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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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欢是春满楼的当红头牌,长得美貌不说,该是官家大小姐会的抚琴,作画,吟诗,对对子……就没有她不会的,再加上她身娇体软性子和善,活儿还好,更是被一众书生风流种儿们排进了十艳里,同欢行四,于是恩客们都叫她“四小姐”。 我刚被人牙子卖进春满楼的时候,同欢已经是这八大胡同里上叫得出名头的主儿了。平日里我们这种雏儿是只能后院里学习各种技艺的,伺候人的要学,糊弄人的也要学。毕竟这春满楼还算的上档次,接待着各种附庸风雅的少爷公子们,所以有的要学得精,有的就只需要知道点皮毛就行了。偶尔也会被妈妈们威逼利诱做做力气活儿,又或者使尽法子,磨磨身上的脾气秉性,总归是见不到前面楼里的姑娘的。只偶尔有小厮们过来或是哪个小丫头被打发到楼里伺候姑娘们的时候,会听到几句传闻。传闻嘛!左不过是些拈酸惹醋话,使着小性儿的编排,总逃不掉男人,钱财这些话头儿。而同欢是这其中的主角儿,有的羡慕她坐上了头牌的椅子,接待的都是自己选的客人不说,那一个个也是出手阔绰的公子哥儿;有的就是明晃晃的嫉妒了,偶尔还附赠几个白眼。 我第一次见到同欢,是被妈妈领着,从后院儿穿过旁门,踏着一路脂粉气的老楼梯,推开的同欢的门。 “这就是华妈妈说的,今年资质不错的那个小妮子?” 这声音真软,明明是京腔,却透着那么几分江南女子的和气劲儿,难怪客人们都喜欢她。我不敢抬头明目张胆的看同欢的脸的,只能稍低着头,瞧着软塌上美人斜搭着的那条腿。 “可不是嘛,姑娘!这小妮子,鬼灵精的很!昨儿隔壁门子的小厮来咱们这儿使坏,这小妮子,给收拾一溜够。” 我心想,华妈妈可真能瞎说,我就是嫌那人抢了我的糕饼,谁知道那么个五大三粗的小厮,一推就倒了,他自己没站稳,摔门框上了,可不能怪我。 “是吗!真够机灵的啊!从华妈妈手里调教出来的人,不扒层皮也差不多了,这小丫头这么久了,居然还能整胳膊整腿儿的送到我这儿来,看来是有点儿前途的!成!人就留我屋儿吧!反正竹桃也病着,我这屋里也缺个人。不过能不能如妈妈的愿,成您的事儿,我可就不敢打包票了!” “姑娘能留下她就是她的造化了,还什么成不成事的啊!” 就这样,我就被留在了同欢屋里伺候,一边服侍同欢的饮食起居,一面也是跟着同欢学者学着待人接物,琴棋书画等技艺。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你很聪明,但是光聪明还不够,把你眼底最后那点儿倔强给我扔了,不然就凭你那点道行,想从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活下去,你当真那么容易么?” 从我进屋到华妈妈离开,同欢自始至终都没正眼儿瞧过我。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话,直戳人心口。 冬日了,天总是亮的稍晚些。那日便是,天刚亮,就听见屋外有小厮的脚步声,不一会儿,一个人影就站在窗外扣门。 “姑娘,姑娘,王显仁王公子回来了!小厮递了话来,说今儿晚上过来,华妈妈让您早点儿准备着!” “知道了!” ?王显仁,同欢的恩客,老主顾,同欢一年里的大半的时间都是被他包着的,听说,当年同欢的初夜就是卖给的他,而这位王公子也是有些来头儿的,听说是个两榜登科的进士,读书人,当年外放就直接做了扬州的地方官,做了两任父母官后,辞官进京经了商,现在在这京城里也是有一号的商人买卖家。 不过,按常理来说,就算是恩客,也不用这么早就来通知,楼里的姑娘哪个不是看人快进来了,才招呼的。