起身来,表情瞬间由晴转阴,险些就要当场发作,却在最后关头堪堪按捺下去。 “你到底有何贵干?如果你是存心来膈应我的,那你现在就可以滚了。” 周欢将军纪状的卷轴往沈惊月面前一递:“这是我为了整肃清河寨军纪而拟的二十四条军令,请沈大人过目。” 沈惊月好似很看不惯周欢的这种态度,啧了一声,一把夺过他手中的卷轴。 “想不到,你肚里居然还有点墨水。”沈惊月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啧啧称奇。待仔细看完之后,沈惊月一抬手,将那卷轴丢回给周欢,“重写。” 周欢不明所以:“为什么?”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沈惊月瞥了他一眼,“清河寨的那些刁民有几个是识字的?你写得这么文绉绉的,是打算对牛弹琴?” “这倒是……那怎么办?”周欢盯着手里的军纪状,发起了愁。 “这有何难,看不懂字,至少能看懂画吧?” “可是我画画可丑了,还不如写字……” “想偷懒就直说。”沈惊月根本不信,他拍拍手,唤下人取来笔墨,“你就在这儿画给我看,我倒要见识见识,一个人画画能有多丑。” “画什么?” “随便。” “真的随便什么都可以?” “叫你画你就画,哪来这么多废话。”沈惊月不耐烦地砸了咂舌。 周欢无奈,不知该画什么好的他握住笔踌躇了半晌,眼珠子咕噜噜地转了好几转,最终停在了沈惊月脸上。 感觉到周欢盯着自己目不转睛,沈惊月局促地别过脸去,用扇子轻掩着面。 “叫你画画,你盯着我做什么。”沈惊月面色微愠。 周欢像是忽然来了灵感,大叫一声“有了!”,笔尖刷刷刷地在纸上游走,渐渐勾勒出一坨说狗不像狗,说猪不像猪,难以形容的诡异物事。 “你在画什么?”沈惊月皱着眉头看了半天,莫名地道,“猪头?” “这是你啊。”周欢指着那画儿,耐心地给沈惊月解释起来,“你看,这是眼睛,这是鼻子,这是嘴巴。还有这个,这是你最喜欢拿的扇子。” “周欢!”沈惊月再也忍无可忍,蹭地拔剑出鞘,“我看你根本就是来找死的!” “我都说过我画得丑了,你偏不信。”周欢死猪不怕开水烫,不慌不忙地将沈惊月手中的剑按回鞘中,一脸无辜地道,“再说,说这是猪头的又不是我,是你自己。” 沈惊月气得说不出话来,索性一把夺过周欢手中的笔,飞快地在纸上作画,转眼间,纸面上就多了几个活灵活现的小人。周欢大为惊讶,凑到沈惊月身边,看着他在纸上龙飞凤舞,不多时,一幅画就大功告成,画中描述的正是军纪状的内容。 “就像这样。明白了吗?”沈惊月将笔一丢,眉梢一抬。 周欢叹为观止地鼓掌:“沈大人妙笔生花,画得一手好丹青,如此才艺岂能白白浪费?不如这二十四条您自个儿全画完得了。” “你……!” 沈惊月这才意识到自己中了周欢的激将法,当下脸色一变,正要发作,谁知周欢却不给沈惊月反应的机会,大叫一声“沈大人请继续寻欢作乐!属下告辞!”一个脚底抹油,瞬间跑个无影无踪。 “周欢……你给我站住!!”沈惊月抓着军纪状追出枕流斋,却见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哪里还有周欢的影子? 没想到不知不觉中,竟又输了周欢这小子一局,沈惊月气得差点一怒之下撕掉手中的军纪状,他低头盯着那画,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这只猪头正咧着嘴,对自己发出无情的嘲笑。 “这哪里像我,分明像你才对……”沈惊月一肚子火憋着无处发,百般嫌弃地啧了一声,但他毕竟没有撕,而是将那军纪状收入袖中,匆匆离去。 周欢的激将法果然奏了效,消极怠工了十天的沈惊月终于动了起来,不但为这二十四条军纪状配了图,还把周欢的原文改成了更加通俗易懂的顺口溜,叫人抄了后发下去,确保清河寨众人手一份。 沈惊月要求所有人都要将这二十四条熟记在心,还让周欢每日去兵营里抽查。能背诵者有赏,背不出来便要领罚。若再有违反军令者,一律按军法处置。 这二十四条军纪一经推行,很快就在清河营中口口相传,多少遏制了清河兵的不良习气。当然,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有的人根本不将这二十四条放在眼里,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以身试法,一捅就捅出了个大篓子。 这一次摊上事的是清河兵中最为顽劣的几个兵痞子,这四五个人之前就是吃霸王餐的惯犯,这次又在上河坊的一间酒馆里喝得烂醉,不但发起酒疯砸了人家的店,还当着掌柜的面,奸污了他的妻女。 好巧不巧,这掌柜不是别人,竟是沈惊月的远亲,于是一状告到了沈惊月面前,哭着向沈惊月讨个公道。而沈惊月本人也是这家店的老主顾,闻言顿时勃然大怒,从不踏足清河兵营的他也破例赶到营中,当着成百上千的士兵的面,将那几个犯事的兵痞子抓出来,不但赏了他们一人一百军棍,还命人剁下了他们的命根子,塞进他们嘴里逼他们自己吃下去。 那一日的清河兵营犹如人间炼狱,惨叫声、痛哭求饶声如同阿鼻叫唤,此起彼伏,经久不衰。饶是清河寨众这群虎狼之辈,也从未见过这般悲惨的景象,一个个吓得目瞪口呆,噤若寒蝉。 杀鸡儆猴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自从见识过沈惊月的心狠手辣之后,清河寨众再也不敢在上河坊胡作非为,军中风气焕然一新。 后来孟小桃从周欢口中听说了此事,也不由得不寒而栗:“这也太狠了吧……” “这叫恶人自有恶人磨。谁让那几个混账碰上了沈惊月,算他们活该。我可一点也不同情他们。”周欢道。 “那几个人确实死有余辜。”孟小桃低声道,“我只是现在才发现,我们清河寨竟然一直在和这么可怕的人作对。沈惊月这个人,明明长得这般好看……真是人不可貌相。” “别被他的外表给骗了,否则我就是前车之鉴。”说到这儿,周欢话锋一转,低声道,“其实别的我都不担心,就担心小桃哥你……” “我?”孟小桃一怔。 “就拿我来说吧,我本来觉得自己已经够机灵的了,可没想到,还是次次都着了那姓沈的道。小桃哥你人这么好,又这么善良,万一碰上沈惊月那样的人,那可不得死无葬身之地?” “什么?沈惊月又欺负你了?”孟小桃一听这话,立马急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周欢苦笑道,“我是在担心你。” “可我能保护我自己。”孟小桃将那一双澄澈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举起拳头,“以后沈惊月要是敢再欺负你,我替你教训他!……不过,我现在连自由身都还不是,想教训也教训不了……” “小桃哥……”周欢听得心中一热,“你的心意我明白,不过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你和阮棠平平安安更重要。” 听到阮棠的名字,孟小桃眸色黯然一沉,垂下了眼帘。 “其实我早知沈惊月是个厉害角色,只是如今才知差距,难怪我和大当家还有俞叔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大当家他现在还好吗?” 周欢默然良久,站起身来,望向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他不吃东西,整个人都瘦了许多。” “看来俞叔的死,对他的打击太大了。”孟小桃黯然道。 “看着他一天比一天憔悴,我心里也很难受。”周欢转过身来,“小桃哥,你给我出个主意吧,有没有什么可以让阮棠提起食欲来的东西?比如说,他有没有什么爱吃的东西?” “爱吃的……?”孟小桃侧头想了想,“大当家对吃的向来不怎么上心,如果非要说出一个,那大约就是青梅吧?” “青梅?”真是个意外的答案,周欢心想。 “这是大当家告诉我的,小时候的他十分调皮,从不爱在家读书写字,有一次他瞒着爹偷跑出去玩了一整天,被他爹抓回来以后屁股差点被打开了花,痛得他死去活来。俞叔实在看不下去,就偷偷地往他嘴里塞了一颗梅子,酸得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时间连屁股上的疼也给忘了。” “所以他便从此爱上青梅了?” 孟小桃摇摇头:“这个我说不准,但念念不忘是真的。大当家说他的味觉天生就比旁人要钝一些,常常吃不出食物的好与坏,但不知为何,唯有对那颗梅子,倒是牵肠挂肚了许多年。” “牵肠挂肚,念念不忘……” 周欢望着窗外的纷纷细雨,陷入了对于少年阮棠的遐想之中,恍惚之间,他仿佛能看到那个调皮顽劣的少年坐在门边,手中拿着一颗青梅一口咬下,酸得浑身一个激灵,然后咯咯笑出来的样子。 或许这人也是一样,爱或不爱,一旦进了心里,就再也难以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