哪有这天刚亮,就搅了梦的? 同欢应了声就打发了竹桃出去办事儿,自己一直睡到了快晌午才起,没梳洗只披了件素色绸袄,绾了个髻就领着我和半夏出了偏门儿进了一个小院儿。经过我先前住的那个院子的时候,里面正传来一阵阵的哀嚎,打骂的声音,听的我心里膈应极了。 “怎么,才离开几天,就受不了了,刚来的时候,应该没少见啊!” “没这么狠!” “那是你没见识,比这狠的多了去了,早告诉过你,这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往后,见多了就知道了,这些,还差得远呢!” 小院儿里有个专门让同欢梳洗打扮的小屋儿,我还纳闷儿,这王公子到底是个什么来头,逛个窑子还能有个专门的地儿? 王显仁来的时候,时辰还早,不过似乎是吃过饭来的。来了之后,也没招呼我们进去伺候。 屋内的红烛点的很多,很亮!同欢只穿了一件大红的肚兜,发丝披散着,能遮住一点胸前的春光,就那么侧卧在贵妃榻上。 “听华妈妈说,你最近倒是听话的很嘛!” “骨头再硬的人,也不能总是记吃不记打啊!既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总不能老是跟自己做对不是?左右逃不出你的手掌心,那干嘛不给自己少找点儿罪受呢!” “哼!”王显仁从条案上挑拣出一条小羊皮的鞭子,扯着同欢的头发,把同欢吊在了从房梁悬下来的铁链上!同欢只能勉强用脚尖撑着,才不会让身体那么难受。“你这张嘴啊!还真是怎么着都不肯服软呢!”说着就拿着鞭尾扫过同欢的乳尖儿。 几鞭子下去,同欢的背部就已经是斑驳的红痕了,同欢本就生的白,这印迹就更显的吓人了。“我还真就喜欢你这死鸭子嘴硬的劲儿,多难受也得过爽了嘴瘾!” 王显仁又挑了两个雕刻的极精细的小铜铃铛,用暗扣锁在同欢的乳尖上,顺便在同欢私密处塞了个缅铃,那处露在外面的部分也是一串小铃铛。也是本来就站不稳的人儿,被鞭子抽打,身子就不由的晃,痛苦的哽咽声里,夹杂着清脆的铃铛响,缅铃也因为身体的扭动而在体内游走。同欢的脸色变得潮红,偶尔还在痛苦的呻吟中淌出几丝诱惑的声音,痛苦与快感同时折麽着同欢。 “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了,我还觉得你比较好玩儿么?”王显仁捏着同欢的下巴,迫使同欢不得不和他对视,“就是你明明知道怎么让我厌弃,可是你仅存的那点子骄傲,还让你做不到!就看着你这么痛苦,看着你明明知道就是不做,让人欢愉得多了!人啊,总得在两难的选择里,挑一个能接受的不是?所以,玩儿一个这样的你,比外面那些真正的胭脂俗粉,能不有意思么?” 王显仁把同欢全身打得没一处好地儿了才把同欢放下了,“你现在,就跟当初喂你吃了春药似的,好看!” 同欢被折腾也没很什么气力反驳他,扶着圆凳就坐在地上。王显仁扯掉同欢身上的物件儿,褪去自己的衣裤,把自己的阳具刺进同欢的体内,“叫,给我叫出来!” 同欢越是吃痛,越是忍着不出声,王显仁几个耳光更是打得同欢嘴角渗血,“哼,成,我到要看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我特意让人给我挑了一个成色好的羊眼圈儿,还没试过呢,今儿就拿你验验货!”一边说着一边抻出一盒子的角先生,挑了一个最粗的往同欢的后庭捅…… 直到满屋的红烛燃尽,同欢才扣暗门让我出来,王显仁已经被银簪刺喉倒在了血泊里。 “走吧,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 “那你怎么办?同欢姐?” “他死了,我也就更没必要活着了。可你不一样,你跟我不一样,你比我,聪明!” 那一日,映着茜素红刚升起的日头,春满楼的后院儿人声鼎沸! “走水了!走水了!”